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法院網絡查控執行100餘萬元 緩解企業經營困難


3月25日,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通過“一案一賬號”系統向申請人轉賬103.26萬元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有效助力我市某包裝公司渡過疫情期間經營難關。

2017年5月柳州某包裝公司與江蘇某公司訂立紙箱買賣合同,後來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江蘇某公司未按約定向包裝公司支付全部貨款,產生糾紛,遂訴至魚峰法院。案件經審理,判決被告江蘇某公司須給付包裝公司貨款97.91萬元及逾期利息,廣西某汽車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江蘇某公司及廣西某汽車公司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包裝公司向魚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0年2月4日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申請人表示受疫情影響,公司經營困難,資金週轉緊張,員工工資遲遲無法下發,請求法院儘快執行,以解燃眉之急。由於該案件被執行人為外地企業,疫情局勢嚴峻,執行法官無法外出開展財產調查。為打破疫情帶來的交通隔斷問題,執行法官充分利用信息化渠道,通過網絡查凍扣一體化系統,於立案次日立即啟動網絡財產查控。首次網絡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由於該系統設置在財產反饋後一個月內不允許重複查控,執行法官為有效把握被執行人財產信息,當期限屆滿後,於3月10日立即啟動了二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於3月6日進賬一百多萬,遂立即採取財產凍結、扣劃措施,足額凍結釦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03.26萬元。

扣款成功後,執行法官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遠程核實申請人身份,核對公司公章及對公賬戶,並通知申請人使用郵寄方式向法院寄送案款收條。在收到收條後,執行法官通過法院一案一賬號系統將案款103.26萬元轉賬給申請人,實現無實際接觸發放執行款,該案件至此順利執結。(魚峰區法院 龍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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