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賴昌星的前半生


解讀: 賴昌星的前半生

晉江市燒厝村,燒厝南區106號。這是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圖的家(其實也是賴昌星的住處,他們兩家一直生活在一起),同一個村裡,還有大哥賴水強等親屬的住所。


“遠華案”已經過去多年了,一方面,村裡人很忌諱公開談論賴昌星和遠華,另一方面,他們又大多對那段歷史多有感念。

這是一個典型的宗族社會,從普通人家到盛極一時再到遠華案發之後,賴氏家族都與這個村落髮生著密切而複雜的聯繫。透過這個村子,我們可以看到賴昌星及其家族的生存邏輯和發展脈絡,發現“遠華案”背後的深層秘密。


祖屋與宗族


賴昌圖的住處在村委會和村老友會的附近,中等規模的一個院子,種著晉江並不常見的棕櫚樹。2層小樓的居室裡,內飾氣派,但還遠稱不上豪華,至少遠遠遜色於大哥營造的莊園。

路過村口“旅港賴昌星先生捐建”的牌坊,再往前走一點,從那個更高更氣派的大門進入,就是大哥賴水強的莊園。近1公里的水泥路的兩旁,是小溪、稻田,以及小作坊式的工廠,路的盡頭就是已經病亡在獄中的賴水強住過的院子。其中的6層主樓體量龐大,是村裡的制高點。可以想象,站在這座大廈般的住宅樓頂,俯瞰在稻田和工廠裡勞作的人們,帶給主人的是威望和權勢帶來的滿足感。


兩兄弟的宅子,不在一個量級,這樣的對比很容易讓人心生詫異。對此,賴昌星的同班同學、兒時好友賴昌翁分析,那是因為兩兄弟的想法不同,賴昌星一直想把他“事業”的重心放在廈門,而賴水強則更願意在晉江老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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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幼年時住所的擁擠程度,賴水強對於住所體量的追求變得可以理解。從賴昌圖的住處出來,走半分鐘,經過一個小小的下坡,就到了這個丘陵地形的村子裡少見的一片大塊平地。這裡就是賴昌星兄弟出生的祖屋。


在被改成家廟以前,這個祖屋是泉州地區農村常見的民居樣式:兩落五間張雙護厝,由下落、櫸頭、天井、頂落四部分構成,為典型的四合院佈局,適合家族聚居。村幹部賴文建回憶,這個被很多村民稱為“祖屋”的建築,大概有850平米,七八十間房子,住了好幾十家人。


往上追溯,這些人家可以歸到同一個祖先。事實上,在賴家族譜裡,“昌”字輩是第24代。賴家一世祖原本定居在燒厝邊上的賴厝,後來的祖先因為現已不可考的原因舉族遷往泉州,大概200多年前的嘉慶年間,第15代祖先又率眾從泉州遷了回來。從第10代到第14代,5代人出了6個進士。這也是賴昌星之前,這個家族最風光的歷史。直到今天,村裡的文廟仍以此為傲。


1958年農曆九月十五,賴昌星出生在這幢據說是第16代祖先傳下來的祖屋,他是八個兄弟姐妹中的老七,比大哥賴水強小10歲,比小弟賴昌圖大4歲。


賴昌翁對賴昌星家的記憶從小學開始,那時賴昌星一家住在祖屋七八十間房子中的三間裡,“非常擠”。賴昌星跟二哥賴昌標住一個房間,中間是廚房,賴母、最小的姐姐和小弟賴昌圖住在另一間房子裡。賴的父親賴永等早在“大躍進”時就是村支書,因為家裡住不下,一直住在現在老友會所在的老村委會會址中。大哥賴水強住在村裡的民兵營房,他後來在老村委會邊上開了個小賣部,搬到小賣部裡住。


1995年,當遠華中學的賴世雄老師以賴氏五村建校委員會代表的身份,到賴昌星在廈門的住處,接受賴對遠華中學的500萬捐款時,發現昌標、昌星、昌圖兄弟幾個竟然住在一棟大宅子裡。而當時,昌標、昌圖都已成為遠華集團某一方面“業務”獨當一面的人物。看起來,即便是到“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家族聚居仍是這個家族所秉持的生活方式——或許是對幼時一家人分開居住的補償——他們“做生意”的方式也是家族式的,遠華集團董事會的五名成員,分別是賴昌星、賴昌標、賴昌圖、曾明娜和曾明育。


一個“有力量”的少年


日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貧窮一直是故鄉留給賴昌星的童年記憶。但無論是兒時玩伴還是小弟賴昌圖都強調,在那個普遍貧窮的時代,他們家並不算特別困難。在賴文建和賴昌翁的描述中,童年生活因貧窮而更顯簡單,有著一種不復追尋的田園牧歌般的詩意。


