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販私鹽是死罪,為什麼古人卻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販私鹽?

探索歷史奇聞


在中國古代,朝廷對販私鹽的懲罰是非常重的,五代時期,販私鹽一斤以上就可以就地正法;在隋唐時期,販賣一石(一百斤)以上的私鹽就是死罪,而且有些朝代還有連坐的制度。

古代官府禁止販私鹽,不僅是為了保證政府財政收入,也為了防止地方諸侯以及富商積累資金坐大以後影響中央政權,對維持社會穩定也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既然在中國古代販私鹽是死罪,為什麼古人卻還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販私鹽?

一、暴利驅使

但是從經濟學上來講,壟斷必然會造成生產成本和售賣價格之間的巨大差異(簡稱暴利),也會造成一個行業的官僚化和退化。古代鹽業就是如此,平民百姓如果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甚至更低的價格買到和官鹽差不多的鹽,那百姓們肯定會非常樂意買便宜的。鹽是家家戶戶每天都要吃的,所以根本不愁賣不出去。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極高的利益驅使下,有些膽大的沿海居民就開始幹起了販私鹽的行當。

在春秋戰國時期,齊國之所以能夠迅速強大起來,除了姜子牙的正確統治以外,就是因為它背靠大海,可以曬鹽致富快速發展經濟。在《隋唐英雄傳》中,程咬金就是一個私鹽販子,不過他的運氣比較好,竟然被大赦天下放了出來(可能是販賣比較少,也可能是運氣好)。唐朝末年起義軍領袖黃巢也是靠販私鹽發家的。在元末明初,和朱元璋一起爭奪天下的農民起義軍領袖張士誠也是鹽販出身。

二、走投入路鋌而走險

販私鹽在封建社會一直被嚴格管制,但這一現象又屢禁不止。古人常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海水就在在那邊,你不曬別人也會曬,你不賣自然有人去賣。所以有些人開始本著不曬白不曬,不賣白不賣的想法,走上了一條發財致富的道路。當然,如果不是實在生存困難,大部分人是不會選擇走這條道路的。

三、僥倖心理

這些膽敢販私鹽的人,他們大多還是存在僥倖心理,他們鋌而走險,哪怕是殺頭也要去販私鹽。但是縱觀整個歷史長河,販私鹽的絕大多數都沒有好的下場。

所以筆者認為,無論是古代還是現如今,無論你是當世英雄還是平民百姓,遵紀守法才好好過日子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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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鹽是十分重要的物品,更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一個人三天不吃鹽,就會渾身沒有力氣;如果是一個國家一週沒有鹽吃,那麼這個國家,就只能任人宰割了。而且,除東南沿海一帶的人之外,都必須通過交換才能獲得食鹽。所以,古的政府,把食鹽看到比什麼都重要。在清朝以前的政府,鹽和鐵都是處於同等重要的國家地位,並且,鹽與鐵始終是古代政府實施專賣的。


鹽專賣制度在我國存在歷史十分久長,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除夏、商、週三代以前和隋代、唐初之外,從春秋戰國齊國開始一直到清末,歷代政府無不是牢牢地控制著食鹽的交易,幾乎伴隨封建社會整個發展過程。自漢武帝元狩四年,實行食鹽官賣,嚴禁私煮之後,便有了“鹽始有官、私之分”。據記載同,當時武帝時,由於常年征戰,國庫窘迫,而那些經營“鹽業”和“鐵器”的富商們,卻不願“佐國家之急”,因此漢武帝一氣之下,便下令將鹽、鐵經營完全收歸官府,由官府直接組織食鹽生產,禁止私人經營。



具體來說,古時候歷史官府,禁止個人販賣私鹽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為確保政府財政收入,政府進行食鹽專賣,對鹽業生產大都實行徵稅或專賣制度,可以給國家經濟帶來更多的收益。

二、交通情況非常不便,以及地域的侷限與隔絕,使“鹽荒”的情況極易爆發。因而,食鹽便成為了社會動盪,威脅朝廷政權的主要“震源”。

三、鹽業開放民營,富商大賈和地方諸侯因此而財累萬金,甚至威脅到了中央政權。封建社會政府為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的對鹽和鐵的壟斷經營政策。

