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1年即可無償收回,最新的“沒收”行動有這些重點!

在19年,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發佈了《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方案》的全文,正式明確了打擊已批未建、閒置土地的行動,決心解決制約國土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難題。

深圳土地不夠的話題由來已久。早在2016年,深圳就啟動了“加快國土空間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十大專項行動,最新的“沒收”行動有哪些重點,會產生何種影響?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史西寧律師為你帶來解讀。

深圳閒置土地達千萬平米

所謂已批未建土地,是指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滿2年仍未開發建設的土地。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調查顯示,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滿2年仍未開發建設的土地共564宗,總用地面積為11.94平方公里。

已批未建土地在空間上主要分佈在原特區外,土地用途以工業、倉儲為主,宗地面積以1萬平方米以上為主,部分用地未建時間超過10年。

在深圳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仍有土地“沉睡”25年卻未能進行開發,佔地面積28.44萬平方米的黃金臺項目已閒置多年,土地使用權人為華電地產、寶東地產以及龍華公司。


閒置1年即可無償收回,最新的“沒收”行動有這些重點!


閒置1年即可無償收回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對此做出了變通性規定“因企業自身原因閒置滿一年,或曾因企業自身原因經過閒置土地處置且再次構成閒置的,依法無償收回”。

土地使用權人有開發意願的,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補充協議並約定自補充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內開發建設,但僅限辦理一次,不能按期開發建設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人主動提出退還土地使用權的,原則上退還剩餘年期地價(涉及土地閒置費的應先行扣繳)。

另根據《方案》,若是因政府原因諸如的政策調整、規劃調整、非淨地出讓造成的土地閒置未開發利用的情況,在收回土地的同時原則上按照市場評估地價給予補償。


閒置1年即可無償收回,最新的“沒收”行動有這些重點!


全面清理,釋放土地價值

土地稀缺的深圳,在增加土地供應上必須絞盡腦汁,不遺餘力。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報道“深圳看似土地資源緊缺,但閒置土地卻不少。這是因為有些用地主體看中土地增值,特別是2015年以來房價快速上漲,所以有‘囤地’的情況出現。”

根據2019年1月深圳市規劃局披露的《閒置土地信息表》顯示,被認定為閒置土地的地塊共有62宗,其中因政府原因的有22宗,因企業原因的有40宗,佔比超過64%,超6成是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閒置。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深圳看似土地資源緊缺,但閒置土地卻不少。這是因為有些用地主體看中土地增值,特別是2015年以來房價快速上漲,所以有‘囤地’的情況出現。”

《方案》顯示:以優化國土空間、提升城市質量為根本目標,系統清理已批未建土地,在行動期限內高標準、高質量徹底解決所有已批未建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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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遏制違法拆遷,值得全國推廣

企業為了“圈地”,進而催生並“操縱”違法拆遷,這方便深圳並不是一個特例。

全國各地的大中城市推進城市化的過程中,我們表面上看到的是房價的飛漲,但明白人都知道增值部分更多的在於土地,各地的土地成交價格就是最好的證明。

城市建設用地用一塊少一塊,“壟斷”的越多,越容易賣出天價。一少部分開發商很早就看重了這一點,為了操縱上漲還“不夠快”的樓市,就絞盡腦汁榨乾本身就趨緊的城市建設用地。於是就想方設法打通黑白兩道來“囤地居奇”,成為了一些地方上操縱違法拆遷的幕後黑手。

深圳的本次行動以鐵腕的態度整治“不良企業”,也同時整治了推動違法拆遷的背後推手,值得在條件成熟之際推廣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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