賴文建那時住在賴昌星家隔壁,他們這一幢樓裡差不多大的孩子,上學時相約同行,下課了一起回家。童年最大的歡樂,都在簡單的遊戲中度過。


他們最愛的是游泳,不上課的下午,要在髒兮兮的水壩裡泡四五個鐘頭,即便是上課,午休的時間也被利用起來,吃完飯碗筷一丟,在水壩裡泡兩個小時,離上課只剩一刻鐘時再一路小跑到學校。還有一種衝關遊戲,小孩們分成兩撥,防守的一撥站成五條線,攔住進攻者的衝擊,進攻者一口氣衝過五條防線就算贏,反過來,則算防守方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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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舊照

最令人回味的時光是在夏日的夜裡,家家戶戶在家門口搭個簡易床,用竹子和紙板做成扇子,就在外面納涼睡覺。那時連蚊香都沒有,只能利用燒麥稈產生的煙霧來驅蚊,這幫孩子就是在這樣的嫋嫋煙霧中捉迷藏,因為房子很多,家裡又沒有燈泡,只有煤油燈和蠟燭,一個人藏起來經常一晚上都找不著。


農村的孩子普遍讀書很晚,賴昌星直到9歲才上學。家庭的貧困、“文革”對教育的破壞,使得與他同屆入學的同學逐漸流失,一年級時還有五六個班,到進入五年級畢業班時,只有一個班碩果僅存。賴昌星的“學歷”並非他自己記憶中的三年級,而是五年級。


1973年五六月份,賴昌星班上的班主任兼語文老師要去香港,這個畢業班的語文課由其他幾個老師分著上,賴世雄就是代課老師之一。由於給賴昌星上課不多,他對於這個學生並無太多印象。曾教過賴昌星的數學老師賴錦星對這個昔日學生的唯一印象,也只剩下“長得很漂亮,很多老師看見他都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頭”。


賴昌星比賴昌翁早一年上學,但賴昌翁讀到三年級時,兩人竟然變成了同班同學。由此,賴昌翁猜測,賴昌星應該是留過一級。那個時候一套小學教材分十冊,他倆都讀到了第十冊。


“賴昌星在學校喜歡打籃球和乒乓球,他個子不高,但是速度快,力氣大。功課一般,數學馬馬虎虎,要他寫點東西,搞不來。上課不怎麼專心,要交作業了,臨時借我的抄一下。”賴昌翁強調說,“但是他的頭腦好。”賴昌星自己顯然也這麼認為。日後,他把自己的才智用到了做生意當中,比如,他能輕鬆記住300多個電話號碼。


幹農活當然是每個農村孩子的必修課。賴昌翁回憶,有一段時間,他們凌晨兩三點就要起床,揹著糞箕,拿著糞耙,漫山遍野地拾豬糞和狗糞給大隊的地裡做肥料。上學前還需要拔青草喂自家的兔子,挖了松菇為家裡換幾個零用錢。


賴文建說,到了冬天,他們天不亮就要走到1公里外的山上,去大隊的地裡挖地瓜。生產隊白天挖地瓜時把大的挖走了,會剩下一些小地瓜,他們這些小孩結伴去挖出來,好一點的自己吃,差一點的餵豬、喂兔子。冬天的早上很冷,他們穿著拖鞋上去,單薄的衣服滿是補丁,山上風大,一群孩子凍得不得了。賴文建說:“別看這玩意不值錢,但是埋在地下,用鋤頭耙,耙很久才能耙到一塊。”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賴昌星開始在同齡人中顯露他出眾的號召力。眾多挖地瓜的孩子中,他經常是那個組織者。“他矮胖矮胖的,有力氣,每次都能挖很多,而且人緣好,講義氣,看見跟他一起去的孩子撿得少,會主動把自己挖到的地瓜分給別人。”


有理由相信,這個十二三歲的孩子表現出來的對人的體諒,來自父親樸實的言傳身教。


家族的基因


賴昌星父親賴永等的好名聲不僅限於燒厝,至今,在附近的賴氏五村提起他,鄉親們依然深懷敬意。賴昌翁說,上世紀50年代村裡搞生產隊分組的時候,村裡一些最窮的人家沒人願意要,賴昌星的父親把他們統統撿過來,合成一個生產隊。


