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3月25日,《陝西省實施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審議。分組審議會議對該辦法(草案)的必要性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對草案相關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辦法(草案)》在總結我省反家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家庭暴力預防、接警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及其相關工作進行了全面規範,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家庭暴力嚴重侵害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而婦女兒童作為弱勢群體成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對象。草案規定,家庭暴力不以是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以期更為全面和精準地規制家庭暴力,這是我省立法中的亮點。該草案提出,全社會都應當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弘揚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的家庭美德。


該草案明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制止、舉報。


該草案規定了接警處置措施,法律援助機構、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的援助義務,還對公安機關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的實施和監督進行了細化,對人民法院裁定形式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管轄、申請和裁定事件、保護措施及執行、複議救濟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來 源 :秦女子之聲 平安陝西

中共陝西省委政法委員會信息中心出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