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來榆返榆人員需主動報告,遲報、瞞報者將追究責任

當前境外疫情快速擴散蔓延,為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風險,最大限度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做好境外來榆返榆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號),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境外人員來榆返榆主動報告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擬從境外來榆返榆人員的家庭,要在掌握境外來榆返榆的人員信息後,至少於境外人員入境前3天主動向屬地鄉鎮(街道辦)和境外來榆返榆人員所在單位或其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報告擬入境人員的詳細信息(詳見附件)。同時,自覺配合屬地鄉鎮(街道辦)、村(社區)和單位的管理與服務。鄉鎮(街道辦)和單位收到相關信息後要立即上報所在縣市區聯防聯控辦。

二、所有邀請、接待或相關工作安排有境外來榆返榆人員的單位,必須提前48小時如實向所在縣市區聯防聯控辦報告境外來榆返榆人員的詳細信息(詳見附件),並積極配合落實境外來榆返榆人員疫情防控措施。

三、所有賓館酒店要做好入住人員登記管理,一經發現有境外來榆返榆人員入住,應按要求立即向所在縣市區聯防聯控辦報告。

四、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人員護照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並落實備案登記。疫情防控期間請假外出的幹部職工必須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減少或者避免出國(境),尤其是慎去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

五、所有入境人員到達口岸後,應主動向海關、邊檢人員如實說明本人在境外14天內的活動、停留情況,按要求配合檢查、排查和隔離觀察等工作。

六、對於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不報境外來榆返榆人員情況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七、對隱瞞不報的入境人員,除自行承擔隔離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需承擔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

八、廣大幹部群眾一經發現境外來榆返榆人員非法入境、入境後不如實報告或不遵守隔離規定等線索,應撥打12345熱線舉報。各縣市區聯防聯控辦、12345熱線要做好值班值守,及時接收相關人員行程報告和群眾舉報,按程序做好信息處理工作。

九、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十、各縣市區聯防聯控辦、市直各部門要認真填寫《境外來榆返榆人員主動報告登記表》,不可缺項漏項,於每日14時前上報至市聯防聯控辦。

聯繫人:張承劍 李體登

聯繫電話:0912-81301848130017(傳真)

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25日

(LKK)

境外来榆返榆人员需主动报告,迟报、瞒报者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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