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必須離婚的話,你在一無所有情況下會選擇去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離殤莫復人間愛


這就要看個人怎麼去理解了。

離婚往往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讓孩子跟住有能力又有財力的一方,一種是怕孩子跟著對方受委屈,不論自己窮富都堅持讓孩子跟著自己。

我的理解是如果雙方的差距比較大的話,還是儘量讓孩子跟著有能力又有財力的一方,雖然自己也很愛孩子,但孩子跟著另一方能在潛移默化中培養能力,也能得到優越的物質享受,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和幸福指數。

如果自己條件不如對方,硬要孩孑跟著自已,會讓孩子跟著受罪,看著孩子,自己心裡踏實了,但毀的是孩子的享樂,這種愛有很大的自私成份。


君154177930


一定會!還必須自己親自教育。我就是帶著獨生子淨身出戶,離婚是我提出來的,很自信車到山前必有路,離婚是我和他,兒子三個人的事,離婚三年後我父母才無意中,從兒子口中知道,而且我和兒子還是常居住在孃家的,身邊周圍人是7年後才知道的


尋老伴相依相伴


我會!我獨自撫養倆孩子,雖然很累很辛苦。孩子在身邊,有娘就幸福。男人較自私,不會為了孩子付出。特別再婚後,就變成後爹了。我一婚 再婚 各生一孩,我自己也有錯 一婚,我忍受不了,婆媳茅盾及媽寶男兼不愛上班,天天網遊。再婚,我忍受不 對方頻繁出軌(婚姻期不足兩年,我生了一兒 主動離婚)不為家庭付出,各種挑剔 作。兩段婚姻,都是裸婚。離婚時,要了孩子,淨身出戶,不糾結。倆孩子跟我,沒吃什麼苦。這是她他們的命,我只能儘量去做到最好。比起婚姻期內,孩子們是幸運的,沒有爭吵 打罵 期騙。我們精神上,是快樂的。我自己工作的積蓄買了小戶型,給了孩子一個家。女人,其實很簡單的 不求富貴 只願家人平安。自己渴望家的溫馨,自小勤勞。偏偏事與願違,嫁的男人 沒有擔當 沒有規劃 沒有遠見。我在過去的婚姻裡,一直任勞任怨,像牛一樣勤勞,顧家。從一無所有,到白手起家。日子好點,男人開始作。再婚裡,仍是不停的幹活,生孩子前一直工作,他認為我不好!花我的錢,打我存款的主意(離婚五年後再婚)各種要錢,剖腹產三天讓出院,這段不到兩年的婚姻裡,吃穿用度全是自己出的,用了近5萬。還要應對渣男各種出軌(怕惹病)婚姻,給了女人什麼?女人自己帶孩子過,也是一種幸福。不要說 單親家庭,不利於孩子成長?但現實就是這樣,我們左右不了。一味的在痛苦婚姻裡忍讓,不見得有多幸福。喪偶式的婚姻,不如單親。昨天九歲的女兒想買新涼鞋,高興的打電話她爸(遠在千里)她爸各種推,騙,讓我接電話說,不能光找他一個人拔(要錢)還讓我把自己房子租出去!(只一處房,租了 我娘仨住那)我自己帶孩子去街上買了一雙138元的涼鞋,女兒很高興。晚上翻看支付寶才發現,妞爸一年才給3700元撫養費。靠男人撫養費,是靠不住的。兒子爸,更別提,同一條街(縣城小)假裝糊塗了,不給兒子撫養費,也不按協議來。偶爾給一點!算了!人生在世,要向前看。我兒女在身邊,最長情的告白是陪伴!!!8歲5個月的女兒幫我一起洗碗掃地丟垃圾,兒子1歲5月,孩子們乖巧可愛。若干年後,我是最幸福的人。等你們長大了,一切都好了。加油!!!


