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积极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倡议

关于积极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倡议


一、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要求,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二、自觉减少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武汉,同时积极劝阻外地朋友无特殊情况不要来汉。

三、自觉减少人口聚集,尽可能不参加或少参加各种旅游、聚餐、聚会等活动。

四、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进出武汉积极配合安检、配合检测。

五、自觉保持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回家勤洗手,出门带口罩。

六、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抵抗力。

七、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用过的废弃口罩妥善处置。

八、发现发热、咳嗽或其它疑似感染情况立即就诊,当被确认为隔离对象时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隔离。

九、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武汉加油!为湖北加油!为中国加油!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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