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捕泥鰍青蛙,抓你沒商量 湖南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紅網時刻3月18日訊(新田站記者 鄧提茂 通訊員 陳紅斌 葉傑)3月17日,新田縣森林公安局成功將何某旺涉嫌非法狩獵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快偵快訴了一起非法捕捉青蛙案件。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該局積極作為,全警動員,全力以赴,把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作為主陣地,偵破了2起野生動物非法狩獵刑事案件,有效震懾了違法犯罪,淨化了全縣野生動物保護環境。

3月15日晚20時30分,新田縣森林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民警在野外巡查時,發現有人在水田裡電魚,當場繳獲一套電魚工具,依法將涉案人員何某旺帶回派出所訊問,經詢問,3月15日19時左右,家住陶嶺鎮陶市社區的何某旺吃過晚飯後背起電魚機等工具到村水田裡打魚,約一小時時間,用打魚機打了一斤左右泥鰍和4只青蛙,準備帶回其家中吃,於20時30分左右,被森林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

犯罪嫌疑人何某旺在禁獵期和禁獵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明知野生青蛙是受國家保護的情況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時期,捕獵野生青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3月16日,新田縣森林公安局積極對接檢察、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旺採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3月17日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何某旺涉嫌非法獵捕的4只青蛙及泥鰍已放歸大自然。

新田縣森林公安局將認真貫徹《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精神,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非法獵捕、販賣、食用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