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死人的是電壓還是電流?

無敵的佐菲又倒下了


人體有電阻,必須有足夠高的電壓,才能達到足以電死人的電流。當電源內阻很高的時候,即是有足夠高的電壓,通過人體的電流就不足以電死人。只有足夠高的電壓供給足夠大的電流才能電死人,所以電壓和電流必須同時達到一定值才能電死人。(舉例說明: 當快速搖動搖表時能發出上千伏的電壓,雙手捏住兩根導線是不能電死人的。因為搖表的內阻很高,輸出電流很小。110伏動力電雖然電壓低,由於內阻很小,有足夠大的電流能電死人的 )


SHSH1946


我是電工。

我師傅臨終前曾經對我說,電門沒拉千萬別摸220電,這是一個絕招,臨終前傳授給了我。

多年來,我終於領悟出一個道理,電壓越高電人越狠。

也就是說,30伏的電壓不電人,60伏的電壓也不電人,90伏的電壓有點麻,110伏的電壓能讓人直突突,220伏的電壓,能要人的命,380伏的電壓死的更快,1萬伏的電壓瞬間小命玩完。

這樣我又領悟出一個道理,能電死人的是有強大的電流,人體通過電流,人就會成為一個用電器,電壓與電流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電壓越高,電流越大,當人體通過幾十毫安電流的時候,就能把人電死。

可是電警棍的電壓是十幾萬伏,為什麼電不死人呢?師傅曾經告訴過我,電警棍的電源內阻很大,而且還是脈衝電壓,電流很小,電不死人,頂多把人電暈。

我年輕的時候曾經淘氣,摸人家大姑娘的披肩法,結果啪的一聲挨電了,師傅說那是靜電,大姑娘頭髮上的電是哪兒來的呢?相互摩擦產生的電荷,其電壓高達上千伏,而且還是正電荷,只能電別人電不著自己。

師傅還說了,直流電電人更狠,交流電有一個集膚效應,可在導體的表面運動,而直流電它是在截面上流過,能把人的骨頭從裡到外一起燒焦。

我的朋友們,希望把你們家破損的電線一定要用膠布包好,千萬不要電到自己,另外老化的電線你就不要用了。

我還想告訴朋友們,千萬不要用溼手去摸電的開關,因為水也導電。

好了,我就說到這裡了,再見,朋友們。



趙志軍001


親身經歷被電過,220市電,現在還心有餘悸😱站在梯子上打牆眼,一手扶著暖氣管,另一隻手去抓電錘(日立的金屬殼),手剛碰到電錘就觸電了,電流流過人體那種感覺太恐怖了,身體感覺像打擺子,眼睛什麼都看不見了只有變化的白光,真是低壓電吸人吶,別想自己擺脫。巧的是站在梯子上,一瞬間身子一軟往下掉,旁邊同事給接住了,沒摔壞,下來已經癱軟在地,渾身冒冷汗,臉色發白,眼睛當時看不清東西,半小時後逐漸恢復過來,但還是虛弱。後來檢查發現電錘不漏電,暖氣管帶電,順著管子找發現有一處燈頭掉了,火線搭在了暖氣管上,居然沒跳閘!撿一條命😭😭感覺還是一定的電壓下,電流要人命💀💀💀


老頑童69063294


這個問題,很簡單,電到人的不是單純的電壓或電流!

答案,電到人的是電能!

一、假如讓人站在地上一隻手握住一根火線,人可能會觸電,因為火線和大地間的220v電壓加載了人身上,形成了一個迴路,人串在了迴路中,電流從人身上流過。但人要是穿了很好的絕緣鞋,抓住火線,就會感覺只是麻一點,這是因為這個迴路電阻很大,流經人身上的電流非常小,可見單單有電壓,電流不是足夠大,人沒事。這也就是人拿個測電筆量電壓不會觸電的道理,因為測電筆裡串著一隻電阻!

二、單單有大電流就可以讓人觸電身亡嗎?也不一定。我們假設有一個300v的電池,這個電池呢,裡邊裝的電量很小,讓人體和這個電池形成迴路,電流不小呀,結果人體還沒有遭到破壞,可憐電池的電力就用光了。這個假設就說明,沒有足夠的電能,無法讓人觸電!


喵先生703


先說說幾個概念,明確了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了就能理解到底人是怎麼觸電的了。

電流:電荷(可以理解成帶電的小粒子,可以是電子,也可以是離子)定向移動就形成了電流,如果電荷雜亂無章亂跑,就形不成電流。

電壓:其實就是電勢差,這個概念不太好理解,打個比方,水總是從高處往低處流,電荷也是一樣的,總是從電勢高的地方往電勢低的地方移動。

電壓跟電流之間的關係:任何導體內部都有很多的電荷在運動,例如我們隨便找一個破鐵爛銅,它們內部都有很多電荷在運動,可是這些電荷的運動都是雜亂無章、亂七八糟的,沒有向一個方向運動,就形不成電流。一旦這些破銅爛鐵接上電源,就給它們加上了電壓,那些雜亂無章運動的電荷就開始向一個方向運動了,這就叫定向移動,於是就形成了電流。所以,電壓的作用就是形成電流。如果導體沒變化,電壓越高,形成的電流就越強。

