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縣公安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


臨澤縣公安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

3月26日晚,臨澤縣公安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省公安廳廳機關專項警示教育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宋永福主持會議並講話,局黨委班子成員及所隊室負責人參加。


臨澤縣公安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

會議指出,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的出臺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是新時代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正式寫入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各黨支部要認真學習《規定》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措施在公安機關落地生根。

宋永福在肯定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基礎上,就做好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思想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要與《規定》相一致,不僅要做紀律規矩的明白人,更要做紀律規矩的捍衛者,思想上劃清界限、樹立防線,行動上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二要認清形勢,充分認識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叫響“嚴”的主基調,突出重點、精準執紀,嚴格日常監督,從細從小管理,以“不落實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實之人”,做到有責必問、失責必究、追責必嚴,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一以貫之、堅持不懈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要擔當履職,全面落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使命責任。局黨委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堅守“主陣地”;各黨支部要落實好主管責任,種好“責任田”;紀檢督察要落實好監督責任,打好“主動仗”。各所隊要真抓實作爭創“無違法違紀所隊”,堅決杜絕出現民警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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