在擔任生產隊大隊長兼書記期間,賴永等領著村民開荒、種樹、種水果。那時村裡家家戶戶都種麥子,但吃不完的麥子很難賣出去,他想辦法弄了個用手搖的做麵條的機器,全村僅此一臺。村民把脫了殼的麥子送來他家,他就幫著加工成麵條,很方便。副業的成功,讓燒厝村的經濟情況在附近幾個村子裡還算不錯。由於農村建設搞得有聲有色,政府還專門為村裡蓋了個禮堂,這在當時可算取得了很大成就的標誌。燒厝村也因此成為一個典型,全省各地都有人來參觀。


在賴昌圖的回憶裡,父親是個“沒脾氣的人”,從來沒發過火。因此,他經常充當著“擺平”村裡矛盾的角色。怎樣“擺平”?“兩個人吵架,討好一個,再討好另一個咯。‘看在我的面子上,算了算了。’”


不知與賴永等早年在村裡大興副業有無關係,據賴昌翁回憶,早在“文革”期間,燒厝就有了算盤廠、印刷廠等好幾個工廠。作為賴家最早見過世面的孩子,賴水強還入股了算盤廠,很早就全國各地到處跑銷售。這期間積累下的銷售渠道資源,也為日後賴昌星所開麻紡廠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兒時玩伴賴永獨回憶,早在讀小學時,賴昌星就跟他一起賣過油條、包子、冰棒,還從果農手裡買進水果,再在公路邊賣給路人。關於賴昌星的經濟頭腦,賴昌圖只是淡淡地表述為“從小就想賺錢”。對於經商傳統深厚的閩南人而言,獲取財富可能是一種骨子裡的本能。


按賴昌星本人對加拿大華裔作家盛雪的回憶,1973年小學畢業後,他先是在家種了一陣地,然後跟著哥哥一起到部隊挖了一年多水井,之後又去了泉州挖防空洞。


賴文建跟他一起去的泉州,他回憶說,自己那時跟賴昌星住一個工棚裡面,每天早上4點起床,晚上八九點收工,一天要工作10多個小時。賴昌星推獨輪車,400公斤的土筐,推到兩三公里外的地方倒掉,一天不知要重複多少遍。“晚上回來吃了就睡,累得不得了。”即便這麼累,他倆還是咬牙堅持著,原因很簡單,“在生產隊,一天只能掙兩三毛錢,在這邊給包工頭幹,一天掙三四塊。”那時候的賴昌星,身體素質好,幹活出色,加之能說會道,與周圍人關係很好。


工程做完後,賴昌星迴到了燒厝。在村裡的農機廠謀得了一個跑業務的工作,但不久碰上針對非公有經濟的“運動”,廠子停產了。那是在1976年,當時還隸屬晉江的石獅鎮出現了螺絲大王、水產大王等八位年收入過萬的商販,是謂著名的“八大王”。該年,新聞紀錄片《鐵證如山》在全國各地播放,其中有一段解說詞稱:石獅的資本主義小攤點有993個,日成交額達60餘萬元。


這場聲勢浩大的運動,對賴昌星的影響其實很有限。運動過去後,他很快就與五個村民集資辦了一個小的汽車配件廠,每個人出幾百塊,幾個人既當老闆又當工人。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投資。工廠就開在其中一個集資者家裡,廠裡一共4個爐,每個爐灶4個人,一個拉風箱的、兩個掄大錘的,還有一個師傅掄小錘。


賴文建那時和賴昌星在一個爐灶掄大錘,10來斤的大錘,每天8個小時不停地掄下來,雖然也很累,但畢竟比在泉州打工時要好很多。只是他們的貨發出去,錢卻收不回來,讓他們很是鬱悶。這樣光拿工資,做下來一個月也才五六十塊。


這段時間裡,賴昌翁成天跟賴昌星膩在一起,“每天晚上,不是我上去他家,就是他下來我家”,兩人抽著兩毛八一包的“水仙”煙瞎聊。“他掄大錘是把好手,有一次他跟我比,兩人用大錘打鑽頭,看誰更準,最後我都沒他準。”


致富的夢想


賴昌星的精力並不專注於勞動本身,他“萬能的頭腦”時刻都在尋找著更賺錢的路徑。在集資的汽配工廠幹了一兩年後,他做了一個決定:自己單起爐灶,開了一個紡織機械廠。因為沒有地方,他買下了自己家對面一家人的房子,改建成廠房,還請了個師傅幫忙。賴昌翁這個時候擔任著生產隊的出納,賴昌星的廠子要買煤、鋼材等原料時,有時不夠錢,找到他拿幾千塊錢墊上,過一兩天就過來還。


