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間的黔國公案

嘉靖年間的黔國公案

黔國公,明朝公爵。一為明代追封公爵。開國功臣安陸侯吳復,卒後追封黔國公,諡號“威毅”。二為明代世襲公爵。首封黔國公為沐晟,始祖為開國功臣沐英,傳襲十餘世,世代以總兵官掛徵南將軍印,鎮守雲南等處地方。一般來講,在明代講的黔國公則主要是沐氏一門。

沐家發跡於沐英時代,沐英作為明太祖養子加強排的一員,在一些史料中也被稱作朱英,跟著洪武帝南征北戰,洪武十年,被封為西平侯。十四年九月,副徵南將軍潁川侯傅友德徵雲南。十六年,傅友德率軍班師,沐英留鎮雲南,也就此開始了沐氏鎮守雲南二百多年的歷史。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沐英病逝於雲南,朱元璋追封其為黔寧王,也是明代唯一一個由侯爵直接追封王爵的功臣。

等到沐晟的時候,因為征討交趾的功勞,更進位黔國公世襲,此後沐家世代以總兵官掛徵南將軍印,鎮守雲南等處地方,直至明末末代黔國公沐天波在咒水之難被殺為止。沐家也由此成為了大明的一家極特殊的勳貴。

沐氏累世鎮守雲南,滇人“莊事如朝廷。片楮下,土酋具威儀出郭迎,盥而後啟,曰:“此令旨也。 沐氏憑藉權勢,亦在雲南廣治田產。據今人王毓銓先生研究,“萬曆六年雲南布政司田土為一萬七千九百九十三頃五十八畝零,萬曆七年雲南屯田為一萬一千一百七一頃五十四畝零,兩項合計共二萬九千一百三十五頃零。而沐府莊田萬曆十六年時已侵奪民田八千多頃,加上欽賜一項,總數可能達萬頃。十六年以後又有兼井,總額當在萬頃以上。如將布政司田土、屯田、沐莊三項合計的四萬多頃為雲南田上總額,則沐氏莊田所佔,實為全省田土總額的三分之一。明代史學家王世貞記載,“晟父子前後置圃墅田業三百六十區,日食其一,可以週歲。珍寳金貝充牣庫藏,幾敵天府。後庭曵羅綺者恆數百人,役使閹奴亦可數十百。 沐氏財富可見一斑。

圍繞著黔國公的巨大財富和權利,沐家也充滿了爾虞我詐的鬥爭,其中,要數嘉靖年間的黔國公案最為撲朔迷離。

嚴格地說,這甚至都算不上什麼案子,朝廷和地方始終沒有把這個定性為刑事案件,但從這次的事件中,中央與地方,北京的六部與雲南督撫三司,高居九重的嘉靖帝與黔國公府,那一出出,一幕幕,均甚為精彩。

嘉靖二十五年,黔國公沐朝輔去世,朝廷照例命令他的兒子沐融襲爵之外,還面臨著一個難題。那就是,沐融過於幼小,不能履行起來鎮守雲南的職責,而云南地處南夷,鎮守總兵官萬不能缺少。這種黔國公幼小不能履職的情況不止一次出現過,就在嘉靖十五年,沐朝輔襲爵的時候,就由於幼小不能理事,朝廷就把雲南的事務交給撫按官負責,直到沐朝輔成年,才重新行使權力。


朝輔卒,夫人陳氏奏:融甫四歲,乞照先世沐琮、沐璘例,準令融承襲祖爵,賜以優給,
而量授朝弼職銜代鎮。待融出初日,具奏定奪。撫按官應大猷等奏保亦同。事下吏、兵二部議,謂:宜如所請。第朝弼亦弱齡,未堪專閫,宜命都御史協同管理,

陳氏想的實在是不錯,自己的兒子雖然繼承了爵位,但是太小不能管事,與其讓權力都落到雲南官員手裡,還不如由自己那個還是個毛頭小子的小叔子接手,這樣,對沐家,對她自己都有好處。至於權力,只要等到沐融長大,有朝廷的撐腰,還怕回不來嗎。不過這回,她可能打錯了算盤。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還沒有成年的黔國公沐融突然亡故。對此,嘉靖皇帝可能有了一絲警覺,在明令沐融的弟弟沐鞏襲爵的同時,還特地加上這麼一句話。


令朝弼同撫按三司官護視鞏成長,奉請領鎮

嘉靖帝已經意識到,這位小國公的離奇死亡可能並不那麼簡單,為此,他特地下命令讓雲南官員和沐朝弼共同保護這位新任黔國公。

然而沐鞏此時才三歲,更不可能管理事務,履行職責了。於是,朝廷決定,仍然由沐朝弼代理雲南總兵官職務。

一切看著都那麼正常,沐融突然去世,母親請求次子襲爵,叔叔則是繼續出力代理家族職務,嘉靖帝則體恤臣子。然而,在這一切之下,一股暗流也開始湧動。

嘉靖二十九年六月,一直沉默原黔國公沐紹勳夫人李氏突然上奏,


1. 故鎮守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勳妻李氏奏:故庶長男朝輔次子鞏蒙許襲祖爵,不幸四歲而孤,為庶次男朝弼所忌,常百計凌逼之。弱母幼兒,朝不保夕。乞如五世祖沐琮例,遣官護鞏赴京,待其成長領鎮,少圖報效。得旨:沐鞏孤幼,情詞迫切。其令錦衣衛千戶將鞏母子行取來京,俟鞏年長還鎮。

