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境外入平不如實報告男子

3月23日,平山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不遵守疫情防控命令的四川籍人員。


平山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境外入平不如實報告男子


疫情防控期間,四川籍男子彭某某自非洲吉布提共和國回國,3月6日入住平山縣某酒店,酒店工作人員沒有對彭某某的來路進行認真核實,彭某某也沒有按照《石家莊市公安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的通告》和《平山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的通告》規定要求,將本人入境相關信息向相關部門和公安機關進行報備。

公安機關在查清彭某某的違法事實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彭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平山縣城某酒店也因存在疫情防控工作失職行為被停業整頓。

彭某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在酒店居住期間無發燒等新冠肺炎症狀。


警方提醒


境外來平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相關禁令要求,如實報告本人相關信息,主動按照政府的要求實施集中隔離,絕不可僥倖矇混、恣意妄為,否則,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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