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方全款房,女方不出一分,是否合理?

~唯の噯倪~


你都全款買房了,不用女方出一分錢,完全合理!你要是好事做到底,順便給姑娘買個車,就更棒了,一步到位,誠心可嘉,點贊!如果你沒全款的能力,提出讓女方出點,這個是合理的提議。

你有房了,讓女方掏點錢是沒事找事。如果女方答應可以出些錢,那麼這是個什麼錢,可以將房本添上姑娘名字?如果不添,給人感覺你是個騙子。說不準,將姑娘們嚇跑了。

如果女方家也富裕,你可以試著商量讓女方買車、買傢俱等。如果女方就是不出錢,那麼你不結婚了?一直單著?畢竟,還是人值錢,房子值錢嗎?

結婚本來就是個取長補短、優勢互補的事。你儘管全款買房,但說不準你人還笨一些哩,找個聰明的姑娘算你有福氣,還想著錢的事,是做買賣嗎?

婚姻的形式多種多樣,只要雙方願意,就可以,其它全是浮雲。如果男方還有房子,那麼再拿出一套給岳父岳母住,也是可以的嘛,你為咱們建設和諧社會做出了多麼大的貢獻!


源頭世桓歌


合理與否,完全是看兩夫妻的感情怎樣,我身邊很多這樣的例子,兩年前我表姐和她老公相親結婚,決定在深圳買房定居,雙方家裡長輩事先說好,男方家裡掏出50萬,女方家裡掏出30萬,加上表姐姐夫自己的存款,付個首期,結果事到臨頭男方家裡反悔了,非要我表姐寫一個借條,拿出來的50萬算是我表姐一個人從男方家裡借的,和我姐夫沒有任何關係,我姑姑聽到事情變成這樣,也要我姐夫簽了一個借條,算是我姐夫一個人從女方家借30萬,搞得大喜的一件事,弄的一塌糊塗,本就是相親沒有太多感情的兩個人,更是心有芥蒂,終於到今年準備起訴離婚了。這樣的結婚婚房雙方都出了錢,你覺得有意義嗎?

所謂的婚姻是要兩個人去經營的,更需要兩家人去體諒的,如果是你自己有這個疑惑,我只能勸你好好想想你有沒有那麼愛你妻子,是否什麼事情都要計較,如果是你家裡長輩有意見,你也應該勸慰一下,長輩的財力支持是為了讓自己的兒女生活的更加簡單,輕鬆,而不是去給兒女添亂的,這種行為在外人看來,就是出錢還惹人嫌,出力不討好,不會做長輩。


紅燒加多寶


我和老公結婚,買房我沒出什麼大錢,也就幾千塊,我也沒要求他把房子名字加上我。好像我們兩個從來都沒有在這問題上糾結過。第一,我沒錢。第二,我嫁給他,是給他當妻子,我十月懷胎,在鬼門關那走一圈給他生下的娃是跟他姓的。在內我做家務,煮飯炒菜,服侍公婆,還幫忙輔導他家的孩子。在外我也一樣工作。怎麼說,我都覺得他娶了我,是他撿了大便宜。[大笑][大笑][大笑]當然,他對我也夠體貼。其實既然成為夫妻,那就是緣分。我不覺得他房產不加我名字,或者我不出錢,我們就不愛對方了。相反的,我們都是想把精力放在如何把家裡的經濟蛋糕做大做好。安內方能攘外,就是這個道理。


雜草


2019年新婚姻法規定:

1、不管是婚前婚後,只要是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認定為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2、結婚前購買的房子,登記為自己名下的房產,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用分配。

3、結婚前購買的房子,結婚後房子的漲值部分與另一方無關。

4、結婚前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兩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的時候就要考慮另一方還款部分金額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私自將房子出售,妻子想討回該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6、結婚後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一起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私人財產,不進行財產分割。