這裡說一下,這個李氏雖然是沐紹勳的正妻,但是沐朝輔,朝弼兄弟卻不是其親生。但在那個封建禮法甚為嚴明的時代,沐氏兄弟仍然需要奉李氏為母親。但是李氏無子,沐朝輔才得以庶長子身份承襲黔國公爵位。

這位一出手,就是石破天驚的事件。

李氏的用詞已經算是客氣,所謂弱母幼兒,常百計凌逼之,朝不保夕。就差直接說這叔叔要害他這個侄子了。

李氏的辦法仍然是,仿沐氏先例,在他看來,只要沐鞏離開雲南,待在天子腳下的北京,就能保證安全。再等到沐鞏成年,那就萬事大吉。而對於有意害人的沐朝弼,李氏也沒有過多追究。很容易理解,她既然捨不得孫子,又怎麼能捨得兒子呢,即使都不是親的。

朝廷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於是直接下令


沐鞏孤幼,情詞迫切。其
令錦衣衛千戶將鞏母子行取來京,俟鞏年長還鎮。

至此,各方都認為自己已經完美的解決了這一事件,嘉靖皇帝很滿意,因為他保護了黔國公,李氏,陳氏很滿意,因為她們的孫子·兒子保住了爵位和性命。

只有沐朝弼不滿意,因為他什麼也沒得到。沐朝弼現在仍然只是代理總兵官,一旦沐鞏成年,就要把自己手裡的權力交出去,沐朝弼甘心不甘心不知道,不過,即使他甘心交出權力,退休養老。那麼一旦沐鞏要追究自己哥哥的死因和當年他迫害自己的事情,那麼他所面臨的,就只有屈辱了。

然而又能怎麼辦呢,沐鞏即將離開雲南,前往北京,一旦到了北京,事情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不能再等了,富貴險中求吧。

朝廷這邊剛把接沐鞏的人派出去,就接到了一封發自雲南的公文。五歲的黔國公沐鞏突然病亡了,沐朝弼同時請求把李氏留在雲南奉養。八個月之內,連著死了兩個黔國公,還都未成年。聯繫李氏之前的上奏,這下傻子都知道怎麼回事了。沒有明確記載明廷對這件事的討論過程,只留下了一句:

議者以遠臣事可恕,詔從之。

翻譯成白話就是,天高皇帝遠,你想管也不一定管的了,索性就裝糊塗過去的了。

但天子的威嚴還是要的,嘉靖三十二年,朝廷派人去核實兩任黔國公的死亡,但並沒有什麼新的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加上李氏上書替沐朝弼請求。朝廷也就順水推舟的答應了這一請求。

在法理上,沐朝輔這一支已經斷絕,繼承順位順利的轉移到沐朝弼這裡了,各種意義上的順利。這個時候,我們這位新任黔國公還只是個二三十歲的青年。

此事到此為止看似已經結束,但一些人仍然在進行角逐。

比如沐朝弼,在上一輪的角逐中,雲南撫按官都站在沐朝輔一系那邊,怎能不讓他記恨在心呢。


1. 賜黔國公沐朝弼敕,令其節制土漢諸軍,撫按官不得擅調。
諸司白事及移文謁見禮儀俱先鎮守,而後撫按,違者以名聞。初,


朝弼自都督襲封,又先以事被勘,有司薄其為人,稍奪之事權。
至是援父祖例,許之。

從這裡,我們也能看出來我們這位黔國公的人緣了。

嘉靖四十一年,他又把他的嫂子陳氏送回了南京,從此心滿意足的當起了他的黔國公。

比如某位官員,嘉靖四十四年,雲南巡按彈劾沐朝弼。

雲南巡按御史王諍劾奏鎮守總兵官、黔國公沐朝弼


違詔僭肆奪兄產,而囚其嫂,宜革其任,別選宗枝或勳臣中賢者
領鎮事。疏下廷臣議其罪,請重加戒飾,令其改圖。其嫡母、太
夫人李氏,嫂夫人陳氏敕撫按官護送南京居之,給莊產養贍。上從之,詔切責朝弼不遵禮法,事多僭肆,聽憑撥置,虐害小民。
念其世勳,姑從輕,罰住祿米二年。如不悛改,撫按官指實奏聞。

嘉靖帝讓大臣議罪,最後只議論出這麼一個結果,保護有關人員,默認事實,對沐朝弼,也只是略施懲戒罷了。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多方的博弈和他們不同的利益訴求,朝廷要的是雲南穩定和不能公開挑戰朝廷權威,在這種態度之下,朝廷先是保護沐鞏,但在既成事實面前,也不得不接受由沐朝弼接任黔國公的事實。

黔國公府呢,陳氏自然是希望她的兒子接任黔國公的,但是李氏的態度就很值得思考了,她先是保護他的孫子,卻又在沐鞏亡故之後,替沐朝弼請求襲爵,看似矛盾,其實始終如一。一旦沐朝弼事發,勢必喪失繼承權,那麼實際上,沐紹勳這一支就已經斷絕,新任黔國公必定會從沐氏其他親族中尋找,那麼,以後的黔國公府,還能有她的好嗎。

雲南撫按官則是希望削弱日漸跋扈,行事乖張的沐朝弼,雖然,最後並沒有什麼用。

這起事件的史料只是散見於實錄中,初讀時就覺得細思極恐,寫出來就覺得,這哪是黔國公啊,晚明統治階級各方的博弈,概莫不如此。這大明,怕是藥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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