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疫情期间协助全国39家法院办结执行事项委托102件

疫情防控期间,三河法院秉承“全国一盘棋”思路,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对执行事项委托做到立收快办快反馈,有效协助全国39家法院办结执行事项委托102件,全面提升了执行事务集约化管理水平。

一是动态跟踪管理,严格工作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系统,专职负责事项委托的核查、接收、反馈工作。建立事项委托办理台账,动态掌握办理情况,做到严格在3日内接收并核查委托事项;严格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及委托法院要求办理受托事项;严格在十五日内办结委托事项,需要紧急办理的,应当于24小时内办理完毕。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同等对待。在执行指挥中心专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事项委托专项小组,对异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与本地案件同等对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兄弟法院异地奔波。疫情期间,该院共协助来自廊坊广阳、北京通州、沈阳洪区、杭州萧山等全国各地的39家法院办结执行事项委托102件,其中不动产查封81件,续封8件,解封4件,存款冻结、续冻、解冻共计5件,另有工商档案、过户、理财产品、送达法律文书共计4件。

三是快速有效办理,及时反馈答复。对接收的委托事项,按照轻重缓急分配工作,同时考虑疫情期间各单位分岗错时上班的实际,提前与银行、房管局等部门做好沟通,对于协助查封、冻结、扣划等紧急事项最优先办理。同时,对于办结的委托事项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将办理资料快速传递给委托法院。今年以来共办结受托事项137件,占比26.05%(即占廊坊全市事项受托办结总数的1/4),均做到了当天接收、快速办理、及时反馈,期限内办结率达100%,平均用时仅为1.99天。

四是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考核督导。对外加强与委托法院的沟通联络,在委托事项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办理进展以及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确认、协商。对内将委托事项办理工作与执行质效考核挂钩,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以办案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忽视、拖延对受托事项的办理,最大限度确保委托事项期限内圆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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