所以,也算合理吧!畢竟加不加名,都跟別人沒多大關係



愛豆大大


結婚男方全款房,女方不出一分,是否合理? 我來幫你分析一下哈: 第一、 你既然提出這個問題,那麼肯定是認為不合理的了,其實不只不合理,你結婚後還得何女方要房租才對,她不可以白住你的房啊!!! 不過對於女方來說,她相當於你的房客,你如果要孩子的話得向她付一半的代孕費(代孕費你自己可以打聽打聽),還有什麼月子裡月嫂費用、帶小孩費用、做家務費用,你都承擔一半(這些費用家政公司明碼標價的,你可以去諮詢一下)。 第二、把你全款房賣了,你和女方共同買房,房產兩人共同擁有,共同承擔家庭責任,一起經營起一個家,男人有男人的職責女人有女人的職責,切不可天天去爭高下論長短,日子能過好的。 第三、前面兩點你都覺得你吃虧了的話,那就單身一輩子好了,反正房子始終是你的,一個人輕鬆自在還不用花心事去算計是否被佔了便宜。 最後,祝你一生如意吧。


花頭予


題主,單單從你這麼簡單一句話的問答去討論兩個人結婚的事情,很難說是否合理,每家的具體情況都不同.

一般都是世俗約定.都是互相之間溝通到雙方能接受.

因為從問答裡得不到更多信息,根據現實生活的很多結婚的例子,我就來說說,普通大眾都認可的一些情況吧:

一.那要看全款房是否要寫女方的名字.如果不寫女方的名字,有證據表明是男方家全款買的,而且女方也沒有要求寫什麼協議之類的,也無關彩禮的問題的話.

那其實這個全款房子都跟女方沒有太大關係.這個應該不存在合理與否的話題了吧?

二.如果全款房,女方一分沒有出,還要寫上女方名字.且要求寫協議證明,也還另要求彩禮的話,按照大多數人來說,不是很合理的,作為女性,我也認為不夠合理.

三.如果是全款房,女方一分沒有出.女方如果要求以房子的一部分權利作為彩禮,且不需要男方額外給彩禮的話,對於大眾來說,這個也可以理解的,也還是合理的吧。

結合以上,不知道題主是哪個情況?

但無論是哪個情況,既然題主已經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就算開始無法達成共識,雙方也還是可以繼續商量和溝通事情的.溝通到雙方都認可為止。

本來雙方都想結婚成立家庭了,就是奔著幸福生活去的,真的不要因為這些事情落下了矛盾。

畢竟家務事從來都沒有什麼規則或規矩來做評判的標準。

還是要以雙方都能接受或認可的事情

為好。

祝你一切順利。

我是


雅媽亂說一通


生活中嫁女兒這事分好人家還是壞人家,好人家嫁女兒可以不要彩禮,或者彩禮只是個形式,不在乎數目無論多少,結婚都會還給小兩口作為生活起步資金。因為這都是男方家長的積蓄,女方家長不會花這筆錢的。另外還會給女兒嫁妝結婚讓女兒帶過去,目的也是一樣給小兩口過日子的起步資金。雙方父母的意願都是一致的共同出力讓自己孩子讓這對小兩口過好。這種人家大多是城市人家,不管窮富大多數都這樣。壞人家嫁女兒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首先要彩禮而且得攀比不能比別的人少,彩禮拿來不會返給女兒,自己家留著用,或者給自己家的其他子女結婚用,比如女孩的哥哥弟弟等。女兒結婚基本不給嫁妝或者很少的嫁妝。這種人家往往家裡都是農村的居多。樓主這情況應該是遇到壞人家了,我如果沒猜錯的話,她家一定是農村的,而且不止一個孩子吧。其實我現在也面臨這樣的困擾,女孩家是農村的,結婚前我媽媽給了她家八萬彩禮加兩萬元三金錢,一共十萬,她家一分都沒給女兒,現在還沒結婚呢,他們都把錢花的所剩無幾了。現在我們結婚連三金都不知道咋買。遇到這樣的人家我也很無語,我都不敢告訴我家裡這情況,唉真虐心。不過說實話我女朋友的父母也都是比較善良的人,他們可能也不想那樣,只是家裡太窮,可是窮也不能自己女兒結婚做父母的什麼也不給,還把親家給女兒家的彩禮錢,三金錢全都花沒啊?這怎麼也說不過去啊!





