假離婚”有效嗎?徐姑姑能否要回屬於自己的房產權益?

法律上不存在假離婚的說法,徐姑姑只能想辦法撤銷離婚協議。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假離婚”有效嗎?徐姑姑能否要回屬於自己的房產權益?

所以說徐文昌即使打官司,他也要不來本該屬於他的財產,雖然有一套房產是他的婚前財產,因為在寫離婚協議是他是自願的,自願放棄名下的所有房產,都給了女方。另外女方在簽訂協議時也沒有欺騙和威脅,發生後面的事就是離婚後的事情,於本案就無關了。

在現實當中,也有許多類似的例子,夫妻雙方為了買第二套房,首付60%付不起,只有30%的錢,怎麼辦呢?好多夫妻都走上了“假離婚‘’的道路。

走上“假離婚”的道路的夫妻,都要面臨一份離婚協議,這是辦理離婚時民政局必須要的。夫妻雙方在寫離婚協議時,涉及財產如何分割時,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離婚時夫妻雙方都覺得感情挺好的,不會出現婚姻危機,財產分割無作為,怎麼分都可以,就隨便寫了寫,就如同安家電視劇裡邊的徐文昌一樣,草草了事,如果兩人確實感情挺不錯的,不會發生任何事,但是就怕雙方有一個人立場不堅定,就發生了電視劇的情節,這些情節在現實生活中也時常發生。第二種情況是雙方都比較理智,做好最壞打算,清清楚楚的按真實離婚協議來寫,把將來萬一要發生事情都考慮進去,財產分割寫的比較骨感,分割的清清楚楚的,不拖泥帶水。

好了,如果你也有這樣的情況,你是怎麼做的呢,或者你看了上面法律的規定後,你還會隨便寫一下離婚協議嗎?歡迎大家評論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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