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為民】六小時艱難調解,一多次起訴的離婚案件息訴


【司法為民】六小時艱難調解,一多次起訴的離婚案件息訴


3月19日,蕭縣人民法院新莊法庭劉劍峰法官曆經六個小時的耐心調解,成功調解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

原告張某與被告李某於1999年3月自由戀愛,後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子(身患殘疾)。共同生活期間,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致原告離家出走外出打工。自2016年2月起當事人曾數次起訴,法院認為他們感情尚有挽回餘地,其身患殘疾的孩子需要照顧,且被告也堅決不同意離婚,因此判決不準離婚,後該案該移送至新莊法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情緒激動,被告以死要挾仍然堅決不同意離婚,期間原告揚言若再判決不準離婚決意上訪。見此情況,劉法官將被告的親人通知到庭反覆做當事人及原、被告親人的工作,歷經六個小時的艱難調解,終於化解了雙方當事人多年的恩怨,原告同意分期給付婚生子的各種費用,後雙方達成協議調解結案。

本案在主審法官的耐心調解和釋法過程中了結了一起有危害家庭及存在社會隱患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這是法院人司法為民實踐中一個普通的案例,卻是法院踐行司法為民服務理念的縮影。萬千案件,每一個都看似普通,但每一個當事人的訴求都是人民的切身關切,司法為民不是一句空話,法院人志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採編:蕭縣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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