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不是“童话”

今天有朋友在微信我说某童话国家的外交官不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请注意规定,就是规章的一种)戴口罩,自我隔离,在小区遛狗,被批评后,说北京的做法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不得体。许多国人跟风。

我查了一下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它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61年4月18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关于外交交往与豁免的会议上签订,1964年4月24日生效。其中的第四十一条如下:

第四十一条

一、在不妨碍外交特权与豁免之情形下,凡享有此项特权与豁免之人员,均负有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之义务。此等人员并负有不干涉该国内政之义务。

别的不说啦,大家都识字,都明白道理。

我只说一句话,好好读书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不是“童话”。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不是“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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