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一、導讀

GB/T 45001-202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於2020年3月6日正式發佈並實施。北京中建協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作為該標準的主要參編單位,參與了標準編制的項目啟動、文本起草、技術研討和修訂等系列工作。中建協認證中心認證企業中鐵十六局、中國十五冶、中鐵電氣化局等優秀企業也參與了編制。

目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現已成為我國三大重要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之一。筆者在歷次的審核中發現,建築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優於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優於環境管理。但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那麼,如何在審核條款與建築施工管理中將安全、生產、管理三者有機結合起來,是很多審核員比較頭疼的問題。下面就此問題說說筆者的一些看法。

【關鍵詞】 GB/T 45001-2020 安全內頁資料整理 認證條款對照 重點關注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二、建築工程安全內頁資料的概述

1、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是施工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條令條例,國家、行業、地方政府、業主、建立單位、隸屬主管單位及企業的有關標準、規程、規定和要求,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資料。

2、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是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礎,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是一種以文字、影像資料等手段記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所形成的一系列文件的組成,包括紙質資料(如單項方案、安全交底等)、圖片資料、影像資料等。

4、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按照《建設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2011附錄B《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及《各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化資料》的要求進行編制。

1)《建設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2011附錄B《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中明確安全管理10大項、48小項,

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及安全標識。

2)雖然各個省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化資料裝檔內容不同,但大致均為以下十五個大項:安全監督資料、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應急預案、安全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標誌、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用與備案證管理、各類設備、設施驗收及檢測記錄、文明施工及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

三、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作為審核員,我們在日常的職業健康安全體系審核中主要依據的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020年3月6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並實施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針對ISO 45001標準轉換,IAF通過2016-15號決議規定了ISO 45001的轉換期過渡期為ISO 45001標準發佈後的三年,即在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ISO 45001:2018代替OHSAS18001認證標準的轉換工作。該轉換工作是指到期之前必須完成認證決定,如果僅完成現場審核或者合同受理均視為逾期。

那麼,我們在現階段審核中存在兩個標準,即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11 idt OHSAS18001:2007。考慮到審核延續性,本對照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標準闡述。

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標準的結構,從第四章開始共計7個章節,23個條款。下面我們就上述內容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的結合闡述一下個人的看法,詳見下圖(部分條款)。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與認證審核條款的對照

四、認證審核過程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

1、是否按規定建立了安全組織機構。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2、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包括全部人員,例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班組長等,上述人員是否簽字齊全。

3、專職安全員配置是否滿足規定要求。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規定:“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4、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複檢。

5、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應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注: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2018】37號令規定實施。

6、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按規定進行了編制、實施。按照建設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2011標準中第三章第三條規定:

1)安全技術交底應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棟號分部分項進行;

2)安全技術交底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特點、工序,對危險因素、施工方案、規範標準、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 3)安全技術交底應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專職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

五、結語

綜上所述,審核員在審核過程中如何驗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內頁資料的有效性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證據收集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將資料與標準條款對照好也是在判標的主要依據。希望上述內容對大家在今後的審核中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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