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同一個單位,有的可以復工,有的人來不了,怎麼發工資呢?

社會樹先生2


應該公平對待,既然公司已經開工,正常上班的肯定和往常一樣,正常發放,因疫情不能到崗的按請假算,可扣除請假工資,其他福利待遇該發的還是要發,但是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有些崗位可以遠程辦公的也應該如實發放,員工也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每日工作計劃上交工作內容


翌宸媽咪


職場小不懂認為:因為疫情同一個單位,有的可以復工,有的人來不了。可以復工的員工且加班的,正常工資加獎金髮放,來不了的員工按當時的最低生活費發放。這麼做有兩點好處:一、發放最低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遵紀守法。二、發放正常工資加獎金,多勞者多得,提高員工積極性。

我的朋友小梁,她就是那個來不了的員工。她遇到了這樣的問題的人,來看看她們公司是怎麼處理的。小梁是在深圳上班的湖北人。年前回到了湖北老家,因為屬於疫情重災區。村子封了,一概不允許出村。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都封鎖,根本沒有辦法回到深圳。公司2月中旬已經復工了,小梁第一時間聯繫了領導和人力資源相關人員,說明了自己的情況。

小梁休息期間用自己的年假、事假等假期來抵扣。因為疫情的不確定性,公司在小梁不上班的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小梁應得工資的剩餘部分拿出來,作為其他同事加班調班的補償。公司通過研究決定,給出了以上的調理方案。小梁毫不猶豫就答應了,雙方都很滿意。

一、發放最低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遵紀守法。

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受疫情影響這種情況下。對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員工,沒有辦法復工。也沒有提供勞動的前提下,給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發放當地的生活費。這種做法遵紀守法,合乎妥當。比如我的朋友小梁,就是這種情況。雙方對於這個解決方案都滿意,達成了一致。

二、發放正常工資加獎金,多勞者多得,提高員工積極性。

按勞分配原則,是指把勞動量作為個人消費品分配的主要標準和形式,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在相同的崗位,做出相同的業績,取得同樣的報酬,這是同工同酬。復工期間,因為不可抗因素。有員工無法回到公司,沒有辦法上班,這種情況情有可原。而另外的員工一直工作,而且加班在工作。兩人不同工,那麼也就要不同酬。否則就損害了一直工作且加班的員工的利益。這樣的員工心裡肯定有想法,從而打擊了工作的積極性。

綜上所述,因為疫情同一個單位,有的可以復工,有的人來不了。可以復工的員工且加班的,正常工資加獎金髮放,來不了的員工按當時的最低生活費發放。

4年獵頭,8年職場,4年創業,2寶職場媽媽,分享職場心得,談創業經驗,寫成長感悟。希望關注@職場小不懂。


職場小不懂


一、來不來複工,能不能給工資,要看情況。

1、在來不了的人中,有些人是客觀因素,比如被隔離,這種情況,工資要正常計算。

怎麼識別是不是客觀?提供文件支持。比如被隔離,有社區通知。某個村不能進出,有相關文件證明。

2、另一種來不了,是主觀的。自己感覺有感染風險,在企業要求復工後,員工不來,可以優先安排休假,在休完所有假之後還不上班,只能按請事假或者缺勤處理。

二、以工作結果考核計算工資。

復工的定義,有些單位可能是要到辦公室上班才算。有些單位是完成工作任務就算。在這種特殊時期,建議以工作結果考核算工資。

1、需要外出的崗位,比如銷售。可以安排員工電話拜訪客戶,及時解決客戶問題,也可以拿回一部分訂單。

2、職能部門的崗位,可以在家完成工作的,儘量安排在家辦公,這也是減少感染風險的考慮。

3、考慮到公司資料保密性,可以讓每個部門每天安排人員在辦公室輪班,以解燃眉之急。如有需要當面溝通事宜,也可安排在同一天。

總之,就是特事特辦,不必拘泥於形式,怎麼做能完成工作,就怎麼辦。等全面復工之後,再考慮細節問題。

三、疫情期間的工資方案,建議特殊考慮

疫情期間上班,還會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情況。

比如考勤怎麼計算?

比如怎麼算加班?

比如交通補貼要不要正常給?電話補貼要不要給多點?

......

