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我們年幼時離家出走,40年後的今天,近70歲的他又回來了,該接納他嗎?

愚伯的自留地


我在單位有個鄰居姓李,她的男人就在她們孩子小時候跟別的女人浪跡天涯去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李大姐一個人硬是撐下來了,大兒子因貪玩不上學了學壞了。成了小偷被勞教了五年。因在裡面表現好三年半就回來了。浪子回頭金不換,自己學了修車等手藝現在有錢了。李大姐如今74歲,可笑地是她離家38年的男人去年五月份突然回來了。把我們大家著實地嚇了一跳。原來,他得了直腸癌,那個女人把他趕出來了。他無處可去想起糟糠之妻和兒女了。兒了不認織親爹了因他走時大兒子4歲老二2歲,女兒4個月怎麼會認識?我們大家都呆了,要出大事了。當大兒子的老丈人告訴女兒,女婿這人是誰的時候,大兒子,小兒子拿出了棍子要打死他。李大姐攔住了,直接報警了,隨後又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李大姐告訴他你的今天是你自己造成的,我們母子在70年代是怎麼過來的,現在你有病了,沒錢了,來找我們,大家說可能嗎?他當時跪在地上撒潑不走,最後是他的倆個親侄子把他趕走了。人啊,不管男人,女人,有家了就要負責任對孩子,對老人,對家庭都要有責任心


用戶8621170420447


如題,當年,年近30歲的你父親,忽然間置年輕的妻子,年幼的孩子於不顧,拋家棄子,玩起了人間蒸發,這一隱身就是40年,現年近古稀,卻突然現身,要回歸家庭,讓你們給他養老,這事也算是比較稀奇的了,這世上不敢說沒有,但也確實是太少了,

你說你父親是離家出走,並不是因其它原因,如失手打死當地一惡霸,不得已,亡命天涯,真是那樣,我還不得不敬他是條漢子!但事實卻是他自已離家出走的,那我只能說,他是一個無擔當,無良心,無責任感的人,是一個人品低下,極度自私的人,娶而不伴,生而不養,這是一個男人做得出來的事嗎?!(請恕我直言)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權利與義務相等,你父親對你母親,40年不相陪伴,關心,照顧,未盡丈夫職責,而對子女,則生而不養,特別是當你們年幼之時,便棄而不顧,未盡父親之責,由於他對家庭,對妻兒未盡丈夫,父親之責,所以,你們若拒絕接納贍養他,也是於法有據的,至於是否接納他,就全依你們憑心而定了,當然,他現在已年近古稀,如將其拒之門外,又感於心不忍,唉,真矛盾,還是你們自已定吧

男人,家庭的頂樑柱,責任擔當,就是你生命的詮釋!你配得上男人這個稱呼嗎,好好想想吧!

我是南橋布衣,我在這裡等你,如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點贊,謝謝!





想想真怕


你應該收留他,而且還應該給他養老送終,原因是因為你是他生的。就如我們這裡有個性曾的老頭在他在年輕時,也就是解放前做生意到了成都,在族店住了一段時間走了,到六一年的時候榮經進入糧食觀。他的家人都餓死完了,家裡就剩下他一個老頭,正當他餓的快要死去的時候,突然來了個小車停在他家的門外。一個二十出頭的女子手提包包下車就門,你認識曾某嗎?他嚇的話都說不明,結結巴巴的說他自已就是。那個姑娘把他接上車,什麼也沒要就帶著走了。後來人們才聽說那姑娘參加工作要填親身父親是誰,她母親沒辦法才只好把年輕時在旅店裡遇姓曾的事給說了,並告訴她姓曾的就是她爹。所以她聽了後千方百計的從成都找到榮經,而且還接去養老。我的認為你父親老了回來證明他沒把你忘。你應該給他養老。


雪松


這個嘛,我本人認為要看當初是什麼原因,我們本村就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例,在文革期間,原來叫的大隊現在叫村,有一位老人當初是上門女婿,整天隊裡掙工分,也是十分辛苦,但回家一家人不給飯吃,他一進家門,嶽攵岳母包抱老婆把能吃的全部藏起來,在一氣之下他離家出走了,一走也是幾+年,但走出去也沒有混出天地,結果年邁也回來了,但子女也沒有埋怨他,也給他送終了。所以要看清當時情型。


