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費率、分擔風險 淄博高新區以金融賦能為中小企業復工按下“快進鍵”

近日,為充分發揮淄博融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信擔保”)政府性融資擔保平臺的融資增信功能,破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高新區擬製定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大融信擔保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力度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全力支持高新區企業復工復產。

補貼費率、分擔風險 淄博高新區以金融賦能為中小企業復工按下“快進鍵”

據瞭解,該《實施意見》要求融信擔保要積極協調與各銀行合作准入,加大高新區企業貸款投放規模,擴大融信擔保擔保企業的數量、擔保額度及擔保面,並協調省融資擔保集團、市融資擔保機構的關係,加大對高新區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高新區屬於疫情防控醫用、生活物資生產企業和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微企業,滿足新增企業貸款融資需求。

其中,在費率補貼方面,單戶中小微企業享受融資擔保服務的貸款總額度一般不超過50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融信擔保按照貸款額的1%/年收取企業擔保費,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貸款額的0.5%/年對融信擔保進行擔保費補貼。(疫情期間融信擔保免收企業擔保費,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貸款額1%/年進行擔保費補貼)。在風險分擔方面,融信擔保通過與市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加入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通過“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公司和地方融資擔保公司”三級風險分擔機制,進行風險分擔;對於無法享受上述風險分擔機制的高新區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融信擔保承受的融資擔保風險損失,高新區管委會給予50%的風險補償金,其中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是指高新區政府預算安排的、用於分擔高新區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風險的風險補償資金。融信擔保於每季初10日前申請上一季度費率補貼和風險補償。

《實施意見》規定,融信擔保申請風險補償應符合必須獨立運行,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按規定足額提取風險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必須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與貸款銀行建立業務合作關係;必須遵守敬業、誠信的基本準則,無違規失信記錄;擔保項目符合高新區經濟產業和社會發展政策,對單個項目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公司實收資本的10%;擔保收費應在規定的範圍內等條件。同時,融信擔保申請風險補償資金,要由融信擔保據實填報《淄博高新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申請表》,連同公司營業執照、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代償憑證以及被保中小企業基本情況與擔保項目介紹等有關材料在每季度10日前報財政局(金融辦);產投公司負責對融信擔保報送的材料進行初審,報財政局(金融辦)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於5日內報高新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後,10日內按規定程序辦理資金撥付。

對於未納入《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小微企業有關政策的通知》(淄財辦發﹝2020﹞9號)支持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流程,《實施意見》也做了詳細規定:一是融信擔保受理企業融資擔保申請,進行業務盡職調查,形成擔保調查報告,進行項目評審;二是同時由合作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和貸款審批;三是對於銀行和融信擔保通過的項目企業,由融信擔保向銀行出具擔保合同,銀行放款;四是企業貸款出現風險後,融信擔保按照擔保合同進行擔保代償。融信擔保代償額由高新區管委會和融信擔保5:5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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