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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偷渡入境!福建多地發佈重要通告!有獎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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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防止感染新冠病毒。如有接觸,運輸船舶向海事部門報告,漁業船舶向農業農村部門報告,鄉鎮船舶向片區管理局報告,相關部門接報告後及時通報指揮部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二、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三、違反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涉及到的漁船、貨船、客船、快艇等各類船舶,將依法嚴厲查處,“三無”船舶依法予以拆解。

四、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舉報內容經查實的予以獎勵5000元人民幣,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10

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8日

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通告

在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擴散的嚴峻形勢下,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鞏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現就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境外輸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單位、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二、違反第一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非法入境人員能向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投案,如實陳述偷越國(邊)境事實,並配合進行核酸檢測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減輕或免除處罰。

四、廣大人民群眾應積極檢舉偷越國(邊)境的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單位)。凡舉報非法入境人員經核實有效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人民幣貳千元。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福清市公安局 110 、福清市防控指揮部 85167027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9日

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現就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防止感染新冠病毒。二、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三、違反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四、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金3000元,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10,0594-5993110

舉報地址: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海防大隊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北岸公安分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9日‍

泉州多地發佈最新通告嚴防境外輸入

泉州臺商投資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23號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防止感染新冠病毒。

二、嚴禁偷越國(邊)境,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或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三、違反本通告第二條之規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五)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六)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逃避檢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七)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四、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國內疫情防控局面,守護美好家園。凡提供有效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查獲案件的,每起

獎勵10000元人民幣,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27393110

泉州臺商投資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石獅關於嚴厲打擊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偷越國(邊)境入石人員疫情輸入,保護公眾安全和身體健康,現通告如下:

一、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漁船、貨船、客船、快艇等各類船舶有前述非法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查處,“三無”船舶依法予以拆解,漁船呈報上級漁業主管部門依法取消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油價補助。

四、敬請廣大市民對偷私渡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內容經查實的予以獎勵5000元人民幣,對舉報人信息給予保密。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舉報地址:石獅市公安局海防大隊(八七路1232號)

石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4日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9號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現就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防止感染新冠病毒。

二、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三、違反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獎,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10

舉報地址:晉江市公安局海防大隊(興盛路209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25號)

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我們要齊心協力、群防群控,堅持和完善常態化的社區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戰“疫”成果。現將有關事項重申通告如下:

一、主動申報。凡3月5日以後經全國各口岸入境抵豐的人員(含有境外旅居史的),應主動如實履行健康申報、行程史填報等信息報告責任,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或目的地社區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身份、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積極配合社區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持續關注身體狀況。已解除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員,為了您自身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請持續落實好健康管理措施,每天測量體溫,儘量減少外出。

三、遵守集中醫學觀察場所管理規定。集中醫學觀察人員及其家屬應配合集中醫學觀察場所的各項管理工作,自覺遵守集中供餐制度,不外送食品,不使用網絡訂餐服務購買食品。

四、鼓勵舉報:

1.非法入境入豐人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入豐人員的接收者(經營者);

2.自3月5日以來從境外入豐但未向當地街道、社區和單位報告,未按規定落實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的人員;

3.瞞報境外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

4.健康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入境入豐人員;

5.其他重大隱患情形。

知情者發現有以上情形,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對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給予1000元獎勵。同一情形有多人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舉報電話:

區衛健局:0595-22508275

區應急管理局:0595-22506097

區公安分局:0595-22597110

東海街道:0595-22906541

城東街道:0595-22686552

北峰街道:0595-22885268

華大街道:0595-22682141

東湖街道:0595-22985539

豐澤街道:0595-22592717

泉秀街道:0595-22588761

清源街道:0595-22799173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

2020年3月28日

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33號公告

當前,國際疫情快速蔓延帶來輸入性風險加大,為進一步鞏固我縣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新冠肺炎防控隱患排查的積極性,發動廣大群眾踴躍提供非法入境人員、組織者、參與者和未按規定落實醫學觀察、故意逃脫健康管理等人員線索,織密織牢境外輸入疫情防控網絡,全覆蓋、全鏈條、無縫隙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確保實現“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現將有關有獎懸賞舉報公告如下:

一、懸賞舉報內容

1、非法入境入永人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入永人員的接收者(經營者);

2、近14日來從境外入永但未向當地鄉鎮、村(社區)和單位報告,未按規定落實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的人員;

3、瞞報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觸史的人員;

4、其他重大隱患情形。

二、懸賞舉報電話

永春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0595-23978760;

永春縣公安局110。

三、舉報獎勵辦法

知情者發現有以上情形,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對舉報線索一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線索給予獎勵2000元,由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兌現舉報者,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同一情形有多人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四、廣泛宣傳發動

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舉報獎勵懸賞政策,在道路街面、社區(村居)、單位企業等廣泛張貼,通過“村村響”和微信、微博、短信、抖音等新媒體廣為宣傳,增加社會宣傳效果。

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8日

德化縣公安局關於嚴密防範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我縣,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嚴禁偷越國(邊)境,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或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二、違反本通告第一條之規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6、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逃避檢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7、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三、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國內疫情防控局面,守護德化美好家園。凡提供有效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查獲案件的,每起獎勵5000元人民幣,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德化縣公安局

2020年3月28日

洛江關於嚴密防範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我區,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嚴禁偷越國(邊)境,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或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二、違反本通告第一條之規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 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 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6.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逃避檢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7.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三、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舉報非法入境入洛人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入洛人員的接收者(經營者),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國內疫情防控局面,守護美好家園。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獎,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22632110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2020年3月28日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21號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偷越國(邊)境入南人員疫情輸入,保護公眾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嚴禁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的,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嚴禁協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嚴格落實船舶管控。即日起,在南安入港的各類船舶必須主動配合執法機關的核查。漁船、貨船、客船、快艇等各類船舶有上述第1條、第2條非法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查處,“三無”船舶依法予以拆解,依法取消漁船油價補助。

4.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類船舶船東(船長)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遵守船舶治安管理責任制度;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確保境外疫情不通過海上運輸渠道輸入我市。

5.獎勵保護舉報。敬請廣大市民對偷私渡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內容經查實的予以獎勵2000元人民幣,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0595-8639900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安溪致全縣人民的一封信

全縣父老鄉親: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幹部群眾勠力同心,全力抗擊疫情,自1月30日起已連續58天保持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零新增,全縣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積極成效。但當前境外疫情呈快速蔓延態勢,國內境外輸入病例不斷增多,疫情防控工作已轉為“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階段,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請大家務必繼續保持警惕,共同落實各項防控工作,共同守護前期防控成果,保障茶鄉人民的健康安全。為此,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謹向父老鄉親們溫馨提示:

  一、請告知您在境外(含港澳臺,下同)的親朋好友,鑑於返鄉途中需轉乘交通工具,持續時間長,空間緊閉,傳播、感染病毒的風險較大,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著想,如無特殊情況暫緩返鄉,並在當地做好自我防護。同時,勸告他們不要採取偷越國(邊)境等非法方式入境。

  二、請告知您的親朋好友,如確需入安的,須在入安前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相關信息(含個人基本信息、入境時間、入境口岸、始發國家或地區、航班車次座位號、聯繫方式、入境前14天的健康信息)。

  三、請所有境外入安人員,自覺接受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請您積極配合縣、鄉(鎮)、村(社區)、小區開展人員排查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五、如果您發現有境外入安人員未接受集中醫學觀察的,請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舉報(舉報電話:23265962)。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每條信息給予2000元獎勵(獎勵首位舉報人)。

  六、請您通過權威媒體獲取各種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各位父老鄉親,堅持就是勝利!我們堅信,有全縣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安溪一定能夠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雙勝利”!

  衷心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安溪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8日


來源:福建新聞頻道綜合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北岸公安分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泉州臺商投資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石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德化縣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安溪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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