順其自然158423590


這個問題還真能回答,我一個同學就是這種情況。



我同學父親是天津知青,母親是本地村姑,就是李春波歌中唱的小芳。小芳跟知青結婚十年,生下我同學兄弟姐妹三個,知識青年落實政策,同學父親就跟小芳離婚,回了天津,可憐的小芳帶著三個孩子艱難度日,別提過的多悲催了。那時候村裡相當窮,我記得我同學每年讀書都要申請免學費,學費雖然只有區區一百塊,但是根本掏不起。



十年前,我同學大學畢業,參加了工作,娶妻生子,有房有車,我同學父親回來了,好像他在天津重組了家庭,天津的老伴去世了,回來頤養天年。小芳當然不認這個前夫,拒絕見面,但是我同學很高興,從小缺乏父愛,現在有了爸,不容易啊。給他爸租了房子,還叫到家裡吃飯,天天吃。我另一個同學說,這種老子,還不一腳踹出去,等啥呢。



但是別人的家事,我們也不大清楚,總之同學他爸回來了,就這樣。


唐風宋月


是否接納?我覺得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吧!

男人走了,留下他們孤兒寡母獨自生活!

他那時候是農村下鄉的知青,又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到城裡,情緒很是低落,當時正好本村的一個媒人給他做媒,他心一橫,就結婚了!結婚後沒幾年,家裡就添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而他比村裡人有文化,就在村裡的學校當了一個老師,生活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卻也過得去,因為大家的生活水平是一模一樣,誰跟誰也差不了多少!

後來農村的知青們都開始返程,他的心也開始活了起來,他有文化有知識,並不想一輩子窩在山村裡,但因為他當時已經結婚,就算這樣他也千方百計的託關係返回了城裡!於是從此之後,他的老婆孩子成了孤兒寡母獨自生活!

獨將近二十年後,他又回到了這個村裡!

這一去就渺無音訊,他老婆帶著孩子獨自在村裡生活,村裡人也都知道他拋棄了老婆孩子,也都同情他們孤兒寡母,經常接濟他們,有好心人給她做媒,讓她重新嫁了,這樣對孩子也好,她也聽從了建議,重新組成了家庭,男方也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對她和孩子也都非常好!

冬去春來,一轉眼就是二十多年,這二十多年來,孩子門也早已經長大,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手段。

這一天,村口來了三輛車,一輛寶馬,兩輛奔馳,村裡人議論紛紛,以為這是哪個領導來視察了,因此三五成群的看著熱鬧,從車裡陸續下來幾個人,很多村裡的老人認出了帶頭的老頭,就是那個當初拋棄老婆孩子返回城裡的男人,他回來了……

他對不起她,他承諾:要讓她與孩子生活無憂!

是的,就是那個拋棄老婆孩子的男人回來了,他熱情的給歲數大的人打招呼,一路走向那個曾經也是他的家的家!

當他有道理啊的時候,看到了一個女人跟一個男人在吃飯,不過他一眼就認出來曾經的她,兩個人四目相對,老淚縱橫,旁邊站著的她的老公手足無措,他趕忙給她老公打招呼,說著一些感謝他感謝他讓我,感謝他們的話語……

寒暄過後,她才知道,原來,返回城裡之後,因為家庭原因,它跟著父母去了香港做生意,父母也一直不讓他跟她聯繫,後來他也聽從了父母的話,重新結婚生子,這次他帶著孩子們來專門看她!

如今他在香港有自己的生意,他也希望讓他們的孩子,已經如今與後來丈夫的孩子們一起帶到香港,讓他們打理生意,他說:家族的生意需要有血緣關係的人才放心!

她接納了他,他也接納了她們如今的這個家庭,如今她們全家早就搬到了大城市裡去了,因為他們的孩子在大城市裡打理著家族生意!


情感公寓


不管這位父親如何不負責,多討厭,該撫養孩子的時候,沒有盡到養家的責任,但是,如果到法庭上,保準會有人,一方面持法律,一方面持道德綁架,非得逼著孩子來撫養他!

就像我以前看過一個真實案例,有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把四個孩子告上法庭,要求孩子們贍養。

當時周圍的鄉親鄉鄰們都議論紛紛,說“這老婆子早就跑了,生了孩子後,就跟著一個貨郎走的。”

“這麼多年,孩子們可受了罪了!”