愛生活秋褲小黃


既然是全款房,那肯定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所以,男方實際投入到新家庭的資產只是這套房子的使用權。假設同樣的房子市場上的租金每月5000元,那麼這套房子的使用權價值每年就是6萬元,女方享受的僅僅是每年3萬元的權益。

男方沾沾自喜的所謂全款房,不過是每年3萬元的付出罷了,這有什麼值得傲慢的。

不說女方為家庭的種種付出,僅僅是懷孕、生育一項,豈是區區每年3萬元能夠補償的。

女方好像沒有為房子付出,但要照顧家庭,很多情況下還要照顧男方父母,生育的後代要跟男方的姓氏,這些付出如果按市場價折算,遠遠超過房子的租金。

2018年全國有440多萬對夫妻離婚,在婚姻中,誰也不敢單方面保證永遠走下去。一旦家庭破裂,男方的房子不僅不貶值,還有可能增值。但女方為家庭的付出馬上變得毫無價值。這就是很多女性一直缺乏“安全感”的主要原因。

有人說,女方的安全感應該靠自己,這話當然不錯。但女方要自己去獲得安全感,就必須全身心投入工作,對家庭的照顧勢必減少,甚至可能影響生育,這樣男方能接受嗎?

有一句話最適合家庭關心——軍功章裡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男女雙方組成家庭,這個家庭的富足、和諧,來自雙方的共同付出。如果計較誰付出多了,誰付出少了,那這樣的家庭還有什麼意義。


天信燕wa


既然是全款房,那肯定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所以,男方實際投入到新家庭的資產只是這套房子的使用權。假設同樣的房子市場上的租金每月5000元,那麼這套房子的使用權價值每年就是6萬元,女方享受的僅僅是每年3萬元的權益。

男方沾沾自喜的所謂全款房,不過是每年3萬元的付出罷了,這有什麼值得傲慢的。

不說女方為家庭的種種付出,僅僅是懷孕、生育一項,豈是區區每年3萬元能夠補償的。

女方好像沒有為房子付出,但要照顧家庭,很多情況下還要照顧男方父母,生育的後代要跟男方的姓氏,這些付出如果按市場價折算,遠遠超過房子的租金。

2018年全國有440多萬對夫妻離婚,在婚姻中,誰也不敢單方面保證永遠走下去。一旦家庭破裂,男方的房子不僅不貶值,還有可能增值。但女方為家庭的付出馬上變得毫無價值。這就是很多女性一直缺乏“安全感”的主要原因。

有人說,女方的安全感應該靠自己,這話當然不錯。但女方要自己去獲得安全感,就必須全身心投入工作,對家庭的照顧勢必減少,甚至可能影響生育,這樣男方能接受嗎?

有一句話最適合家庭關心——軍功章裡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男女雙方組成家庭,這個家庭的富足、和諧,來自雙方的共同付出。如果計較誰付出多了,誰付出少了,那這樣的家庭還有什麼意義。


大荒之隅


合不合理,得看你們兩個自己是怎麼想的。

男方要是覺得,既然是自己娶媳婦,那麼就應該自己出錢,那沒問題。要是女方也覺得這樣沒錯,那豈不是很合理嗎?

如果男方覺得,既然是兩個人今後一起生活住在一起,那麼女方也應該出一部分的錢,並且女方也贊同這種說話,這樣也沒有問題。

當然,現在的年輕人,許多都是兩個人還沒結婚就已經在一起了。他們更多的想法就是和男朋友一起打拼,然後兩個人一起存錢,買房子、付首付和還房貸。

既然男朋友能全款買一下套房,說明自己家裡的經濟條件還算比較好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女方出錢買一些傢俱比較好。

雖然是男方娶媳婦,但是至始至終,以後是你們兩個在一起生活呀。

作為女方來說呢,以後你的錢就是他的錢,以後他的錢也是你的錢,不必分的那麼細。

但是還是為了不讓自己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那麼就像前面講的那樣,他如果全款買一套房,那麼你就出錢置辦一些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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