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蹟之三 ( 可 5:25-34 )


神蹟之三  ( 可 5:25-34 )

第十課

耶穌勝過疾病的權勢

神蹟之三 ( 可 5:25-34 )

一、醫治患血漏的女人——勝過疾病的權勢:可 5:25-34。

二、即使你在暗處,神也看得見你、也愛你:偷偷的是因為不得已12 年來的不潔淨:根據舊約的律例,血漏症是被視為不潔淨的,女人若患了這個病,不但她所用之物要被視為不潔淨,凡摸過屬她之物的人,也都要成為不潔淨(利15:25-30)。利未記中 15:25-30 記載這種病的處理方式。得這種病的女人她所躺的床、所坐的物,被視為不潔淨。並且她摸過的所有人、事、物都會不潔淨。偷偷的背後是 12 年來的孤單:久病無孝子、無朋友 、甚至無家人……等。偷偷背後是 12 年來的罪咎感:猶太人一向持有一種普遍的看法,認為疾病乃是人犯罪的結果,故對病人不但缺乏同情,且對他們十分藐視。

三、偷偷的背後仍不放棄地來找耶穌-她鐵定偷偷摸摸的佯裝成正常人,否則她會被打死的。

四、偷偷的聽從耶穌的教導-他早已偷偷的聽耶穌的教導許久了:5:27“他聽見耶穌的事……”在大部分的抄本是記錄著“她曾聽見關於耶穌(的教導或是事蹟)。

五、偷偷的採取行動摸耶穌:當時的服裝觀:衣服是一個人的延伸!摸衣服就等於是摸該人的本身。這婦人可能採取了一個當時錯誤的迷信行動,但這行動卻表達了她對耶穌的信心,耶穌之後的話語也說明了,她得醫治不是因為這觸摸的行動而是因為她對神的信心!可 5:34 “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你的災病痊癒了。”

六、耶穌讓她不再偷偷:明知故問的耶穌要人走出黑暗迎向光明——耶穌也許在人性上根本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他就是用這個問句來把那女人叫到眾人的面前!他要讓眾人知道這件事情;也讓這女人走出陰霾!

七、耶穌的醫治是全人的醫治-不是隻有醫治身體而是要醫治與神與人的關係:

1. 機會教育:不是摸衣服而是因為信心。

2. 耶穌對她有美好的計劃:不只是把她的病醫好就算了,如果是這樣,耶穌不用多此一舉。問:“是誰摸我?”耶穌對她有豐盛的愛的計劃。

3. 12 年沒有人際關係的互動。

4. 擔心會不會汙穢人和耶穌而內疚自責終生。

5. “平安”不僅是指心裡沒有焦慮的意思。“平安”在猶太人的傳統裡是指因與神有一個正常的關係,而帶來的完整的生命。

6. 奧古斯丁說:“我們的肉體可以擁擠耶穌,但只有我們的信心可以真正觸摸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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