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1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刚然受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刚然犯受贿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2020-03-26 03:54:10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12月21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刚然受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刚然犯受贿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