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自2019年9月底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挂牌运行以来,莲湖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职能,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该院检察官办公室对公交分局、莲湖分局和机场公安局的办案材料、案件办理程序进行认真核对,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

2020年以来,该部向公安机关提出的立案监督案件及纠正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均已采纳。其中大多数案件都是通过该院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完成的,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日渐凸显,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新的方式方法。

该部将继续积极参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高执法效能,持续深化“突出重点、巡回监督”,通过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实现对公交分局、莲湖分局和机场公安局协调指导与监督的动态性和长效性。并将进一步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开拓创新,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更好的开展注入全新力量,形成具有典型特色的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模式,努力将该项工作打造成该院一张靓丽的名片。(拟文:张子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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