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一男子報警稱:打死人,要自首!警方到現場後發現...

3月24日,大屯鎮南孟村一男子謊報警情被行政拘留3日。

3月23日下午5時許,大屯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南孟村一男子撥打110報警稱自己打死一個人,要去自首。接警後,張國棟所長第一時間帶隊趕赴現場,指揮中心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機制。張國棟等人到達現場後,並未發現報警人與案發現場,經電話多次與報警人聯繫,報警電話始終無法接通。後經調查發現,系該村村民李某酒後因瑣事與其姑父發生糾紛,為洩私憤,撥打110謊報警情。

菏澤一男子報警稱:打死人,要自首!警方到現場後發現...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一項之規定,東明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

警方提示:110報警服務電話是維護社會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

在此,警方呼籲廣大群眾,要珍惜110,正確使用110,減少無效報警,禁止惡意騷擾,切實讓110成為每位群眾的平安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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