疫情期間,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考慮。只要員工正常工作、有結果、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上班的,都應該計算工資。該調整的補貼,也要考慮進去。

建議把所有這些涉及到的方面,做一個方案提交給老闆,審批後向及時跟員工溝通。

從時間上來說,還要一週就過完2月了,提前溝通總比到時員工拿到錢再來詢問的好。

從員工心理感受來說,先通知後執行,也是尊重個人的表現。

對題主來說,有個規定行事,對自己也是一種保護和便利。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胖橘貓


我們也復工了,都在家裡辦公。但有些人被隔離了,或者因為自身原因,導致沒辦法拿到電腦,導致沒辦法工作。

現在10號開始復工,只是說可以開展工作,但沒有說要去公司。這就給企業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在已經允許復工的情況下,企業是可以做如下考慮的:

01

儘量安排遠程辦公

能有電腦有網絡的,是最好的。沒有,考慮是不是能拿到一臺。

最次的,就是考慮手機能否兼顧一些。比如很多工作是協調溝通類的。那就可以通過手機來完成,通過手機共享的文檔,直接登記。

現在的員工安撫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需要大家特別注意。

02

儘量安排調休調整

對於不能復工的人,可以考慮優先使用之前累積的加班工時調休,也可以考慮用年假來調整。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提前透支以後的加班調休工時。

這三種是最不影響員工出勤,不影響員工績效的方式。

03

儘量不扣除員工工資

疫情,苦的不僅是公司,也是很多員工。有些企業會因為這個,只計發員工的基礎薪資。這對那些靠工資還房貸、車貸的,影響實在太大。

在儘可能的情況下,企業不要因為這些就扣員工工資。比如用我上面說到的辦法,調整工時。

04

按照規章制度來

這應該是最公平的一種方式,只是少了些人情味。既然已經復工了,能辦公的自然按正常工資發放;不能的,那也只能說按照基礎工資來給。

對於那些發放基礎工資的,也可以考慮這段時間的缺勤,不計入考核範圍內。

不要把制度定得太死,如果企業什麼都想獨佔。員工還不如辭職算了。這對企業也是個損失。

總的來說,在這次的疫情中,大家都有損失。既然如此,抱團取暖,共渡難關,或許是最值得走的一條路。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這個問題,其實要弄清楚有的人可以復工,有的人來不了具體是指什麼。如果復工是指開始辦公,處理公司的事務,而有的人出於個人原因無法參加工作,不論到崗還是遠程。那最理想的狀態就是那些來不了的員工,在疫情這個特殊階段以請假的方式來對待。

而如果來不了說的是不能去辦公室,一直保持在家打卡與遠程辦公,在工作日都有付出自己的勞動力,那工資的發放應該要等同於去辦公室的員工。至於為什麼他可以在家遠程辦公,而你得到辦公室復工,這需要針對自身情況具體分析,比如崗位性質,比如是否處於重災區,比如在家是否正好處於被隔離階段等等。

對於員工來說,在收入與生命面前,生命無疑是佔第一位置的;面對調休與扣薪,調休絕對是第一選擇。越是疫情這樣的特殊階段,企業越需要靈活調整自己的規章制度。在一些證明確鑿無誤的前提下,給予不同境況的員工不同的對待方式,反而能更好的體現公司的人性化。


無憂精英網


您好,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要求延遲復工企業,在延遲復工期間(2020年2月3日至復工前一天)的工資支付,以及因政府採取緊急措施導致職工不能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參照《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不管在家辦公和在公司辦公,單位必須按照通知要求記錄考勤和正常發放工資!詳見下圖!





大樹底下好觀影


【深圳普遍繼續延期到三月才開始開工】

以深圳2019的平均工資按照月薪一萬計算,現在停工歇業給員工發放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其實對於老闆而言是最划算的,畢竟就算你開工生意也難做,員工也無心做事還浪費水電,而停工省下的這部分7800元又不是讓你現在掏,可以拖到3月中旬以後呢……倘若投入到股市,還能賺一波醫藥板塊,所以這才是正確的明智操作!

以上這個解決方案適用於眾多服務業,請老闆們參考執行!

要知道防控疫情才是頭等大事,公共衛生安全是重中之重啊……

公共衛生的實施範圍包括以下這些,也就意味只要你的錢主要來源於這些地方,現金流當然會面臨腰斬!

