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寫字和書法家之爭?有什麼好爭的?這是榮譽之爭還是學術之爭?

千千千里馬


寫字與書法,既有相同之點,又有不同之處。一、二者都有記事和抒懷情志的功能;二,都以漢字為載體。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書法是講求規則,法度的,而寫字呢,就不太講究這一點。但字寫好了,再加以法度,可以從寫字轉化為書法。縦觀從秦漢至民國初,沒有書法家的稱謂,只是今人把一些書家,中間加了一個法字……呌書法家。實際上寫字也是書家的基本功。








一葉小舟82704


首先,寫字與書法肯定是不同的。寫字是實現文字的信息記錄、保存功用,清晰可辯識是第一要求。而書法則是由寫字派生出來的一衝帶有強烈文化內涵的類藝術形式。它的第一要務則是美觀和有個性風格。

其次,有的時候我們也是無法區別寫字和書法的。比如,王羲之的書札統統都是個人書信類書寫。再比如《祭侄文稿》,想耒也是書寫悲憤情感,不為故意書法。所以似乎成了書法家的寫字=書法。但是今天的書法因為幾乎與實用脫離,就真的與寫字分開耒。

所以今天我們談論書法,當然是指書法而言,寫字的成分很少了。題主的問題不知何指?難道還是田楷與唐楷之辯?!如果是的話,本人以為唐楷、田楷都是書法。但要研討書法,重點還是在行草書方面,楷書就是基本功範疇。


老陳聊書法


個人看法

寫字;能靠字來把想說的寫出來,讓人看懂就是寫字了,

書法家,古代沒有,近代才出的名字稱,

要是沒有家《家》字,就是書法,

書法,按照一定的模式去模仿,還沒人創造出別的體來,還是那五個體,篆,隸,草,行,楷。

沒人會說,他寫的是第六體吧,還真有這體系,{甲骨文}

書法家,掙的是利,是名。

古人那些被我們稱為{書法家}的,是真的做到了名垂千古了,

今人那些書法家,要是死了,可能用不了幾年,都沒人還記得還有過這個人的事,

想不明白他們要靠什麼,去名垂千古去,想靠字去上比古人,有可能嗎?

最後無非就一個字{錢},掙錢,再高尚點,就是愛好了,

模;照著一個作品,不停去模仿,最後出來的是一個{熟練工},你模仿的再像,那不是你的作品,最多是硯品。仿製品,到頭了,

{蘭亭序},那個作品,有說是真品的,也有人說是後人模仿的,

不管那樣,那都不是現代的作品,

我們上學考語文寫作文,是不是寫字時要拿個字典,拿個模板,想寫什麼字,到時好查一下,



夜雨隨緣1


書法來源於寫字,但是他們是有區別的。

1寫字作為一種記事載體,輔助了大腦記事功能,提高了人的效率,學習新的東西,促進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書法是在漫長的寫字過程中演變而來的一門藝術,書法可以反映出一個人的文學修養,性格特徵和當時的人文環境。

所以二者同為一種記事載體,但是是有異同的,書法在保持記事功能的前提下,還可以使人的視角受到衝擊,豐富了人們的生活,獲得更多的樂趣,寫字就沒有書法的另一方面的功能。

2寫字和書法藝術,雖然同根同源,但由於有異同,就會混為一談,所以懂的人就不會爭,不懂的人才會爭。

3這即使榮譽之爭也是學術之爭,好字不一定是書法藝術(如某派的人寫的字一模一樣,沒有特點,只能說是好字,而不是書法),書法藝術一定是有鮮明個性特徵的好字,幾千年來名傳千古的書法家,哪一個是雷同的,沒有。

所以寫字和寫書法有異同。





墨道修者


寫字在某些時候也可能上升到書法的境界,就像一個通俗的音樂人經過脫胎換骨可以邁進高雅音樂的大門一樣。

但是書法與寫字就是不同,可以跟定地說把書法與寫字混為一談者,沒有一個是懂得書法的人,而且是一個門都沒有看到的寫字人!

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書法最忌諱狀如算子,那麼你寫書法一定要弄出個整整齊齊的格式,小心翼翼地寫出來,你說你寫的是書法,這就像你說傑克遜是偉大的音樂家一樣!不通!傑克遜可以偉大,但絕不是高雅音樂的音樂家!


一笑貫長天


寫出自己的風格,即有“自己的體”,獨成一家者,方能稱為書法家。沒出帖,寫得是別人的“體”,只能稱為寫字或“摩某大家(獎譽而已)”。今人動不動稱家,古人有多少稱家的?


師範小王子


學校裡的掙名譽和市場佔有率,學校外的掙市場佔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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