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 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群众工作中心均已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望广大群众周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通过抚宁法院诉讼服务平台(qhdfnfy.hbsfgk.org)、河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举证、质证等事项。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我院相关部门,或拨打6012660、6866656联系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五、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您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检测,办理完业务,请您不要滞留。

六、广大群众的涉诉信访诉求可以通过信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形式提出,我们将安排专人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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