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3月27日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此前,3月20日晚,證監會發布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其中進一步明確了科創屬性的企業的內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創屬性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三條標準"和"五項例外"的結構設計實際上規定了更高、更嚴的科創屬性認定標準

上交所本次發佈的《暫行規定》,在證監會《指引》的基礎上,精簡優化了科創板定位把握中有關自我評估、核查把關、審核問詢的程序和要求。同時,也是對科創板服務的行業範圍的細化,將科創屬性指標評價體系與科創板定位把握相對應。

那麼,究竟哪些行業“考生”可“報考”科創板?按照《指引》規定,《暫行規定》首先細化了科創板重點服務的行業領域範圍,涵蓋了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新興產業;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深度應用科技創新領域的企業,如金融科技、科技服務等,也屬於科創板服務範圍

明確了行業範圍,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將如何判斷?《暫行規定》明確將著重基於科創屬性評價要求來把握髮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對“3+5”相關標準的進一步明確,也提高了對於申報企業的科創屬性的門檻:科創企業要麼具有超級領先的技術,要麼收入已經達到一定規模,只強調科研沒有收入利潤的企業很難成功。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暫行規定》發佈前已申報企業的科創板定位把握等事項,實行“新老劃斷”,仍按其申報時的相關規定和實踐要求進行。

監管人士指出,《暫行規定》是對鼓勵和支持“硬科技”企業上市的具體化和制度化,是擦亮“科創”招牌的制度保障。

以下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原文及上交所發佈《暫行規定》答記者問: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金融類可申報科創板!上交所發佈細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