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職的街道事業編,想回去怎麼辦?

李子川老師


每年省招公務員考試和事業人員考試中,錄取名額最多的,就是鄉鎮黨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了,當然也包括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項目人員。許多人為了進入體制內工作,根本不深入細緻地掌握和了解鄉鎮工作實際,只為了錄取率,盲目報考。好不容易考上了,到工作地一看,心涼了半截,再幹幾個月工作,心徹底涼了,嚷嚷著要辭職,哪怕回去要飯,也不願意在基層工作了。這樣的人,每年都有,而且不在少數。不僅浪費了自己的精力和時間,還為用人單位造成極大的影響:基層就是因為缺少工作力量,才年年舉行招考,考上了隨意辭職,對基層工作也會造成損失。

為了避免這種“雙輸”的情況發生,建議考生在做出崗位選擇之前,能夠對所要招考的崗位有一個充分的瞭解,包括工作環境、工作內容,以及今後的發展前途,都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根據招考規則規定,服務期內辭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五年內不得招考同等類型的考試,事業人員也是參照執行。這種辭職,不僅包括主動辭職,還包括因工作失誤、違犯紀律被開除,也就是被動辭職。

在職事業人員服務期內不能報考公務員和其他事業考試,即使不在服務期內,報考公務員和其他考試,也需要單位出具同意證明。因此,無論如何,已經有一份職業,而且還是大家都求之不得的體制內工作,還是需要倍加珍惜的。如果實在不想幹,只能考慮換個行業,在私企打工了。


職言管語


有服務期限制,如果單位不放你走就不可以走的,會影響你以後考試,會記錄在誠信檔案裡,建議還是溝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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