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應用常見誤區,你中招了沒?

企業註冊商標之後,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商標如何使用才可以更好的宣傳品牌,如果商標使用不當,是不是還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呢?

生活中,企業在商標的應用中常常會走入誤區,那麼下面就來看看商標應用的常見誤區有哪些吧!

企業商標應用常見誤區,你中招了沒?

一、不規範使用,隨意變更字體圖案

這種常識性的錯誤中小企業犯的最多,一些客戶主觀的認為,商標是我的,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但是,從《商標法》的角度,不規範使用商標,輕者,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甚至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上述行為一旦構成侵權,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新《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可見,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在享有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還必須遵守有關商標使用管理的規定,絕不能認為商標註冊了就可以隨意使用。

此外,隨意變更字體圖案等也非常不利於品牌塑造和傳播。

或者說,這麼隨意使用商標的企業,可能心中根本就沒有“品牌”這個概念。不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事小,可別因此導致了嚴重的後果那就事大了。

企業商標應用常見誤區,你中招了沒?

二、法定代表人註冊公司使用

法人代表註冊的商標,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由公司一直在使用。假如公司是由多個股東出資成立並運營的,那麼商標這麼用就存在極大的隱患。

所有的商譽和價值在企業實際運營中,往往都附著在商標上,商標也是無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價值也是會隨著商譽的積累而不斷增長,假如增長到一定程度,法人代表單幹去了,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標了呢?又或者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額的商標許可使用費呢?

生活實踐中,這種案例不計其數,用著法人代表個人註冊的商標,在沒有任何手續的前提下,最終吃虧的一定會是公司其他的全體股東。

另一種情形是,公司用著的商標是個人的,又沒有正規的許可,萬一有人提出撤銷了呢?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哪怕這個商標被企業用的再好,知名度再高,也不能想當然的認定為就是商標註冊人的使用。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承擔了某項責任或是擔任了某個職務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是一個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假如你的公司正在這麼用著商標,趕緊轉讓到企業名下或者許可給公司使用吧,以免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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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搬遷不變更地址

絕大部分的申請人認為,商標註冊證上面的地址無關緊要,地址發生變更的時候往往不會想到要去把商標註冊地址一併變更。

商標地址不變更最大的隱患就在於,假如有人對你的商標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而你商標註冊證上的地址又無法收到國家商標局寄送的相關材料,那麼你自然無法在限期內作出答辯。

沒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辯,你的商標就會被撤銷,也許你正在使用的商標被撤銷了你都還不曉得。

註冊在自然人名下的商標地址均為身份地址,註冊在企業名下的商標均為營業執照上的地址。所以,要重視商標註冊地址,不要因小失大。

企業商標應用常見誤區,你中招了沒?

四、超範圍使用

超範圍使用,也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過程中極易犯的錯誤。商標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商標註冊證上核定的商品項目使用,超範圍必須重新註冊,沒有註冊的情況下不能作為註冊商標使用。


看到這裡,小編需要提醒各企業,在商標使用的過程中,必須自查這些最基本的商標使用規範,以免增加侵權的風險,要知道企業一旦涉及侵權,所要承擔的責任那就可大可小了,會對品牌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也不利於企業良好形象的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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