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举报信

近日,白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包广文多次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这条问题线索是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市纪委批转的信访件,举报人就这起公车私用问题分别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虽然结案已近半年,但是一说起来,负责该起案件的审查组组长孙发达记忆犹新。

通榆县纪委监委接到的这封举报信,内附照片。信中写有包广文驾驶公车到长春市和白城市办私事等字样;照片上,一辆挂着吉GHG002号牌的轿车停靠在包广文所住小区的门前。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县监委第一时间成立审查组展开核查。

信中的内容是否属实,照片中的车辆是不是公车,这辆车是否属于向海乡……带着一连串疑问,审查组按照线索反映情况先到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向海乡核实确有该车辆。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审查组又分别到长春市、白城市交警支队查询车辆运行轨迹,调取了有关监控视频。最终,核实了包广文驾驶该车在白城办私事的事实,排除了在长春公车私用问题。

在全面掌握公车运行路线、搜集视频监控资料的情况下,审查组找到了包广文。

“2017年6月28日、8月11日和2018年5月25日,这三天,你是否曾驾驶公车外出?”

“有的。我驾驶公车前往白城办过事。”包广文一边回忆一边回答着问题。

“公事还是私事?

“……私事。”言谈中,包广文带着一丝犹豫。

“外出办私事属于公车使用范围吗?”

“肯定不属于,单位公车是办公事使用。”

审查组的提问让包广文无地自容,“本以为家离单位远,用用不会出问题,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群众的眼睛。我知道驾驶公车办私事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说完,包广文羞愧地低下了头。

因为后期核查过程中发现包广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通榆县纪委监委给予包广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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