這個廠子帶給賴昌星的一個意外收穫是,在這期間,他邂逅了曾明娜。其間細節,曾傳章並不願回憶,只是粗略地概括為:“他那時到處聯繫麻紡生意,在蓮嶼這邊談生意時遇到了明娜,不久就託人來介紹。”這是在1981年。事後回溯,對於賴昌星而言,這場婚姻的意義除了完成傳宗接代的自然使命,也讓他找到了日後“事業”上最親密的搭檔。


事實證明,賴昌星出來單幹的決定是正確的。因為相比汽車配件而言,做紡織機械的人還不多,更為重要的是,他趕上了改革開放後的來料加工型經濟大潮——浙江、福建和廣東的沿海村鎮蓬勃發展的製衣業,為他的廠子帶來了巨大的市場。除了做紡織配件,他也做利潤更高的紡織機床。由於廠裡沒有足夠的空間用來組裝,需要裝車時,還得借用小學的操場。


此時的賴昌星已經初具青年企業家的氣象,他擠火車、睡地下室,全國各地跑銷售,努力用自己的執著與熱情彌補文化的缺陷——最開始跑業務時,他甚至不會講普通話。在一張上世紀80年代初攝於河南的照片上,正在與客戶談生意的他蓄著小鬍子,穿著一件白色V領毛衣和牛仔褲,雙手交疊著放在翹起的腿上,袖子高高挽起,看起來幹練而誠懇。很快,繼父親大搞農村建設成為省裡的典型後,他的紡織機械廠也成為省裡領導參觀的對象。


紡織機械廠取得的成功,促使賴昌星相繼開辦了印刷廠、雨傘廠,並從中獲得了可觀的財富。賴水強日後接受央視《新聞調查》採訪稱,這個時候“錢很多,一年能弄到一兩百萬”。


在財富之旅的第一個巔峰,賴昌星做了一個讓人略感吃驚的決定:他到石獅去了。


賴文建說不清賴昌星是因為何種機緣去石獅的,只是聽說他在做紡織配件生意時認識了一些石獅的朋友,把他拉到石獅去了。也許是在做紡織配件生意中,看到了服裝生產帶來的巨大利潤,他在1989年與一位姓吳的朋友在石獅開辦了“蝶燕服裝廠”。


賴昌星進軍石獅,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背景:這個原隸屬晉江的小鎮,因為商品經濟急速發展,以至於原有的建制無法與之相適應,在1988年底脫離晉江成為縣級市。


《石獅市志》這樣描述這個過程:1979年,海關放寬華僑和港澳同胞回國探親攜帶物品的規定。由於放寬的幅度大,大量僑貨港貨源源湧入石獅。據不完全統計,1979年華僑和港澳同胞除帶進電視機1130臺、收錄音機6276臺、計算器25009臺,還有經中國旅行社託運入境的包裹(主要是衣服、布料)71.85萬公斤,以及從郵局寄進的10.2萬餘包貨物包裹。由於華僑物資太多,重新出現了大量小商販,石獅成了聞名全國的“洋貨”市場。


據知情人的描述,當時石獅的汽車站幾乎是福建省內開通長途班車線路最多的一個。直到現在,“摩的”司機也會自豪而又不容置疑地告訴你,晉江“摩的”的起步價是3塊,而石獅是5塊,“因為這裡是石獅”。


滑向走私淵藪


此時的賴昌星已經擁有了紡織機械廠、雨傘廠、服裝廠等產業,但據他日後對《華爾街日報》駐京記者詹姆斯·麥克格雷格的回憶,真正觸動他的是倒賣電子產品所能掙到的巨大利潤。這個時代全民倒賣電視的瘋狂舉動,在日後的電視劇《與青春有關的日子》裡,被親歷過此過程的導演葉京詳細描繪:幾乎全國的客戶都提著現金跑到南方沿海城市,尋找可能的貨源,輕鬆一倒手間,價格便已翻了幾倍。麻煩在於,要解決貨源、運輸等問題,需要搞到各種各樣的“條子”。


賴昌星很好地解決了這些問題。1989年,他設法認識了當時在石獅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兼政委、日後成為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莊如順。《中國新聞週刊》記者尋訪到的曾在1989年任職於石獅市公安局的兩位警官都拒絕了採訪,對於賴與莊往來的瞭解也就無從深入。


莊如順在石獅期間給予了賴昌星多大的幫助,一直是個謎。據賴昌星對麥克格雷格的回憶,當時,國營的中國旅行社利用渠道優勢,已經在電子產品領域建立了非常賺錢的業務,主要是出國人員為國內家人購買免稅電視、音響和家用電器。出國人員在回國前從國旅獲得免稅代金券。然後他們可以在中國憑票購買免稅產品,再帶給家人。


