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遊戲充值,能要求遊戲服務提供者返還嗎?

jianfeng_fm


您好!首先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是可以申請退款的,需要找客服處理!

但是您要確定兩件事情:

第一就是您家孩子的年齡,要是您孩子超過14歲的話,退款就很難實現了,為什麼呢?因為這麼大的孩子本身就有一定消費觀念和自制力了。遊戲平臺也不會單純的因為一句“孩子小不懂事”就把錢退您。所以您要確保您的孩子在14週歲以下,退款還有希望的。

第二就是時間問題了,這裡所說的時間是指您家孩子給遊戲充錢的時間。如果是最近2—3個月內充的話,退款是可以的。要是都充值了一年半載的話,基本上就退款無望了。

其實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要是充值金額巨大,好比幾萬十幾萬的話,做好還是找當地媒體曝光比較好,這樣事半功倍!

最後祝您:心想事成!





楊三石超好玩


你好,我是懵逼的安全區,若如果未滿8歲,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可以要求返還。若八歲以上充值幾百幾千,家長無權要求退款,若是上萬那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是正規企業他就會給你退,如果是那些小眾平臺,可能就退不了了。

《民法總則》第19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20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懵逼的安全區


首先我們先分析一下:“未成年人遊戲充值,能否要求遊戲運營商退款”。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未成年人在遊戲內進行大額充值不屬於“純獲利行為”也與不是“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父母拒絕追認的話,應屬於無效行為,家長有權要求遊戲運營商退款。

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孩子使用了父母的銀行卡和支付寶進行遊戲充值,所以遊戲運營商都會主張父母是知情的,從而拒絕退款。遇到這種情況,筆者建議家長不妨換個角度跟遊戲運營商進行溝通協商。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與遊戲運營商溝通前筆者建議家長應該瞭解清楚“網絡遊戲的合規化運營要求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規定”。

第一,家長可以對網絡遊戲是否具備相應發行運營資質及相應許可進行審查,對於未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遊戲,家長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

①網絡遊戲上線運營需及時辦理遊戲運營備案。

依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國產網絡遊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已備案的國產網絡遊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遊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②網絡遊戲在正式上線運營前需取得遊戲版號(遊戲版號是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相關遊戲出版運營的批文號)。

依據:《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規定,移動遊戲上網出版運營時,遊戲出版服務單位應負責遊戲內容完整性,須在遊戲開始前、《健康遊戲忠告》後,設置專門頁面,標明遊戲著作權人、出版服務單位、批准文號、出版物號等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的信息,並嚴格按照已批准的內容出版運營。遊戲出版服務單位負責審核並記錄遊戲日常更新,對擅自添加不良內容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對不配合的,應及時報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置。情節嚴重的,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可按相應程序辦理遊戲出版批准撤銷手續,並追究相應責任。移動遊戲聯合運營單位在聯合運營移動遊戲時,須核驗該移動遊戲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相關信息是否標明,不得聯合運營未經批准或者相關信息未標明的移動遊戲。

第二,遊戲運營商應對遊戲玩家進行實名認證,且不得為未實名註冊的用戶提供充值或者消費服務。因此若未成年人未進行實名認證,而遊戲運營商為其提供充值服務的屬於違法法規行為。

依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絡遊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保存用戶註冊信息。

《文化部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絡遊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保存用戶註冊信息;不得為使用遊客模式登陸的網絡遊戲用戶提供遊戲內充值或者消費服務。

第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遊戲運營商還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

①在遊戲內建立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沉迷系統,制訂網絡遊戲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

依據:《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實施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第四條規定,所有網絡遊戲運營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和《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進行開發部署,不得隨意更改實施方式,擴大或縮小系統功能權限等,違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並停止其網絡遊戲出版運營和相關互聯網接入服務,直至取消其相關許可。

《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絡遊戲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絡遊戲的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網絡遊戲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並在網站和網絡遊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網絡遊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②限定用戶單款遊戲內單次充值金額,在用戶進行充值或者消費時發送要求用戶確認的信息,並設置適度娛樂理性消費等提示語。

依據:《文化部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限定網絡遊戲用戶在單款遊戲內的單次充值金額,並在用戶進行充值或者消費時發送要求用戶確認的信息。確認信息中應當包括充值或者消費的法定貨幣或者虛擬貨幣金額、獲得的虛擬道具或者增值服務的名稱等內容,以及適度娛樂理性消費等提示語。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保存用戶充值及消費等信息記錄不少於180日

③建立和完善網絡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和適齡提示工程,且網絡遊戲主管部門提倡網絡遊戲經營單位設置未成年用戶消費限額。

