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後難以出行,主動交款要求解除黑名單


失信限高後難以出行,主動交款要求解除黑名單


失信限高後難以出行,主動交款要求解除黑名單


“法官,我要出去打工,可買不了高鐵票,銀行卡和微信也被凍結了,我今天去還錢可以馬上解除掉嗎?”3月20日一大早,還沒到上班時間,這位被執行人就急匆匆打來電話,要求主動還款。

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孫某某是鄰居關係,雙方因購磚款問題發生爭執,王某到孫某某家中理論,被孫某某推到受傷,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孫某某賠償其醫療、誤工等費用。經法院審理判決,各自承擔一半的費用,賠償王某4800元。鄰里矛盾糾紛本就複雜,立案後,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一直未果,這次被執行人孫某某能夠主動要求履行,主要是因為執行懲戒措施限制了其出行。

受疫情影響,蕭縣法院的執行法官用足網絡查控,想法設法“限制”被執行人,除了將被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還要凍結其微信、銀行卡、支付寶,查詢車輛、房產、保險等可執行性財產,壓縮其生存空間,嚴厲打擊其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行為。

採編:蕭縣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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