“孩子們吃沒吃,喝沒喝,老爹去掙錢,老大就在家做飯,就是煮鍋糊糊喝啊!”

“老爹掙扎著掙錢,最後也早早去世了!”

“她還有臉讓孩子們贍養!”

果不其然,不管這幾個孩子,都是老大的人了,在法庭上多麼痛恨老孃,多麼悲傷當初的遺棄,法官仍然人判的,四個人輪流贍養老孃,如果有了病,四個孩子均攤醫藥費。

這就是事實!你不換多生氣,也要贍養他!

父慈子孝,父不慈子怎麼孝?但是,不管,還是照樣!

(一定也會有一些人來道德綁架的,說,畢竟他生了你!)


Longsuixinyuan


你的父親40多年前離家出走了。今年70歲,他又回來了是吧?讓他進你家呀。接納他呀。他流浪到現在。他在外面已經受盡了苦難。現在感覺到還是家裡好。他思念自己的親人的,他回來的。他是心裡有你,他才回來呀。他死到外邊你也沒有辦法吧?他今天好不容易回來了。這個你一定要讓他進家,一定要接納他。年輕時無論他做了什麼對不起我們的事情。他畢竟是你的親生父親。沒有他哪來的你呀?所以叫我說呀。你一定要讓你的父親進家,好好的對他吧,70多歲了。已經時日不多了。他多活兩年更好啊。老人多活兩年是下面孩子的福氣。有的人嫌棄自己的老人。老人老早的就走了。有很多的老人帶走了家裡的福氣。所以家中有老人是個寶哇。那你的父親進家吧。


安妮42978


我覺得要看是什麼原因導致他離家出走的。

如果是一些非常情況,我覺得可以理解接納;但如果是因為出軌或者逃避責任,我覺得接受不了,不會接納他。但畢竟是給了自己生命的人,所以如果是我,我會給他租個房子,給他生活費,但不會接納他。

我中學的一個同學,她的父母一直就關係不好,在她很小的時候他們就離婚了。離婚時同學和他多被判給了她爸,她母親為了可以離婚淨身出戶去了外地。

從此她和她弟弟就和他爸一起生活。後來過了幾年,她母親回來看他們,她爸攔著不讓見。她母親又跑到學校找,同學晚上回家被狠揍了一頓,不准她和她媽見面。

也許是被打怕了,也許是她爸說了太對關於她媽的壞話,我同學兩姐弟後來再沒見過她媽,她媽好像也沒有再來看過他們。

聽說前幾年她媽又回來找他們了。那時候同學她爸已經去世了,她自己也都已經四十歲了。同學開始沒認她媽,也是覺得心裡有氣,這麼多年都沒有管過他們。後來不知道怎麼就認了,沒過多久,她媽就去世了。


芝麻辰小七


父親在我們年幼時離家出走,40年後的今天,近70歲的他又回來了,該接納他嗎?這是一個民事案件,一個關乎良心和道德的民事案件。這個民事案件要分清下面的問題。第一,40年前這個父親離家出走的原因。當時出走時母親同意嗎?還是狠心拋下母子家庭出走?第二,父親出走後去做什麼?有做犯法的事嗎?第三,父親出走這麼多年,在外面有另娶媳婦,另有家庭嗎?

以上這三個問題都很重要,如果當時是拋妻棄子,自找輕鬆,從良心和道德上他會受到遣責。如果父親在這4O年中犯過法,做過壞事,是給孩子們臉上抹黑。如果曽在外另娶媳婦,另立家庭,不但犯了重婚罪,更無顏重回這個家庭。在瞭解清楚以上問題之後,就看孩子們的態度了。該不該接納近70歲的父親,法律上,道德上,於理於法沒有一條保護父親的這種行為。如果這個父親40年前只是為了輕鬆出走,如今老了走投無路,而現在他的兒子經濟還可以的話,念在親生父親這一點上建議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但這位父親要深刻檢討,能得到老婆和孩子們的諒解。法律規定,孩子還未成年,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有撫養孩子長大的義務。而父母老了,孩子們長大成人了,反過來有贍養父母的責任。這位父親沒有履行他撫養孩子的責任,反過來孩子們能不能不計前嫌,接納這位父親就看孩子們的諒解程度了。這是我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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