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找廠長舉報車間主管徇私枉法,廠長說:把你自己管好就行。如果是你,你會去找老闆嗎?

職場三哥


如果有證有據,報請廠長,廠長為其為脫。那就報請上一級或報請的檢委,連廠長一塊告。


用戶8682853046527


我親身經歷過,15年在深圳做倉庫主管,老闆找了總經理過來,一來就排除異己,安排自己人,我這人比較直,看不慣,不到一個星期就幹起來了,我直接找老闆投訴的,老闆也叫她過來了解情況,氣的她臉發黑,老闆還叫我做,說總經理是我請來的,安排的工作你要執行,當場我就拍桌子不幹了,後面這個總經理沒幹到三個月就灰溜溜走了,六個月後老闆又把我請回去了,這六個月中間換了五個主管,所以只要認為自己是對的,就必須堅持,大不了不幹,人格一定要有


財富永恆1


關於這個問題,我經歷過,副經理安排有問題,導致產能出不來,把我給批了一頓,說我偷懶,這種事情發生個好幾次了。下班就去找經理辭職,經理問我原因我就說了,經理找生產主管,生產主管如實說了。結果吊毛副經理挨批了,給我道歉說好話,從此收斂了


墮落的俗人西瓜號


人太能無法賺錢,人太傻可以存活。不能全聽家長的,我爸說,我未來的老婆,不能太笨,也不能太聰明,要是聽他的你這麼笨我就沒法跟你好了。這要是照著你媽的標準去努力,我也太糾結了,窮還能努力賺,難就難在賺到一半發現自己變得太有錢時還得想辦法往外散財啊。賺錢 能治癒一切矯情 有錢 能治癒一切自卑。工作賺錢的事就交給我吧,你負責吃喝玩樂就可以了。賺錢養家這種事情只能我來,你負責貌美如花就好了。其實我這些年來陸陸續續存了一點錢,就是不想人家說我貧,你傷到我了。



佳世迪


小員工私下找廠長打小報告,是非常愚蠢的行為。我不會做,建議大家以後也不做。因為犯了職場大忌,越級報告。


一、員工既不尊重廠長的時間,也違背了公司規定。為了方便人員管理,公司設立組織架構和規章制度,員工們各司其職,保證公司高效運轉。對上反饋都是層層彙報,由基層領導先解決。好處是:基層領導解決權限內問題,重大問題或困難問題才反饋給領導。 領導的精神與注意力都能分配給公司重要的事情。


小員工所說的“徇私枉法”顯然不屬於公司事件範圍。廠長管理公司的一切運營活動,車間主任更是在他眼皮下工作。如果車間主任真如員工所說的“枉法”,即違背國家法律,損害公司利益,那麼廠長會第一時間懲治,輪不到小員工操心。對於這些瑣事, 小員工直接找領導解決問題,既不尊重領導時間,也違背了公司制度。

二、員工有可能提供錯誤的事實,導致領導決策錯誤。小員工所說的“徇私枉法”極有可能是誇大其詞,真實的原因可能是對領導的工作安排或利益分配不滿 。職場的利益分配沒有絕對的公平。即使按照多勞多得的方式分配利益,但每個人心中的稱坨不同,對於自己的預期所得,往往超出實際工資。有時領導為了照顧信任的隊友,利益分配不會如所有人的意。某些員工不瞭解事實全貌,只會將責任怪罪於車間主任“徇私”。員工向廠長站在自己的角度陳述事情,廠長自然是不願意幫他主持公道的。畢竟廠長不是街道辦的“婦女主任”,更不是“心靈按摩師” ,只能讓員工“管好自己就行”。


小員工應該反思的是:怎樣提升自己的實力,實現和上級領導共贏?而不是到處抱怨“世道不公”。小員工的“不公”、“枉法”只是小員工覺得“枉法”,並不是事實。


三、員工越級報告,極大地破壞了個人的人際關係和諧。廠長不會解決問題,但他會敲打車間主任,質疑他的管理能力。員工會遭到車間主任的記恨,從而影響將來的發展。周圍的同事如果知曉員工去找廠長告狀,進而會疏遠員工這個情緒不穩定的炸彈。


一個員工要想在職場得到升遷與發展,最重要的關係,便是與直屬領導的關係。員工現在應該積極修復與車間主任的關係或者申請換一個部門。即使要找領導告狀,也不應該由你出面,而是和車間主任有直接利益衝突,且職位至少是平等的人去做。


