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生包紮鞭炮炸傷患者,20天后引發破傷風,有義務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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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醫,三甲醫院包紮後也有患破傷風的,不是消毒不嚴的問題。這位村醫沒有特效藥,特效藥吃上五分鐘就好轉3一5天愈。


肝病創新


農村醫生包紮鞭炮炸傷患者,20天后引發破傷風,有義務賠償嗎?對於題主的問題,作為局外人並不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和詳細因果,只能針對題主的問題和問題下面添加的說明簡單談一點個人看法。

既然事情發生後有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對判決表示不服的村醫上訴後被二審判決賠償22萬元。那就說明這件案子經過一審和二審法院的兩次審理,已經有了終審判決。既然如此,按理說我們一般是不應該懷疑人民法院做出這種判決的公正性的。假如被判決賠償的村醫還是覺得自己有理由證明自己不該承擔這份賠償責任,那也只能走通過合理途徑依法“申訴”的道路了。

破傷風屬於一種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疾病,多數由外傷引起,其致病菌為廣泛存在於自然環境中的破傷風梭菌。受傷的人體部位一旦被破傷風梭菌侵染,病菌便會在厭氧環境下大量繁殖並分泌毒素,最終可能導致患者出現全身性症狀,表現為骨骼肌持續性強直和陣發性痙攣。重症破傷風患者會因此而導致窒息和呼吸衰竭死亡。

對普通群眾和患者來說,一般既使對破傷風有所聽說,但對破傷風的危害和兇險性並不會瞭解的有多麼深刻。而醫生即便是村醫,也相當於專業一點的人士。因此,在對鞭炮炸傷的患者接診的過程中,理所應當地具有告知義務。也就是說,村醫需要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向患者解釋和說明,外傷患者,一般傷口較深、受到汙染的情況下,可能會感染誘發破傷風,需要及時接種破傷風疫苗。破傷風的潛伏期多在3——21天,一般為7天,潛伏期短的可能是24小時,潛伏期長的可達數月。假如為被鞭炮炸傷的患者處理的村醫處沒有破傷風疫苗可用的話,那就需要盡到告知傷者可以儘快到什麼地方接種破傷風疫苗的義務,說明不接種疫苗可能會出現的後果。義務與責任是相連的,盡到了義務自然應該免除責任。不盡義務或者是沒有完全盡到該盡的義務,肯定就會在相應事件中承擔有關責任,這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

考量一個具體的案例,不能僅憑相對簡單的提問,具體的事實才是依據,涉及到的法律和法規才是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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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什麼事情都要求賠償,如果嚴重死亡了,賠償還能活嗎?沒有任何意義,就是給活著的人弄點錢花花,真不知道花這種錢心裡是不是五味雜陳,是心酸還是可憐,反正不會很舒服,很多時候我們要先找自身原因,不要推脫責任,什麼事情都喜歡甩鍋,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大家說對嗎?

大家都知道,我們村衛生室包紮傷口是不收費的,一般都是義務的,不管什麼情況都應該負責任,不要錢也不是你推脫責任的理由,20天當中你沒有任何感覺嗎?不可能,應該發炎,這時候你還不去醫院嗎?所以你有責任,自己治療不及時。

20多天的觀察肯定能看出問題,都是你自己大意,認為無所謂,過幾天就好了,最後造成感染,變得嚴重,實際還是自己”的問題,今天居然要求醫院賠償,這個絕對不應該。

醫生包紮傷口的時候肯定是經過清理的,你也是看得到的,但是自己沒有注意好,20多天才發現這是誰的錯,真正感染是幾天都應該知道的,所以根本原因是自己造成的,沒有注意,你才是罪魁禍首,明白嗎?

不要動不動就懶別人,有意思嗎?很多人死了還找原因,還有意思嗎?人都不在了,再多的錢還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常說防患於未然就是這個意思,一定注意安全,不要出事了在找原因,那時候已經無濟於事了,所以不出事最好,咱們要有一顆平常心。

大家都看過一個報道,一個癌症患者,自己跑出去直接鑽到大車下面壓死了,最後家屬一分錢的賠償不要,對司機說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因為他明白自己病人的情況,就是因為承受不了痛苦,自尋短見,大家說這樣的家屬明智嗎?

