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對劉建軍提起公訴

長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對劉建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長嶺縣人民法院依法於2019年6月12日對劉建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判決:劉建軍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犯介紹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