另外在職場要保持情緒穩定,看清形勢,不要被他們當做棋子利用。即使是棋子也要做對自己有利益回報的“棋子”。


升職的她


之前有位朋友就在這種事情上吃了大虧。朋友在一傢俬營公司做採購專員,受不了上司暗箱操作吃回扣,找到總經理舉報。

總經理聽聞後,對他客客氣氣,還給他遞煙泡茶,好言說道:“你先回去,這事兒我知道了。好好上班。”但是,事止於此,沒有任何下文。上司一如往常,感覺像沒事兒人一樣。

後來,公司採購設備,上司又讓指定的那家供應商。朋友十分鬱悶,因為他之前做的工作中,明明另外兩家供應商的產品品質高於這家公司,方案裡面也指出了各個公司產品的優劣關係。然而,上司還是不分青紅皂白直接拍板決定。

他實在氣不過,整理各方數據及方案,把證據擺到了總經理面前。然而,這次總經理並未理睬。他卻直接問總經理,上司這事兒怎麼處理?然而,總經理說,我自有安排,你不用操心,回去工作吧。

但是,上司仍然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反而,因為越級告狀,自己遭到了上司的處處針對,每次任務劃分他都是最多的一個,且績效評定墊底。

有一次老闆到公司視察工作,他趁沒人的時候找到老闆說明情況。老闆卻嚴肅地讓他走出辦公室。最後,他實在忍受不了這家公司,選擇離職。

後來,離職時向HR抱怨,才被告知,他的直屬上司是經總經理介紹來公司的。

回到問題本身,員工找廠長舉報車間主管徇私枉法,廠長說:把你自己管好就行。如果是你,你會去找老闆嗎?

我不會去找老闆,同時我建議你也不要找老闆。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一、職場人際脈絡錯終複雜。

職場上,領導之間的利益、人情關係十分複雜,存在有太多的可能性。有可能主管與廠長是一夥的,相互之間存在利益關聯。或者兩者都是老闆的親戚等等。假如真是這樣,舉報上司,不會對他有何人損失,一般都會不了了之。

二、上級要的是平衡及發展。

作為公司高層及老闆,他們都是過來人,大概率是知曉手下各種動作。然而,為什麼沒動那些手腳不乾淨的人呢。

其實這就是作為領導的馭人之術。正如清朝乾隆明知和珅是鉅貪,卻一直沒有動他。主要就是因為和珅有才有用,皇上離不開他。

所以,在保證公司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在不觸碰到老闆的底線時,老闆通常會對那些有能力的人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另外,如果有人試圖打破平衡,但又沒有相應的後補措施維繫正常發展,那麼這個打破只能說是徒勞無功。

三、損人也不利己。

不管這事兒舉報是否成功,都會損害自己的利益。倘若舉報失敗,會換來直屬上司的瘋狂報復。

假設向老闆舉報成功,那麼把廠長置於何地,廠長往後也會視你為眼中釘,不會再用你。同時,往後新來的主管,知曉你一遇事就打報告,還敢用你嗎?

總之,職場上的水很深,舉報上司的這種事,簡直是費勁不討好,損人又害己。還是認真做好自己的事兒吧。


以上,就是我對該問題的回答。

我是鍾黑牛聊職場 ,如果你希望我的回答,不妨關注、點贊、評論、轉發。

鍾黑牛聊職場


我是老闆,我來說說看法。

如果這個廠是我投資的,我必定會加強監管,如果真有車間主管徇私枉法,而員工反應到我這裡,我會怎麼做呢?

第一步、先穩住這個員工,保護好他,讓他不要伸張。

員工之所以向我報告這種情況,肯定也是冒了一定的風險(比方說被打壓甚至辭退),我不會管他的動機怎樣(他可能是為了自己,也有可能為了公司),至少都說明這個員工是很有勇氣的。

或許這個事情另有蹊蹺,但至少反應了一定的問題,也許是廠長和分管領導不作為,也有可能是廠長向我瞞著,聽之任之。

對這種情況,我是擔心甚至害怕的,哪個當老闆的不擔心下面的人形成攻守同盟做壞事呢?