四、民間的一些商人卻見利忘義,鋌而走險,私販鹽,以獲暴利,防止有人惡意抬高食鹽價格,引起國家的動盪,自然成為法律打擊的對象了。

古代為食鹽而發生的戰爭太多了,並且都相當的慘烈,一個統一的王朝是不容許私人壟斷食鹽貿易,這個就意味著分裂危險;而西夏之所以能獨立就在於,他對於食鹽的壟斷。並且,巴蜀的戰爭原因,就也在於“食鹽”問題。再說,食鹽不像糧食隨地都是,他存在區域性。所以,古代官府不能讓私人壟斷食鹽生產和貿易,這事關民生大計。

但是,由於販賣私鹽帶來的暴利,於是一些商人,便卻見利忘義,不顧生命安危,鋌而走險,何殺頭也要幹,於是私販鹽,便成了古代最危險的職業。於是官府不得不採取了一系列的嚴懲政策。古時候歷代官府對私鹽打擊的力度,都是相當大的。比如:


一、漢武帝時,對私鹽販子施行“鈦左趾沒入其器物”。所謂“鈦左趾”,就是在左腳趾掛上6斤重的鐵鉗,以示體罰;“沒其器物”,就是沒收生產食鹽的工具,

二、唐朝的時候,對販賣鹽之人,施行“自淮北置監院十三”,私鹽販子要殺頭,並且,連相關的官員都要坐牢。

三、五代時,“鹽法”最酷,不論是誰,膽敢販私鹽一斤一兩,就可以正法。

四、宋朝的時候,“鹽法”略寬了一點,但也相當殘酷,無非是將殺頭的標準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

可見,歷代都嚴厲的施行了禁止販賣私鹽的活動,並且販賣私鹽,通常都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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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曾經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利而來,天下攘攘皆為利而往。這句話簡單而明瞭的道出了人們的行為動機。

馬克思同樣說過,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鹽是古代政府重要的稅賦來源,當時政府通過控鹽等手段來增加稅收,堅決抵制任何販賣私鹽的事情發生。即使如此,也常有販賣私鹽的事情發生,那麼到底為何呢?

一需求

鹽是最基本的調味品,有人體所需的必要元素。有了這個需求在,只要有貨就能賣,不會把貨壓在自己手裡,有巨大的風險。如果賣不出去,很可能被快速抓獲,可能是啥好處沒撈到,卻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快速買賣,有足夠的時間快速抽身,可以快速的跑路。所以這種需求在,是很容易誘惑人違法犯罪的,因為只要把控好,很容易得手。

二利潤

需要巨大,利潤就自然而然就高了,況且當時生產技術,這種產品也是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可以哄抬價格,撈取巨大好處。有好處的事人人都願意幹,所以人們願意冒著巨大風險。

三僥倖心理

人們對自己所要乾的事,總有主觀上的意願,讓他忽略風險,有這種僥倖心理的存在,人們就願意挺而走險。

這是人們願意冒著違法犯罪的核心原因,能販賣私鹽的人們,並不是窮光蛋,都是掌握一定的資源,要不然他都沒有辦法找到可賣的鹽。所以有人為生活所迫,人們才挺而走險是不正確的。

無論哪個時代,犯罪的人都是這種情況導致的。因為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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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食鹽是必不可少的調味品,所謂柴米油鹽就是如此,而在中國燦爛的歷史發展當中,食鹽也都佔據著極其重要的位置,可以說食鹽伴隨著中國歷史文化的發展變遷。



據說食鹽的發現及使用,都是在中國開始的。“鹽”字本意是“在器皿中煮滷”,《說文》中記述:天生者稱滷,煮成者叫鹽。傳說炎黃時代有個叫夙沙的諸侯,利用陶器以海水煮滷,煎成鹽,顏色有青、黃、白、黑、紫五樣,所以夙沙氏被後世尊崇為“鹽宗”。


這種原始的煮鹽費工,耗燃料,產量少,所以導致鹽價貴,於是,一誕生,就設立鹽法,在周朝時,掌鹽政之官叫“鹽人”,在漢武帝時,開始設立鹽法,實行官鹽專賣,禁止私產私售,一旦發現販賣私鹽,就會判刑,最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

即使知道會判刑,那為什麼還有那多人會販賣私鹽呢?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利潤巨大

恩格斯曾經說過:一旦有適當的利潤,人就會大膽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他就鋌而走險;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他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由於食鹽是由官府專產專賣,所以市場緊缺,完全的供不應求,所以利潤相當可觀,因而就算面臨判死刑的危險,也敢於鋌而走險。

