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要求公派留學生簽署保證書!如留學生入籍外國,必須賠償

建議國家要求公派留學生簽署保證書!如留學生入籍外國,必須賠償!

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畢竟國家公派留學生去留學,肯定是希望留學生回國貢獻力量的!

但是,留學生入籍外國,就從根本性改變了公派留學生的性質!

留學生要入籍外國,那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畢竟,“強扭的瓜不甜!”更何況,“沒有誰地球一樣轉”!

但是,既然留學生不肯回國貢獻了,肯定要賠償!

這是天公地道!

不然,哪裡還有公平可言?

更何況,公派留學生佔用了名額,他不去可以別人去,所以懲罰性賠償是必須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