所以有員工來報,這應該是好事,不僅不應該打壓和忽視,而是應該告訴這個員工:

“你所說的情況我清楚了,但你先不要伸張,最好再暗自觀察,獲取更有力的證據,人後直接交給我,我會為你保密。”

這個時候,決不能出賣這個員工,不管有多相信廠長,否則就等於閉目塞聽很危險。

第二、安排人員進行調查,搞清楚事實真相,同時設立舉報通道。

員工舉報車間主管徇私枉法,能用上“徇私枉法”這幾個字,絕非小事,說明程度比較嚴重了,很有可能涉及到工廠整個管理機制和制度執行情況,甚至裡面有沒有貓膩,有沒有造成經濟損失,這些都不好說。

所以對於老闆來說,要安排審計、財務、人事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調查,務必查個水落石出。如果這個車間主管沒有什麼問題,也會給他一個清白;如果真有問題,該處理的處理,該移交司法機關的移交司法機關。

可能有人說了,你做老闆這樣嚴格,難道不看車間主管的貢獻嗎?不怕車間主管和廠長走人?我覺得,貢獻歸貢獻,該給的工資和獎金一分不少,但是也要控制風險,對於內部貪腐和徇私枉法,一旦查實,必須零容忍。所謂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我做老闆的不能不擔心這個,賺錢歸賺錢,做好內控同樣特別重要,否則不是給蛀蟲打工嗎?

除此之外,我會設立或者檢討員工舉報的通道,進行一些制度改革和用人調整,以便加強監管,這就是舉一反三和做預防措施。

以上就是我作為老闆要用的正常手段。假如我是這個員工本人的話,我又該怎麼辦呢?

一、要判斷“徇私枉法”的性質。

車間主管可能是我的上級,如果他平時態度不好,甚至沒有按照制度和程序去隨意處罰員工,我可能會選擇隱忍。而且當我把這個問題跟廠長說的時候,廠長讓我把自己管好,這就釋放了一個信號:廠長不希望我管閒事,而且很有可能他站在車間主管一邊。

出現這種情況,我要麼繼續幹下去,要麼實在受不了的話,會選擇走人。畢竟這是管理問題,我個人無法左右。

但是有一種情況,車間主管的“徇私枉法”主要體現在給公司造成損失甚至是蛀蟲,比方說主觀原因導致的重大錯誤,給工廠帶來不必要的巨大浪費,或者偷賣材料等,像這些情況是非常嚴重的,如果廠長聽之任之,而自己又瞭解事情真相,應該毫不猶豫的跟老闆反應。

二、是否舉報“徇私枉法”要了解老闆,同時要掌握關鍵證據。

舉報主管徇私枉法,廠長不予理睬,那要不要直接捅到老闆那裡呢?主要取決於三點:

1、你跟老闆的關係。如果你跟老闆是親信,那這件事就很簡單了,一句話的問題,根本不用考慮這麼多。如果你跟老闆不熟,甚至老闆都不認識你,你在做越級舉報的時候,是冒著很大風險的,一定要掂量掂量,搞清楚利害關係。

2、老闆的態度和個性。

如果據你所知,原來出現類似情況,老闆很支持員工,那你可以嘗試;反之如果老闆不當回事,你也打消再次越級舉報的念頭吧。畢竟,老闆可能更信任廠長和主管,需要依賴他們,或者根本沒有把重點放在這裡。所以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

3、你所掌握的證據。越級舉報到老闆那裡,千萬不要憑一張嘴,那樣沒有說服力。一定要掌握證據、拿出證據,否則很容易被反咬一口,給自己帶來尷尬,甚至直接走人,那就得不償失了。

基於以上幾點,你說作為一名員工,你要不要去找老闆呢?

我是@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以上內容均為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和抄襲。


喻派職言


我的答案是:不去。

對於這種情況,作為從業者,一定要慎重。如果這種事情經常的發生,建議對就業的單位進行評估,思考會不會影響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正當權益,如果影響較大,應該考慮離職。

01.車間主管徇私枉法,廠長在接到舉報之後依然不管不問,最有可能就是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車間主管和廠長屬於一丘之貉,徇私枉法的事情二人同流合汙。這種情況下,你前去找廠長,只會讓他們以後所事情更加的細心,並且對你增加提防。

第二種情況:廠長的沒有實權,車間主管後臺硬、關係深,廠長對車間主管所做的事兒,想管也管不了,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其胡作非為。

02.向廠長舉報車間主管,會對你造成一定的影響。

車間主管會給你“臉色”,對你處處設防。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職場也會一樣。即使廠長未必和車間主管是一夥的,但是也不能保證,“告狀”的事兒不會傳到車間主管的耳朵裡。

面對這種情況,車間主管肯定會對你處處設防,甚至會想方設法的讓你離開車間。在今後在工作中,只要車間主管不換人,就會給你“穿小鞋”,讓你舉步維艱。

03.下一步如何去做,必須慎重行事。

我的建議是:既然已經做了,就讓影響降到最低,先低調的做好本職工作,然後為自己想一個退路。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廠長不管不問,說明你所處的廠子和車間大環境就是如此,而作為一個職場上的正直的人,在這種環境中,肯定會無所適從。