握一束明媚


我會。孩子是我懷胎十月生的,我辛辛苦苦把她養大他比我的生命都重要。我離婚之前也是全職媽媽,在我決定離婚的時候我就帶著孩子搬到孃家住了,也在這時我就開始在外面找工作,可是我都30多了一半的文職都不要我了,我就降低姿態,一心想著只要能上班哪怕幹快遞我都願意。就這樣我在超市找到了理貨的工作,一個月下來掙2000塊錢,慢慢的我一邊上班一邊找更好的工作可這中間我一直沒有因為工作辛苦而辭職休息。現在我的律師說孩子我100%能爭取過來,我帶著孩子很開心。週一到週五他上學我上班,週六出去轉轉去去超市或者遊樂場,週末在家收拾屋子大掃除。我們娘倆很幸福。


HAPPy媽媽


即使暫時沒錢,我也會把孩子爭取到。

我的童年印象中,我的媽媽特別重要,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但是爸爸總是發脾氣。所以當我成為一個媽媽後,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做一個好媽媽。

雖然離異後,我一無所有,但是隻要孩子在我身邊,我不會是孤軍奮鬥,我會熬過所有難關,努力賺錢養活我和孩子。孩子是我前進的動力,也是我新的幸福生活的開始!

“世上只有媽媽好"這句話,並不是空穴來風。一個孩子沒有媽媽的照顧,真的就會像路邊的小草,爸爸再好,也做不到媽媽的無私奉獻!童年得不到關愛的孩子,成年後安全感會很低的!

雖然給不了孩子富足的物質生活,但是我也希望孩子能有一個富足的心靈,有一個充滿愛的生活!


我是lizzy


這個真的要看情況,首先聲明,我是一個母親

如果孩子大了,讓孩子自己選擇,尊重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在哺乳期那我一無所有也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孩子在四歲之前特別需要母親的關愛

如果孩子剛剛開始懂事,他已經適應了現在所生活的環境,有了熟悉的老師朋友和家人,這個時候最好不要讓孩子跟著一無所有的你去顛沛流離,因為孩子的心靈會受到傷害,你可以在這個期間儘量平衡自己的生活抽出儘量多的時間探望孩子,陪伴孩子(當然,如果孩子的父親有特別不良的嗜好,類似喝酒打人,賭博成性,或者是直接跟第三者成家等之類的,那一定要把孩子帶走,毫無疑問)

孩子,都是我們生命的延續,如果我們有能力或者生活還能將就,都不願意選擇離婚,既然選擇離婚那是因為看不到生活的希望,選擇離開,也會為了自己能夠比現在更好,能夠在孩子懂事的那一天跟我們聊一聊他的未來的時候,我們能夠幫上一點點忙


平凡的世界jw


必須離婚,自己一無所有,這種情況下看孩子爸爸的情況

如果他愛孩子,經濟條件也可以,那麼我會選擇暫時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畢竟孩子的成長很重要,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還有愛。

只要孩子爸爸的經濟條件也不好,那麼再苦再累我也會爭的孩子的撫養權。因為我知道自己可以努力給他最好的,當然我也不會剝奪孩子爸爸表達父愛的權利,畢竟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愛是不可缺少的。

或者,如果他已經不願意去做作為父親該做的事,那麼在孩子長大一些的時候會讓孩子多接觸一些成年男性,比如孩子舅舅,孩子外公,儘量讓孩子的人格健全。以上


負起點


撫養權歸於誰,一般是雙方比拼綜合實力的結果。除非對方也一無所有,或者存在虐待、吸毒等違法行為外,否則果斷放棄。主要支持理由如下:

1.除身體病患等客觀原因情況以外導致自己一無所有的,說明自身素質存在重大問題,其對自己都不負責任,小孩就更不必說了。

2.對方至少能提供小孩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至於顛沛流離。

3.倘若真心愛護自己的孩子,以後發奮圖強,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至少但不限於給付撫養費等,在條件允許時,擇機請求變更撫養權。


範適觀影


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好多因素需要考慮。自己一無所有沒關係,自己是不是有信心一個人把生活過好,是不是有賺錢的能力,是不是狀態還可以,如果都還好,那爭取孩子撫養權未嘗不可。重點是另一方對孩子態度如何,如果對方真愛孩子,條件真的不錯,孩子也不反對,那可以考慮是不是應該讓孩子生活在好一點的環境中,利於孩子成長。如果對方對孩子態度差,只是拿孩子說事,那我覺得這樣人品就不好,需要力爭孩子撫養權,否則對孩子只能是更大的傷害!所以,我認為,需要客觀考慮綜合因素,選擇對孩子傷害最小的方式解決問題!


隨性自由談想法


我為什麼要一無所有?

孩子撫養權必須要掙。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牽扯到離婚,一分為二誰,也不會一無所有。

孩子我也要,淨身出戶也不會同意,法律本來就傾向於孩子判給母親,走正規途徑,我就能獲得利益最大化,我有病啊,以“啥也不要,一無所有”去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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