依據:《文化部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的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按照《辦法》第十六條的要求,制定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應當包括遊戲內容介紹、正確使用遊戲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要根據網絡遊戲的實際情況,制定限制未成年人登錄遊戲和使用遊戲的具體規定,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管理規範。要進一步完善網絡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和適齡提示工程,為未成年人玩健康的遊戲、健康地玩遊戲提供製度保障。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嚴格落實“網絡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的有關規定。提倡網絡遊戲經營單位在落實“網絡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基礎上,設置未成年用戶消費限額,限定未成年用戶遊戲時間,並採取技術措施屏蔽不適宜未成年用戶的場景和功能等。


神途大宇


這個基本上是沒有可能的,之前電視新聞就有報道說過,小學生在家玩手機遊戲,用父母的手機買了好幾萬塊錢的付費道具,然而父母並不知情,最後父母知道了 要求遊戲官方售後人員返還所充值的金額,這其實並不符合規矩,因為,遊戲製作方並不知道充值人員是否為未成年人,而且在充值的時候呢,一般都是有充值付費協議存在的,所以,未成年人在玩網絡付費遊戲的時候,要儘量以理性為主,不要衝動消費,畢竟遊戲只是為了娛樂,打發一下閒暇時間而已,並不能作為我們生活的大部分乃至全部,少玩娛樂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一旦沉迷 會導致荒廢學業,等你成年之後,回首過往,甚至還會抱憾終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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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實施了與其年齡、認知能力相符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可以購買價格比較低的物品或者贈送給朋友一些低價的物品。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如果是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則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你說的充值是充什麼值?多少錢?未成年人的年紀多大?都會導致其充值行為法律效力。如果一個10歲的小孩給某遊戲充值10000元,那麼可以認定其實施了與其年齡、認知能力不相符的行為,監護人可以要求撤銷該行為,向對方要求退款。但如果一個15歲的人給自己手機充值了50元,則一般不能認為該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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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不能給其充值,不僅應該返還,還應該教育服務站一些什麼是成年人的道理知識。這個應該有一個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界定,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對服務者進行強化的社會知識行為教育之後,才能允許其進入市場。這個是社會責任的問題,可以規勸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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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錢具體還能返還回來還要看和遊戲商的溝通。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至二十條的規定: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真的是由未成年人給遊戲充值,可根據未成年人的具體情況對充值行為予以撤銷。但是由於太多未成年人給遊戲充值,多數是拿父母的手機進行充值,這種情況的難點,就在於很多成年人也在玩遊戲,那麼是未成年人充值,還是家長進行充值一直是爭議的熱點,所以在要求遊戲服務提供者返還充值的錢款時,要有一定的證據證明確實是未成年人充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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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新聞都有說哪個小孩子為了玩遊戲拿父母的血汗錢瘋狂充值,事後家長想把錢要回來。我只能說能要求返還,但人家不還你錢也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因為你充值錢的時候已經跟遊戲開發商簽了協議,人家拿你錢是天經地義的。


定guo830


若未滿8歲,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可以要求返還。若八歲以上充值幾百幾千,家長無權要求退款,若是上萬那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是正規企業他就會給你退,如果是那些小眾平臺,可能就退不了了。

《民法總則》第19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20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遊戲達人曉成


望採納,打字不易。

首先要明確充值的錢能不能退回是需要分情況的,一般需要看孩子年齡,充值的多少,充錢的週期,舉證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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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民法》規定,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16週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一律無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

3/8

簡單來說,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無論用多少錢充值遊戲都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要求退還。8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金額和自己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不能要求退還,不相適應的可以要求退還。

4/8

舉個例子來說,A今年10歲,玩遊戲買裝備充值了10元,是不能退還的,因為10歲的年齡能適應支配10元的錢款,如果充值20000元,就可以退,因為10歲不具備處理20000元的意識和能力。

5/8

對於舉證,你需要證明1、孩子在玩遊戲充錢的時候,你不在場。2、證明充值行為,都是由未成年人實施的。想要證明這兩點一般比較難。

6/8

對於充錢週期,如果是近期剛衝的,額度比較大,退還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但是如果發現時充錢已經一年多,甚至兩三年了,那返還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7/8

如果屬於可以追回的情形,需要先聯繫遊戲公司的客服。如果客服可以直接解決的話當然很好,如果不能解決的話,家長可以以對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充值遊戲的行為無效或效力待定的訴訟。

8/8

總之,往遊戲裡充錢想要返還還是比較麻煩的,平日裡還要多加強對孩子的管理,及時止損,比亡羊補牢要強!

注意事項

舉證

先客服,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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