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投資人非常厭惡此類激勵持股方式,慎選!


經典案例:投資人非常厭惡此類激勵持股方式,慎選!


激勵場景


某實業公司2010年成立,經過多年發展,公司年銷售額達到8000萬元左右,公司創始人陳總考慮到跟隨其一起創業的老員工也有不少,決定對7-10名老員工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創始人陳總願意轉讓出30%股權給被激勵的員工,讓他們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對創業期間老員工的貢獻以表謝意。


現狀分析


經過盡職調查後,團隊成員發現以下情況:

1、公司未來2年有引進投資人的考慮,但對如何引進投資人及投資人偏好何種股權架構卻一無所知。

2、公司創始人雖然有考慮將股權直接轉讓給被激勵的老員工,但同時也擔心老員工被授予股權後,坐享功勞簿,不願意再努力奉獻。


解決方案


鑑於現狀分析後的結果,我們為企業創始人陳總提出如下解決方案:

1、如果直接讓員工持股,公司股東人數眾多,未來召開股東會並進行相關議案的決策時,勢必導致決策效率低下,對公司長期經營發展不利,且在投資實踐中,投資人也普遍厭惡這種持股結構。建議以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臺的方式,陳總作為GP,既有利於表決權的集中,也簡化了股東結果,對被激勵員工的收益權無任何影響。

2、考慮到被激勵老員工的現狀,關於激勵模式,可採用實股+期權的方式,實股充分肯定被激勵老員工的歷史貢獻,期權能激勵他們繼續為公司未來的發展全力以赴去努力。


結束語


股度律師團隊建議: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應充分尊重企業現狀,深度考慮股權激勵計劃的細節和要素,才能讓激勵效果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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