如果你的位置很重要,會影響車間主管的違法行為,那麼下一步車間主管無非會採取兩種措施。一種會同上所述,對你進行打壓、排擠,直到不會產生影響;第二種就是拉攏你“入夥”,變成自己人,從此成為一丘之貉。

兩種結果,對於一個有著職業良心和道德情操的人,一個對事業和工作目標有著追求的人來說,都不是好的選擇。所以首先要低調的做好本職工作,然後想辦法離開這個廠子,遠離是非漩渦,以免今後事情暴露,殃及池魚。

04.結語。

這樣的環境,這樣的氛圍,如果還沒有參與其中,還可以獨善其身;如果已經陷入其中,惹上了是非,那麼早一些脫身,就會早一日釋然,早一天讓自己輕鬆起來。職場如江湖,切胸且珍惜!

率職之言


“槍打出頭鳥”這個道理要明白,尤其在職場上千萬別做帶頭反對的事。

之前我一個同事在採購部工作的時候,就發現主管有貪汙的嫌疑。他跟供貨商之間溝通好了,以低價去購買產品,但是報銷的時候金額就對不上。

我的同事很耿直,他直接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問主管是怎麼回事,要主管提供正確的發票。但是主管諸多推搡,就讓同事直接去辦就好,別管太多。

但是這個同事卻是很正直,他非要揪出個究竟來。他看到主管不願意配合,他就主動去找經理說了這件事。

經理一聽,眉頭一皺,就表示知道了,讓他回去工作。過了兩天,他依然看到主管我行我素,他再次去跟經理提了這件事。

經理很生氣,讓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其他的別管太多了。這個同事認為連經理都不相信自己,覺得很委屈,他跟其他同事說起了這件事。

其他同事讓他長長心吧,這個潛規則都不懂怎麼混職場。

原來在採購部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主管跟經理是一路的,他們主要負責採購,但是價格怎麼談是他們的事,其中有不少的油水下了他們的袋子,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為求自保,也沒有人去揭穿他們。

而這個同事他耿直的懟主管,想必會引起經理和主管的不滿。

果然,同事不久就被調了其他部門。不甘心的,他想再進一步去舉報,但是被同事們阻止了。除非你是不想幹,即使你說了也沒用,這是一個潛規則。

因此我認為在職場上千萬別動了其他人的利益,否則你的下場就會很難堪。

做好自己本分是最重要的,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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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仔的職場之路


我朋友給我講過一個他朋友老A的故事,細思極恐。

01

老A在深圳一家公司當倉庫管理員,公司一個月給他開5000塊,但他實際年收入超過50萬!

關鍵是,他上司知道了這件事兒,卻陪著笑說:“沒關係沒關係的……”。

這個事兒是這樣的,老A在的這傢俬營設備企業,專門生產銷售一種高利潤的機器設備。

這個機器它的體積不是很大,但是製造工藝、配件、生產流程各方面都很複雜,技術含量也很高,利潤可以高達600%以上。

老A這個倉庫管理員,主要工作就是管理這些設備,銷售部進銷貨都從他這裡走單子,同樣的,退換貨也是從他這裡走。


02

後來,老A在那邊結婚生孩子,生活壓力就大起來了,絞盡腦汁琢磨著怎麼“賺點外快”。

苦思冥想不得其法,直到有一天,他發現這些機器即便是質檢不合格或者客戶損壞退回來的,也能以不菲的價格賣出去,有不少廠子有這個“二手需求”。

剛開始的時候,賣的不怎麼順暢,沒賣幾臺。

後來出現了一個人,私下裡跟他講,以後有多少要多少。

自此以後,老A就開始源源不斷的把這些損壞的設備轉手給這個人。


03

一般情況下,這些壞掉的機器,公司是不會專門盤點記錄的,但有一次不知道怎了,他上司親自來盤點做賬。

結果壞了,上司發現,居然有這麼多的損壞的機器不明不白消失啦,暴怒,說要開除老A。

沒想到第二天,上司過來,卻變了臉,拍拍他肩膀,表示:“沒關係沒關係的……”,賬上就寫報廢銷燬就可以。

我朋友很好奇的問老A:怎麼會這樣?

老A故作神秘的笑了笑,問我朋友:“你以為這些壞的機器,是勻給誰了?”

“難道是你這個上司嗎”,我朋友問。

老A呵呵呵,歪著頭,朝上面擠了擠眼兒。

聽完我朋友講的這個事兒之後,直接刷新了我的三觀。職場上有些事兒,你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三思而行,這個詞兒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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