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對方做最好的自己,才是結婚的標準與動力,你認為呢?

合肥寶迅


這種說法比較文藝。人性都是利己的,即使真的“愛”對方,也是因為覺得回報比自己的付出更多,才會想要結婚。

所謂“為對方做最好的自己”,意思是是投對方所好。比如一個懶散的男人突然變得注意形象,一個愛吃的女生突然熱衷減肥……必須認識到,這種改變的最終目的是“讓對方樂意和自己在一起”,取悅對方只是手段,而非為了對方。如果這種改變讓自己承受的痛苦過大,結果就是“在一起的回報得不償失”,不如索性換一個對的人。

例如,一個女生因為被男朋友說身材不好,所以每天堅持夜跑。某天夜跑時遇到了一位男同學,對方感嘆:“身材這麼好還堅持鍛鍊”,結果她第二天就和男友鬧分手,理由是“我要的是懂得欣賞我的男人”。


用心愛你40


我認為這個觀點是錯誤的,首先自己的人格是獨立的,為什麼人結婚以後要為對方而做最好的自己呢?從兩個人相時相知相愛,到最後的結婚而不是因為愛情嗎?那個時候已經是最好的自己了,我覺得不需要改變。愛一個人真的不需要改變。同時你要是因為去想要去改變這個人,而愛一個人的話,我覺得你這個做法會很自私的。所以我認為,做自己是最好的,沒有說是為對方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我說一下女人活法,一個女人從出生到上學到談戀愛到結婚,都需要經過漫長的心裡路程,首先從出生說起要生在一個富貴人家,那就是被捧在手心裡的小公主,就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被摔了,像這種女孩子就過來比較幸福啦,可以有好吃的零食啊,漂亮的衣服啊,還有疼愛的你的家人。相對來說,如果出生在一個比較貧困的農村家庭的女孩子,她承擔的就比較多,首先他得承擔起做家務活的責任,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責任多了身上的擔子就重。他也不可能去吃好吃的東西,更不可能穿漂亮的衣服。

第二個問題說到上學,富人家的子女上學那都是車接車送的,就算沒有車接車送,但他們的交通也非常的便利。而那子女就不一樣了,農村的子女需要翻山越嶺,挨凍受餓的去學校,所以說他們的上學之路更為艱辛一些。

第三個問題說到談戀愛的問題,談戀愛一般的就是城市孩子肯定會早熟,他自己知道他想要什麼樣的。自己知道他需要什麼樣的,他選擇的範圍也會廣一些,他交友的圈子也會不一樣。而農村的孩子就會接觸的人比較少,社交圈子也會比較窄。所以說她們暫且不會考慮到談戀愛的問題。這就導致了他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樣的,更多的是接受父母包辦。

第四個問題說到結婚,結婚是兩個人相濡以沫。攜手共進的一個過程,彼此為對方包容,忍讓,尊重。我覺得做到這幾點會完美的。



小亓9527


這是虛偽,也是不現實,更是把快樂建立在對方的痛苦上,這不是愛情而是委屈與玩弄,結婚的標準與動力是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愛護,理解,皮此走進到對方的心裡,難分難捨!從而緊扣手指步進婚房!




志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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