人觸電後傷害的嚴重程度跟什麼有關?人觸電其實就是有電流經過身體,電流經過導體時都會發熱(超導體除外),產生熱量,人體有電流通過時也會發熱,也會產生熱量,產生的熱量過多了就會傷害身體,這就是觸電了。例如,雷雨天氣大樹被雷劈了,其實就是有強大的電流通過了樹幹,產生了很大熱量,把樹燒焦了。

通過身體的電流越大,對身體的傷害就越大。一隻手摸住一節乾電池正極,另一個手摸住它的負極,就有電流通過了身體,你有感覺嗎?一點都沒有,那是因為電流太小了。電壓越高,在同一個導體上形成的電流就越強,一般來說,36伏以下的電壓對人體是安全的。

總結一下:直接傷害身體的是電流,通過身體的電流越大,人受到的傷害就越大,沒有電壓就形不成電流,電壓越高,在同一個導體上形成的電流就越大。

稍微有點難懂。你理解了嗎?





X射線60945207


是電流。

但電壓是電流的原因。

(圖片作者Sean McGrath)

我們都被高電壓頻繁地折磨過,比如產生靜電時。

而靜電時產生的電壓高達幾萬伏。

所以,高電壓不是致死的全部原因,儘管它已經擊穿了空氣,並讓一束細長的火花觸碰到了你的手指。


一般來講,觸電會不會致命,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①電流進入身體和離開身體之處的電壓大小。

②流過身體的電流大小。

③持續時間長短。

家庭使用的電壓是220V,它可以電死人。

這導致很多人認為,只要大於220V的電壓就是危險的,實際上不全是這樣。

因為這還跟持續時間長短有關。

比如冬天產生的靜電,在接觸車子的門把手時常被電到,此時,電壓在兩萬伏左右,但持續時間很短,1毫秒內,釋放的能量遠小於1焦耳。

故對人體沒有多大傷害。


電流因素

並不是所有的電流都能電死人。

小於0.5毫安的電流,人體能感覺到,但不會致命。

10毫安的電流,有灼熱感,但應該還能擺脫電源。

50毫安電流,呼吸麻痺,不能擺脫電流。

100毫安的電流,無法掙脫,接觸幾秒後,就嗚呼哀哉。

……

也就是說:

高電壓,但卻是很小的電流,比如1毫安電流,不會致命。

但電流卻不是這樣,規律是:

電流越大,致命越快。


寒木釣萌


我們小時候經常會被大人告誡不要用手摸電源插座,不然會發生生命危險。

那麼電究竟是如何傷害我們的呢?多大的電量才會使我們受傷呢?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電壓不會電死人,電流也不會電死人,是電壓與電流一起作用才會使人觸電死亡。

我們國家的居民用電電壓為240伏特,而當我們的皮膚很乾燥且沒有傷口時,皮膚表面的電阻非常大,可能有500-1000歐姆,我們這裡就假設1000歐姆吧。

我們知道了電壓U 和電阻R,根據歐姆定律公式 I = U / R,就可以計算出流過我們身體的電流I 的大小。

I = U / R = 240 / 1000 = 0.24 A

計算出的電流為0.24安培,也就是240毫安,那麼這麼大的電流會不會使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呢?

我們先來看看不同大小的電流對我們身體的影響:

  • 1-10 mA:沒有或者很少的電擊感覺。

  • 10-20 mA:會有電擊疼痛,但我們還是可以自主控制肌肉。

  • 20-100 mA:發生疼痛性休克,包括疼痛性抽搐和肌肉失控。

  • 100-200 mA:發生心臟的心室顫動(心室的不協調抽搐),並可能導致死亡。

  • 超過200毫安:出現嚴重燒傷、內臟損傷和肌肉嚴重收縮,也會干擾心臟的正常工作,並導致心臟停止跳動。

上面我們計算出通過我們人體的電流大小為240毫安,也就是上面的最後一項,這是會使我們觸電身亡的數值水平。

當流過我們身體的電流超過20mA時,電流就會控制我們的肌肉迫使肌肉收縮,導致觸電者無法放開引起電擊的物體。當電流越來越高時,觸電者可能會死於燒傷,或者由於電流乾擾心臟導致的心臟停止跳動。

所以我們習以為常,或者司空見慣的電流其實對我們具有特別大的生命威脅。

現在回過頭來看電壓和電流對我們的關係。

如果電壓很大,但同時電阻也特別大,根據歐姆定律計算出的電流就會很小,過小的電流甚至都不會穿透我們的皮膚,那麼也就不會對我們造成傷害。

如果電壓很大,同時電阻比較小,那麼產生的電流就會比較大,那是不是一定會對我們造成傷害呢?

