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 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歐盟新法規 | ERP 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2019年10月25日,歐洲委員會正式發佈了外部電源ERP更新法規(EU) 。2019/1782,旨在取代現行ERP法規(EC) No 278/2009。新法規將於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產品範圍:增加多路電壓輸出外部電源。

不適用以下產品:

a) 電壓轉換器
b) 不間斷電源
c) 不具備電源功能的電池充電器
d) 照明轉換器
e) 醫療設備的外部電源
f) POE合路器
g) 在2025年4月1日前僅作為服務部件或備件投放市場的外部電源,旨在替換於2020年4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同型號外部電源。並在該服務部件/備件上,或其包裝上,清晰標明“外部電源僅作備件使用”和預期使用於何種產品。

額定負載:增加10%的額定負載條件。

能效要求:

1) 從2020年4月1日起,空載狀態下的功耗不得超過以下限值:

歐盟新法規 | ERP 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2) 從2020年4月1日起,平均有效效率不得低於以下限值:

歐盟新法規 | ERP 2020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

產品信息要求:

從2020年4月1日起,製造商、進口商或授權代表需要在產品的銘牌和用戶手冊以及網站上提供規定的產品信息,特別是輸出功率信息,如果產品有多個輸出電壓,則需要標示每一個“輸出電壓-輸出電流-輸出功率”。輸出功率大於10W的外部電源,用戶手冊以及網站上需要標示10%負載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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