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婚前貸款買房,貸款裝修,讓我一起還貸但是不加名,合理嗎?


能在這裡這個問題,其實你心裡也猶豫的,也介意的,對吧?

可以讓你老公說,貸款裝修壓力大,推遲裝修。


輕鬆驛站在這啦


說個例子參考吧,男主女主商量結婚前先買房,男方家裡父母掏首付,男女主兩個人還貸。有天說到房子寫誰名時,男主囫圇著就說了句只寫他名,女主追問為什麼,男主囫圇著不答也不讓問,最後女主母親聽女主哭訴的時候就問了句:你是跟他結婚還是跟房子? 你看上他人了還是房子? 聽完女主想了想,就再沒跟男主糾結寫誰名的問題。

後來男主挑了個時間跟女主講了原因:因為男主父親查出癌症晚期,他媽想讓他爸看到兒子結婚,就拿出了老兩口辛苦攢的二十多萬給孩子當首付,但老人有點小心思:怕兒子以後吃虧,說房子名字得寫成他自己名。男主也是孝順得很,完全不想跟老人做對。

婚後兩個人也再沒提過這事,後來換了大房子也買了車。

所以不寫題主名字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如果不是我上面案例那樣,就可以考慮丫是為以後留後路呢?怕寫上你名以後你分房子,或者怕以後賣房還得你同意(不用講新婚姻法,現在還有很多人不知道新婚姻,他們 只有寫名會分房產的印象),這樣的話不管怎麼說都有點自私,這要是真心對待的話,兩個人還貸的情況下別說加你名字了,落你名下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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