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这个是全省检查,覆盖率100%。
中药饮片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中药饮片生产、流通、零售、使用单位全部要进行检查。
就在今天(3月27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部署开展流通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此次中药饮片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全部中药饮片经营单位(含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下同)进行通知、动员,按照《药品管理法》(2019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对中药饮片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7月开始检查,重点是两大行为
通知要求,自5月至6月全省各中药饮片经营单位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GSP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
自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该局将组织对省内中药饮片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整改可交叉进行,边检查边督促,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主动停业整改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对抗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按照通知,全省检查重点内容为:
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的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设立“库外库”储存中药饮片或挂靠经营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情况。
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相应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书;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联合惩戒,违法必究
此外,通知强调,该局将把流通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与今年我省年度药品监督抽样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提高流通环节中药饮片抽检的针对性。
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对在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及GSP 相关要求的,将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销售以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同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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