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提高辦件質量

近日,為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律師參與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司法局積極向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推薦,選聘了13名律師為非常任委員,以提高行政複議案件審理結果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律師參與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的建立主要針對爭議較大、社會關注度高、案情複雜的案件,由複議機構對受理的案件進行初步審查,對於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程序等明顯有瑕疵的或者可能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撤銷行政行為或變更行政行為的案件,交由非常任委員對執法卷宗進行解法釋惑,從程序和實體上進行分析研判,形成書面意見報送至複議機構,複議機構在綜合非常任委員意見後形成案件審理的初步結果,並報復議機關。

截止目前,已累計組織4次行政複議案件討論研判,制定行政複議意見書、建議書各1份。其中,2件案件被複議機關主動撤銷行政行為,2件案件達成調解協議,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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