二、生活所迫

歷史上,許多人老百姓的生活是非常艱苦的,特別是遇到戰爭和天災人禍,百姓的生活就會苦不堪言,為了解決生活,就算拼死,也會有人去做的。

三、鹽有藥用價值

管子曾曰:無鹽則腫,所以當時的人們認為食鹽是有藥用價值的,現在我們知道食鹽能夠預防甲狀腺腫大,所以那時的人們為了預防,治療疾病,而又沒有能力買鹽的時候,就會私自生產,甚至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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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在古代到現在都是國家控制的,任何人不吃鹽都是不行的,四肢無力。

古代的鹽都是當時政府的收稅手段,古代一斤鹽不像現在才一塊錢,或幾塊錢,古代可是一斤鹽相當於現在鹽幾十倍的價格!古代有的朝代,全靠鹽的稅款來支持軍隊的開支!你想想都知道古代鹽的重要性!

有此就可以看出為什麼,有的人要冒著殺頭的風險去販私鹽了,這是幾乎暴利的買賣,所以,總有那麼,有關係,有膽量的人,不顧國家的法令去販私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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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販私鹽好比販毒,雖然危險,非常暴利!

眾所周知,鹽是我們身體必需的一種物質,是體液的重要組成部分,能起到維持人體滲透壓及酸鹼平衡的作用。

此外鹽是一種人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調料,俗話說,無鹽不香,如果做菜的過程中不放鹽,那麼菜品就如同缺少了靈魂。

所以說鹽,是咱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東西!

而在生產條件落後,物資相對匱乏的古代,鹽的種種特性,使其成為了一種非常重要的戰略資源。

在古代,如果某個地方產鹽,那麼這地方一定是富庶之地。比如說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那就是躺在鹽田上發財。


然而這種“戰略物資”,一般是掌握在國家手裡的,販賣私鹽則是絕對禁止的。

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個就是,鹽是一種生活必需品,幾乎人人都會購買,需求的價格彈性是很小的,所以說如果允許販賣私鹽,則會導致市場上鹽的供求關係發生嚴重錯位,導致鹽的價格波動很大。

這就涉及到了民生問題,會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活,一旦處理不好,還會引起社會動亂;比如一些大商人和地方豪強勢力可以趁機控制市場,從而擾亂國家經濟。

第二個就是,鹽是一種重要的增加政府收入的手段,通過徵收鹽稅可以使得政府收入增加。要知道古代的鹽稅乃是國家收入的大頭。號稱“天下之賦,鹽利居半”!

如果允許販賣私鹽,勢必會影響到官鹽的市場,而這個稅可就不好收了,國庫收入減少,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綜上可知,因為鹽在古代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允許販賣私鹽不僅會擾亂鹽市場,導致更多的民生問題,甚至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並且還會危及政府的利益。

所以歷朝歷代對於販賣私鹽,那是嚴厲禁止的,一旦發現,那都是重罰,嚴重者,甚至會被判處死刑。

當然,還是有那麼一些不怕死的人鋌而走險,畢竟者後面的利益太大。畢竟官鹽的銷路和價格都有嚴格規定,許多普通老百姓們買不起,也買不到。

平時國家富庶穩定一點還好,要是出現動亂、國家缺錢的時候,官鹽價格就會隨之提高。然而百姓們還是要吃啊,如此一來,私鹽販賣就有了很大的市場。

其還由此衍生出了許多販私鹽的幫派團夥,畢竟人多力量大,這樣才有實力對抗官府。

“動以千百為群,盜販茶鹽”

元朝末年的起義軍首領張士誠,他就是一個私鹽販子,當初他起家,也是靠著這群販私鹽。戰鬥力雖然一般,但是比較有錢,是當時群雄之中最富的一個了。


白話歷史君


這都是提的些什麼問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這八個字如若不懂,請查字典


拙言說


因為鹽是生活必需品,販賣私鹽直接影響國家收益,同時惡意抬高鹽價,會引起社會動盪。古代私鹽的產生是因為鹽業專賣制度,鹽業專賣越嚴,私鹽就越好賣,利潤越高。私鹽盛行還在於供求關係。人口增多,鹽是生活必需品,需求也大增。由於鹽業專賣,政府控制鹽的運銷,造成鹽的供求失衡,私鹽就有了發展條件。由於利潤豐厚,有些人還是冒著殺頭的危險販賣私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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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在每一個朝代都是由官府控制,民間有的地區鹽奇缺,所以滋生私鹽販賣。私鹽販賣純屬暴利行業,鋌而走險之人不在少數。所以私鹽販賣屢禁不止。


九月十里


這和現在的販毒一個道理,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價,真可謂是“高風險,高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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