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信用卡代還軟件,最高可判15年!

“5%餘額還100%賬單,95%資金自由支配。”上網一查,發現此類信用卡智能還款APP非常多。

真有這樣的好事?信用卡代還軟件一直以來都是備受關注,爭議不斷,對於此類軟件的好與壞,廣大網友也是各有各的想法,堅持己見。

部分人覺得只需出手續費就能解決每個月的還款壓力,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內行人對此類軟件都是嗤之以鼻,因為只要你瞭解了信用卡代還軟件的原理,你就會明白雖然可以解決一時的燃眉之急,但同時你還承擔著信用卡被封卡降額、被盜刷的風險!

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消費警示

8月1日,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出2019年第4號消費警示,使用“智能還款APP”不僅違法,還會陷入其他貸款陷阱。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輕信“輕鬆還貸”的誘導,所有的透支最終一分不少都是要還的。

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出2019年第4號消費警示表示這些所謂“智能還款APP”,在套現操作中會收取金額不等的手續費,實際上加重了消費者的還款負擔。

還有一些APP是直接以違法放貸款的形式讓人以卡養卡。這樣的消費者短時間內貌似瀟灑週轉,但實際上最終還是多出了借款的高息負擔。甚至有的人會被拖入到一個無限循環的還貸陷阱中。

最令人擔心的是,這樣的操作會讓消費者產生“不用還款”的幻覺,產生更強烈的透支消費慾望,形成無法承擔的還款金額。

據媒體曝光,各APP運營方委託的催債手法也五花八門,不乏威脅恐嚇,騷擾親友的壓力,還有的最終造成家破人亡的嚴重後果。

佛山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1、一定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根據自已的實際收入有計劃地理性消費。

2、不要輕信“輕鬆還貸”的誘導,所有的透支最終一分不少都是要還的。

3、無論借貸還是還款一定要遵循正規渠道。

銀行信用卡本身是有20-56天不等的免息還款期的,就算是短期欠款未清,只要先支付最低還款額,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日息也只是萬分之5。即使背上銀行信用卡債務,個人信用受損,也會遵循法律渠道解決,親友的生活也不會因此受到騷擾。

佛山市消委會律師顧問團吳斌律師點評了消費者使用這些“智能還款”APP存在的風險:

一、違法風險。

無論是APP使用者還是開發者都屬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開發APP的當事人的行為,與前述規定基本一致,構成“非法經營罪”,應當予以嚴厲打擊。消費者使用此類APP,亦是違法行為。如果構成惡意透支的,依照前述司法解釋有關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信息洩露風險。

使用此類APP,需要將個人身份信息及信用卡包括卡號、授權碼、密碼在內的所有關鍵信息向APP披露,此時,APP運營方可直接使用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其向銀行再申請數份信用卡,以此消費,最終負債的還是消費者本人。如果運營方有人盜刷當事人綁定的信用卡,則亦可能造成重大損失。

三、使用此類APP,未減少實質債務,但可能陷入其他貸款陷阱。

信用卡的使用,本身就是提前消費的表現形式。採取套現方式延遲還款時間,會增加消費者透支自身能力的提前消費慾望,產生“不用償還”的幻覺。但須知,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如果還不了,又可能陷入套路貸的迷局,承擔更大損失。

銀行通告普及智能還款

近日“農業銀行信用卡”官方發佈的一則用信用卡代還軟件來解決每個月的賬單,看似簡單方便快捷,其實卡內賬單的總欠款還是不變的,所謂的還清只不過是推遲了時間!

更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代還軟件不僅存在”個人信息洩露的風險”,一旦你使用信用卡的行為被銀行確認為”套現“的話,可能將面臨授信額度降低等惡果,嚴重的甚至可能觸犯法律。

銀行:開始對此進行監控

有銀行員工透露,今年以來這類智能還款APP確實比較盛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每個月有逾10萬人通過此類軟件代還該行的信用卡賬單,該行已開始對此進行監控。

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銀行內部將該類還款平臺稱作“套現貸平臺”。該負責人提醒,智能還款平臺的實際操作是推遲並非還清,賬單依舊存在,看似短期內減輕還款壓力,但這樣滾下去,客戶除了本金,還要支付第三方平臺的手續費,還款額不但沒少,反而增加了。

此外,這種智能還款平臺通常需要客戶完成身份認證,綁定卡號、cvv2碼、,信用卡有效期等個人信息,而這些平臺在信息安全的管理方面也是存在隱患的,一旦信息洩露,信用卡很容易被盜刷。還有這種APP現在大多是灰色產業鏈,在正規應用商場是下載不了的,所以下載這類APP時也有一定風險,比如說軟件後臺可能被植入一些木馬等等。

該負責人建議消費者要持健康的消費習慣,合理負債,信用卡多進行日常高頻低消的刷卡,不要違規套現。

豬年最可能有牢獄之災的行業 (信用卡代還業務)

廣東匯俊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偉波發帖稱,“信用卡代還業務”是今年最有可能有牢獄之災的行業,對此,吳偉波律師解釋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

2019年2月1日起施行《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認定這種代還信用卡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最高可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的五倍罰金或沒收財產。

你的朋友圈裡是否還有朋友天天在發“**代還”、“**生活”……,介紹只要信用卡還有5%的額度,就可以智能還清賬單的廣告?或者你已經被拉進這種業務的代理推廣群?

請趕緊告訴他(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2019年2月1日起施行《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認定這種代還信用卡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最高可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的五倍罰金或沒收財產。

別不信邪,警察叔叔辦案抓人向來都是認真的,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刑罰,統統都是認真的。

附:《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與信用卡代還業務有關的重要條文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一條 違反國家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一)使用受理終端或者網絡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貨幣資金的;

……

第三條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非法經營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一)曾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內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拒不交代涉案資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贓款無法追繳的;

(四)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四條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非法經營數額在一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且具有本解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非法經營信用卡代還軟件,最高可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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