賴昌星組織並壟斷了此類代金券的二級市場。旅行社代理和導遊會替他從出國人員那裡購買這些代金券,然後賴再用這些代金券成車地兌換彩電和家用電器。他還進一步擴張業務,為海外華人組織打折中國旅遊團,這些海外華人把自己的代金券交給他的導遊。


在此過程中,賴昌星並不從事生產,他只是運用自己的組合各類資源的能力,在一系列的騰挪倒換中攫取利潤。這對關係資源——他稱之為與高層官員的友誼——的依賴十分明顯。在財經作家吳曉波描繪的中國企業成長史中,在一切資源都控制在國家手中的轉軌期,利用兩種軌道之間的灰色間隙,通過倒賣各種指標積累財富的行為並不鮮見。


但賴昌星與其他企業家的不同之處在於,後者中的很多人從這種介乎合法與非法之間的行為中及時收手,而賴昌星則滑向了比這還要深的淵藪——在石獅這個走私的前線,他很快發現直接走私的利潤空間比代金券大得多。用賴水強的話說,此時的他,“開始小小的走私,有時候混裝一點偷運進來,刺激了他,總是比做其他事情利潤大,就往這個方向發展。”


石獅的走私風潮,幾乎與海關對僑貨、港貨的放寬同步。《石獅市志》描述:1981年下半年,東南沿海出現嚴重的海上走私,港臺走私船直接駛向深滬灣海面,走私物品主要是布料、手錶、“三機”和日用工業品等。石獅周圍5個沿海公社的漁業大隊大多不同程度地捲入走私活動,甚至廣東沿海的走私貨也運到石獅銷售,使華僑物資失去競爭力,石獅市場銷售的洋貨,逐步為走私貨所取代。


而在參與走私最嚴重的永寧公社沙堤大隊,早在1980年,51艘漁船全部參與走私,涉及549人,佔該大隊人口數的67.73%。


知情者介紹,石獅的走私,其實從“文革”期間就開始了,一開始是手錶,之後是電器和摩托車,最後是服裝和香菸。


發跡之後


儘管做好了足夠的準備,但走在沙堤村,這個村子的富庶還是讓《中國新聞週刊》記者略感驚訝。在這裡幾乎看不到舊房子,所有的住宅都是二層或二層以上的漂亮樓房。從敞開的大門中往裡看,內部裝修的精緻和家電的齊全,在沿海地區的農村裡也算少見。


村裡沒有泥土路,水泥道路一直延伸到海邊。這裡的任何公共設施,小到籃球場、家廟的欄杆,大到水泥路段,均由村民集資修建,因此,村裡最隨處可見的是刻在石碑上的捐資名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很自然生髮的一種情感,是對宗族的強烈依賴和認同感。較之村落共同體的現實利益,國家利益顯得遙遠而抽象。


至少在賴昌星所在的燒厝便是如此。即便作為人民教師,對於賴家,賴世雄最樸素的感受仍是感念:當年若不是賴昌星的捐資,遠華中學的建校地址很可能就要花落別家,給賴氏五村的子弟憑空增添交通成本不說,還會讓村裡喪失一個固定的經濟來源——一個1500人的學校,每天產生的消費是多少?看看馬路兩旁密集的飯館就知道。


他進一步對記者分析,對於晉江這樣靠來料加工發家的地方來說,賴昌星帶來的廉價原材料無疑增強了本地企業的競爭力。

探討走私對於國家的影響,是個過於宏觀而專業的問題。這樣的影響往往隱而不彰,賴昌星似乎並不明白其與普通生意的區別。在接受麥克格雷格採訪時,他認為自己並未背叛國家,“我從來沒有偷國庫裡的錢,我只是在它們進入國庫之前才拿這些錢,它那時還不算國家的錢呢。”


賴昌星確信自己找到了最適合自己追逐財富的路徑依賴。被石獅稅務部門查封了在石獅的工廠之後,賴昌星並沒有因此而走回頭路,而是帶著400萬美元資產離開了石獅前往廈門,不久後移居香港,並在幾年後以港商身份重返廈門。


此時的賴昌星,已經成為日後媒體津津樂道的那個炙手可熱的權勢人物,卻仍保持著乍看之下與其身份地位並不相稱的謙恭。


賴昌翁最後一次見到老同學賴昌星是在1995年。那時,賴昌星要建88層的遠華國際中心,在挖地基時挖到一塊大石頭,請他去幫忙挖掉。此時的賴昌星躊躇滿志,要在廈門建一座遠華城。這位大老闆對困難時刻幫助過自己的兒時夥伴很親熱,“他跟司機講,這是我真正的老同學。”賴昌翁回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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