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已婚女人告訴女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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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已婚女人告訴女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

昨天有個朋友分手了,在群裡說了一番悽悽慘慘的話:

『我和他整整戀愛了5年時間,5年啊,人這一生能有幾個5年?這5年我傾注了所有的感情,我把5年最好的青春都給了他,可他,卻在我們約定結婚的時間跟我分手,真的讓我很寒心!

如果不愛我,如果看不起我,為什麼不早點跟我說?就算是把我當備胎,提前告訴我不行嗎?

他跟我戀愛5年之後如願跟別人結婚去了,卻不管我的死活,憑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面對這樣的事,正常人都不可能落井下石,能給出的只有安慰和同情:

有人回覆她說,“經歷過這種感情悲劇的不止你一個,我比你更慘,我是跟前男友談了6年之後被分手,被綠,被拋棄,當時真的掐死他的心都有!”

有人回覆她說,“事已至此,雖然難過是人之常情,但已經失去了,沒辦法,你只能儘快調整自己,讓自己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不然會一直痛苦下去!”

還有人回覆她說,“如果你心裡實在不忿,就去報復他!”

相比上面三個人的回覆,另外一個人的回覆相對比較實用一些:

42歲已婚女人告訴女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

『沒有經歷過分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分手了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生。不是有句話說“分手是為真愛讓路”嗎?你得往這個方向去想,不聽一直停留在“我被拋棄了”的陰影中。

你可能會說,“被分手的人不是你,你當然可以說這種話。”我想說的是,我也經歷過分手,我明白你是什麼感受。但問題是,你痛苦也好,痛哭也好,能改變已經發生的事嗎?

既然一直沉浸在分手的陰影中讓你痛苦,那你很明顯需要換一條路去走。我開導你沒用,你得自己開導自己,只有你自己想通了,才能真正放下,真正放手。反正分手又不是你的錯,沒必要自己跟自己較勁!』

最後一個人說的這番話,讓我想起了幾年前我所在的公司裡發生的一件事。當時也是有個女同事分手了,在辦公室哭得很慘,我那個當年42歲的女老闆開導她時說的話,跟上面那個人說的是同一種意思,簡單來說就是“要學會愛自己”:

42歲已婚女人告訴女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

『分手而已,又不是要你的命,沒必要那麼傷心難過。只要你沒有錯,就說明走向分手的愛情不屬於你,你只是弄丟了不屬於你的東西,就像丟掉一件垃圾一樣,有什麼好難過的呢?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你得弄清楚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有一種愛,指的不是愛別人,而是愛自己。直白一點去理解這句話就是,不屬於我的愛情我不要,我要愛自己,因為我要愛自己,所以我要放棄不屬於我的愛情。

你試著想一下,這樣理解之後,心裡是不是好受多了?那就記住這種感覺,時刻提醒自己要“愛自己”,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學會愛自己才能更懂得“愛和被愛”的真諦。

如果你連“愛自己”都不會,拿什麼愛別人?如果你連“愛自己”都不會,怎麼去判斷別人是不是真的愛你?

以後不管和誰戀愛,不管是否戀愛,永遠都要記住:愛自己應該放在第一位,這不是自私,而是對自己負責任。』

42歲已婚女人告訴女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學會愛自己才是王道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不管是前面那個女人說的“分手是為真愛讓路”之類的話,還是後面那個女人說的“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之類的話,其實都不是特別高深的道理,每個人只要動動腦子都可以想明白怎麼回事。

為什麼所有人都明白這些道理,卻還是有人在分手或離婚後哭哭啼啼,黯然神傷,要死要活呢?原因其實很簡單:

分手或離婚後像上面案例中那兩個人一樣痛哭流涕的,通常都是用情至深,從來沒想過分手或離婚,突然被分手被離婚了,心裡一時間無法承受,想的全都是被拋棄,被傷害,被辜負,總感覺不公平,心裡總是不平衡,所以才會有感而發。

剛分手或離婚時,這樣的狀態是允許的,畢竟心裡積壓了憤懣,需要發洩出來。但是,一直這樣可不行,雖然這不是病,但比病更嚴重,長此以往,會讓你在分手或離婚的陰影中越陷越深。

想要走出陰影,就要用到我們上面說的“分手是為真愛讓路”以及“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之類的道理了。對於當事人來說,你得自己用這些道理去安慰自己的心,給自己一個方向,確定好正道之後,咬牙堅持走下去,養成習慣了,自然也就從分手或離婚的陰影中走出來了。

你剛分手那段時間是一種什麼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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