還有一個老人坐別人的順風車,突然在半路死亡了,家屬說你們沒有惡意,你們也是做好事,就該這樣,堅決一分錢的賠償不要,大家看看人家是什麼品德,人家有感恩的心,人家不是為了錢,很多時候我們也應該考慮一下到底懶誰,不要把錢看得比命還珍貴,生命誠可貴,錢不錢無所謂,大家說對嗎?


大海傳媒


是否村醫支持你放鞭炮去呢,或是給村醫家有喜事而放鞭炮呢,再者自早村醫包紮,還是村醫早上門強制包紮,人呀,要講天理良心吧,就是村醫強制性包紮也是為你好,是處裡不嚴格,可是已經犯下錯,憑良心說話,你本人運氣好於不好,如果運氣好,不可能鞭炮炸手,隨你運氣倒黴而村醫跟著倒黴,正反考慮,是以法律法規辦事,也要思考思考,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二十萬,再多錢不夠用,富有一時,富不了一輩子,在如今就是法治社會,人不可虧,因為村醫肯定無證,是非法行醫,政策不容許,希望往開一面,錢財身外物,道德值千金!


順世隨緣383093579


找村醫包紮,人家包紮了。得了破上風,讓村醫賠22萬有點過份。畢竟是個村醫,又不是大醫院。

你找鞭炮廠賠呢,劣質鞭炮炸了手,卻把重大事故責任推到村醫頭上,是不合理的,也不正常。農村類似的事其實很多,都拉倒。如果你要村醫打破抗,他說不需要,這倒是能有賠償責任。

醫生又不是保險公司,你10元包紮一下,卻要賠你22萬元,這讓村醫承擔重大風險,符合常理嗎。保險公司最多賠10倍,如果訛村醫2萬倍,那你看小病先付2.2萬元風險金,你願意嗎。


重慶葉宏


這個具體要看當時就診的情況,有沒有建議患者及時去醫院打破傷風抗毒素注射液。如果有建議,患者自己沒重視,那就不能怪醫生,如果醫生沒有建議,當然有失職的過失,但有傷口要打破傷風這是全民皆知的常識,患者要負主要責任。醫生負次要責任。


德哥醫小時


中醫所以衰退,與中國很大一部分人素質太差有很大關係,找西醫看病的時候檢查一次幾幹元都願意出,找中醫檢查一次,花幾元都不願意出,因為他們認為,中醫診脈不費力,殊不知,中醫的診脈是靠幾十年的奮鬥才獲取的精密技術,比儀器高貴的多,許多功能性疾病議器查不出來,而診脈能。診脈時,花幾元錢都不願出,有了事,就要賠幾十萬,所以,沒人幹中醫了,古代幾幹年沒有因看病而死而索賠的事例,所以中國古代中醫很興旺,醫生都是盡力為病人醫病.病,而當實在醫治不好患者的病。死了也沒人索賠。


劉保榮732


鞭炮炸傷屬於急診,需要就近緊急救治,村醫處置受傷部位、包紮受傷部位沒有問題。但包紮後是否根據傷情建議患者去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一步診療?是否告知病人需要注射破傷風抗毒素(TAT)?如果履行了以上告知義務,村醫已經盡到了職責,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村醫沒有履行其告知義務,就應承擔相應責任。但目前農村衛生站條件限制,鄉村醫生的技術能力有限,且破傷風抗毒素不屬於村醫用藥目錄之藥品。這些因素法院審理時也應該酌情考慮。


仁術V渡人


村醫也要懂醫,不懂醫做醫那不是害人嗎?我的左邊鄰居的腳被生鏽的雨傘針觸到而且還很深,右邊的鄰居是村醫就用酒精幫她清洗一下外傷就可以了。不是醫生都知道被生鏽的弄傷了要去打破傷風針,難道醫生不清楚?


冰點130013186


現在的情況是村醫越來越少,不給村醫活路,以後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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