(一)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卡拉OK廳、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景區、宗教場所、商業街、步行街;

(五)商場(店)、書店;

(六)候診室、候車(機、船)室、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

(七)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

所以經歷了這次疫情,你會發現以前開飯店風光的老闆已經不在得瑟......


梳子設計家


我覺得能復工的會按照他原本的工資發,不能復工的則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我們公司就是2.10號復工,因為本地員工佔了八成以上,所以能夠正常開工。但是也有一些湖北籍的員工,我們主管則是告訴他們不要急著回來上班,等疫情什麼時候過去了再回來上班,工資照發,相當人性化的一個公司。



花兒未眠的酒館


“逢言職場”觀點:受疫情影響,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充分考慮到企業和員工勞資關係的妥善處理辦法。

在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之後全國各地區的人社部根據當地情況,也印發適合當地《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

這兩個通知裡已明確給到了,在疫情期間,企業員工工資怎麼發放等勞資關係問題的恰當處理方法。

題主對員工個人情況介紹的不夠清楚,不太容易給到你準確的意見。根據我的理解,我們來具體分析解答: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通知

1. 對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肺炎類員工】的處理方式

①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能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②如果在疫情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對於肺炎類員工的勞資關係處理,員工完全不用擔心,按照該規定,可以全額領取工資,直到肺炎解除,回公司上班為之,同時在疫情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 對非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非肺炎類員工】的處理方式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員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①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②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④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對於非肺炎類員工的勞資關係方式處理。首先是企業和員工協商處理,其次,按照本條規定處理。

二、各地區人社部通知

因為我在廣東省,所以我就以廣東省的為例說明,你可以根據你們當地人社部通知來處理員工勞資關係等事宜。

2020年1月25日,廣東省人社廳印發《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內容如下:

1.企業不能與肺炎類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正常發放。

2.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粵復工的職工,企業要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

比如,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3.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4. 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5. 企業因疫情影響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30日)的,應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6.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7. 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你們也在廣東省,可以參照廣東省人社部的通知執行。

綜上,在疫情期間,建議企業與員工的勞資關係問題參照上述兩個通知來處理。

首先,勞資雙方要協商溝通一致;其次,按照上述2個通知執行;再次,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藉助勞動局來協商處理;最後,不能達成意見的可以走仲裁訴訟程序解決,訴訟時效以疫情結束的日期起計算。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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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言職場


這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在這個時候領導搞一刀切來不來都是一個工資或者來不來都沒有工資的話,是絕對意義上愚蠢的領導。

按勞分配是最佳選擇

這個時候領導要注意不要搞特殊關係,也沒有必要搞什麼仁義禮智,就是最簡單的按勞分配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有的老闆肯定會這樣想:這些員工和我的關係不錯,或者說他們在這一家企業當中努力貢獻了好幾年,好幾十年,就因為目前這個情況導致他們不能夠來到這家企業,那麼就乾脆給他們一樣的工資好了。

這個時候有一部分員工,他們是承擔著風險來的,不是說平白無故說來就來的,他們付出了努力,在最後的時候應該讓他們的收穫比其他員工的收穫要多一些。

我們不妨再做一個逆推,就是所有的員工有一部分來上班,有一部分沒來上班,然後上班的員工和沒上班的員工,他們兩個的薪水都是一樣的,那麼上班的員工他們會怎麼想?


但凡有下一次或者說因為某些情況公司即將破產倒閉,那麼這上班的員工他們必然不會給原公司幫任何忙,他們已經被整個公司給傷透了心。

基礎底薪是都要發放的

因為目前員工不來上班,是不可抗力因素干擾,如果說員工不來上班,僅僅是因為自己偷懶的話,那麼沒有問題,扣他的薪水。

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能夠發現,如果一個員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沒有上班,或者包括但不限於一個月半個月不上班,企業是直接有權利把他開除的。

但是目前的狀態來看的話,員工不能來咱們也不能強制他們來,因為一旦想讓他們來出了什麼事情,企業也擔不起責任。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建議企業沒有任何情面,或者說一分錢都不給人家,可以給人家一個基礎底薪,也就是基礎工資。

至於福利和績效的獎金什麼的,該扣還是要扣的,畢竟要維護到公司的穩定性。

作者:職場全能王,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職場速成師,企業管理諮詢顧問,擅長職場問題指引和輔導。歡迎大家贊、轉、收、評,期待大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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