不一定,如果電流通過我們人體的持續時間特別短,那麼這個傷害就可以忽略不計。

好了,現在總結一下,要使電對我們人體造成傷害,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 電壓較大

  • 電阻較小

  • 作用時間較長

這其實也就得到了電功率的公式:

所以造成我們身體傷害的不是電壓,也不是電流,而是電功率

我是知識科普愛好者,歡迎關注我,世界多麼奇妙,我帶你去看看。


好奇藍莓


電到人的是電流還是電壓?

答:對人體產生作用的是電流,而不是電壓。電壓只是一個狀態,只有當電壓的存在形成了電流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人體皮膚由一個半絕緣層(即表皮)和導電單元(即毛孔)組成,皮膚對電流的阻抗可以認為是一個電阻電容網絡,當電流作用於皮膚時會造成皮膚受傷甚至破裂。

電流致死的原因一般有三個方面:電流流過心臟,引起“心室纖維性顫動”而致死;第二是電流作用讓人窒息,導致死亡;第三是電流造成心臟停止跳動而致死。其中第一類是人類觸電死亡的最根本的、佔比最大的原因。

當人體流過電流時,往往有酥麻感、灼燒感,嚴重時會被電流吸引而不能脫離,甚至引起死亡。

電流對人體的作用定義為4個區域:1安全區、2感知區、3不易擺脫區、4致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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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棲夕陽


從生物學角度上講,能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的是通過身體的電流,但是大多數電源(如電線和電池)是電壓源,不是電流源,這意味著它們輸出的是一個恆定的電壓,電路中的電流取決於負載的電阻,而這個電阻在觸電過程中就是人體。如果沒有電壓或電勢差,就不會有電流,這就是為什麼只是掛在一根電線上不會觸電,除非接觸了地面或同時接觸兩根不同電壓的電線。

電流的流動需要一定的電壓,觸電時身體的電流大小取決於身體電阻。根據皮膚幹或溼的狀態,電阻是不同的。據估計,溼性皮膚電阻為1000歐姆,乾性皮膚超過50萬歐姆,被鹽水浸泡時只有100歐姆。電阻也隨著電源接觸點的不同而變化,耳朵之間的內阻只有100歐姆,而手指和腳趾之間的內阻大約是500歐姆。

對人類而言,10毫安的電流就會造成電擊,但不會致命;當電流接近100毫安時,肌肉開始收縮;當電流超過1000毫安或1安培時,肌肉收縮的幅度會增大,肌肉麻痺會導致使我們無法主動離開電源。此時,心臟會經歷心室顫動,心室不協調導致間歇性抽搐,產生無效心跳,如果沒有立即獲得幫助,可能會導致死亡。電流進一步增加到2000毫安或2安培時,就會對人體產生燒傷和昏迷,肌肉收縮引起休克,心臟陷入痙攣,強大的電流下可能導致內臟燒傷,痙攣可能導致心臟驟停。在如此之高的電流之下存活的概率很少,但是如果受害者得到及時救助,可挽回生命,比如醫生可以用除顫器來挽救受到電擊的受害者。

除了電流大小,電對人傷害程度的另一個主要因素是身體暴露在電流下的時間,例如,100毫安的電流持續2秒可能是致命的。化纖衣物摩擦時產生的靜電可達數千伏甚至上萬伏,當此時觸摸一個接地的金屬物體時,放電可通過身體產生幾安培的電流,遠遠超過36伏安全電壓和100毫安電流,但並不會對你造成實質傷害,因為放電的持續時間只有幾分之一微秒,總能量釋放只有幾毫焦,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引起心臟驟停或燒傷身體組織。綜上所述電對人造成的傷害取決於能量大小。


科學閏土


這個問題我感覺沒必要爭,直接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是電流,而不是電壓。且傷害程度與電流大小、通電時間、電流途徑、頻率和個體健康有關。注意一點,這裡的電流,指的是流經人體的電流。

誠然,人體兩端的電壓越大,產生的電流也就越大。但就好像我愛吃米飯,米飯是土裡長出來的,但不能因此就說我喜歡吃土。之所以會產生“電流電人還是電壓電人”這一類的疑問,根源還是在於沒有搞清楚電壓和電流的定義。

電壓和電流

電壓指的是電荷(電子)在磁場內移動所做的功,與電荷量(簡稱“電量”)的比值。所以電壓是電流產生的動力,就好像水壓於水流的關係一樣。

電流也和水流一樣,既是動詞,又是名詞。當電流做動詞時,它指的是電荷在導體中的定向移動(後來這個定義被推翻了,因為人們發現定向移動的不是電荷,而是電子。於是新的定義就變成了“電子移動的反方向”)。當電流做名詞時,它指的是導體橫截面積內的電量。

名詞電流,又叫“電流強度”。就像名詞“水流”,又叫“水流量”一樣。

那麼,當一個人溺水時,你說淹他的是水壓還是水流呢——水壓越大,水流也就越大。但真正對他造成傷害的,以及決定傷害大小的,一定是水流量;水壓為水提供動力,但是並沒有直接對人造成傷害。

電壓和電流也是一樣,電壓產生了電流,但是對人體造成傷害的一定是電流(名詞),一個用來形容做功與電荷量的比值的形容詞,怎麼會對人造成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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