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服務團“保駕”企業復工復產

隨著復工潮來臨,不少企業面臨疫情造成的勞動爭議、合同違約等情況。對此,吉林市司法局印發了《關於組織開展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通知》,組建以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為團長的6個公益法律服務團共79名律師與企業對接,為企業進行“法治體檢”、參與有關部門出臺復工復產政策舉措的合法性審查和論證工作、對企業關注的政策性金融和減費降稅等政策措施進行宣傳解讀、協助企業解決因疫情引發的合同違約和債權債務等問題、化解物業租賃和勞務合同等方面糾紛、幫助涉外企業積極應對因受疫情影響引發的涉外訴訟和仲裁。

吉林市五代世紀廣場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受疫情影響,與員工發生了勞動報酬糾紛,與租賃店鋪的個體工商戶發生租賃合同矛盾糾紛,導致復工復產受阻。得知此情況後,吉林市司法局派出助推企業復工復產公益法律服務團吉林市保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為該企業提供公益法律服務。服務團按照《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結合全國疫情的特殊環境,針對勞動報酬糾紛,向企業提出了法律建議:一是疫情期間不能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二是企業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對於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員工或偶爾到單位值班的員工,支付工資不得低於吉林市最低工資標準,對於超過一個月未上班上崗的職工發放生活費;三是工資支付數額變更要與員工協商一致發放。針對與個體工商戶的糾紛,服務團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關於不可抗力的規定,給出建議:向解約個體工商戶退還剩餘租金,不依照租賃合同向商戶主張違約金,並根據合同與個體商戶協商裝修押金扣留事宜,達到雙方減少損失的目的。截至目前,該企業已順利復工復產,運行狀況良好。

吉林創新科技城管理有限公司受疫情影響經營收入嚴重下滑,無法按期償還銀行貸款,又因該企業與另一債權人有債務糾紛,被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企業銀行賬戶被查封,造成企業與銀行協商辦理貸款利息延期受阻。服務團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經協商由企業申請法院解除查封,待辦理完貸款還款延期後,依法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目前,法院已經解除查封,該企業經濟狀況已經好轉。

通訊員:張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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