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机构秩序有序恢复 服务“套餐”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3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七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的主题是“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以及“现阶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举措”。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大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魏新刚;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省商务厅副厅长姜保国;省文旅厅副厅长何大为;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胜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直击 | 社会服务机构秩序有序恢复 服务“套餐”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发布会直击 | 社会服务机构秩序有序恢复 服务“套餐”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魏峰


群众关心问题

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始终是党和政府最关心最牵挂的事情。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省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全省民政部门救助经办机构采取“不见面”的经办方式,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共审批低保对象5953人、特困对象557人、低收入对象9110人,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9亿元;及时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原有城市21元、农村15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又提高10元。此外,全省共为困难群众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和米、面、油、蛋等生活物资折合资金1556万元。随着疫情响应级别降低,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精准救助、方便群众办事,

主要采取“五个+”措施一是“线上+窗口”。“不见面”办理和“不求人”办理相结合,对人户分离的外地人员、出行困难人员继续实行网上办理、电话预约、代办服务,其他人员原则上实行窗口办理方式。二是“安全+高效”。对需要到服务窗口办理的,采取提前预约、扫码留痕、测温消毒、排序等候方式进行,同时简化办理流程,确保一次办结,随办随走。三是“规范+精准”。对疫情期间通过“不见面”审批的救助事项,补全相关材料、及时建档归档,对新审批的救助对象,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四是“报告+入户”。坚持做好排查走访,重点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分散供养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到入户走访,杜绝工作盲点。五是“临时+长期”。及时掌握疫情影响困难家庭情况,对给予临时救助后仍然无法摆脱生活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


全省养老院等社会服务机构

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有关工作

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和流浪乞讨救助等机构的管控方面,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指《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分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机构主体责任人,强化联防联控;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分类有序恢复服务、做好新入院人员的隔离观察、加强内部管控”的工作要求;明确恢复服务秩序的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返院人员和返岗工作人员、新入住人员和新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轮休的条件、标准和流程;逐步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恢复服务秩序的社会福利机构“人员返院和工作人员返岗、新入住人员和新招聘工作人员、院内工作人员轮休”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按照省指挥部部署,清明期间不搞集中祭扫、公祭等聚集性活动,为了满足群众的祭扫服务需求,全省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全面推行了“网络祭扫、服务祭扫和预约祭扫”等便民祭扫方式,全力为群众提供更有安全、更有质量、更有温度的祭扫服务。各地都已经公布了24小时服务电话,群众有需求可以随时联系,在这个特殊时期让我们共同努力,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看齐整理自龙视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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