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侯鳳岐受賄案一審開庭

法制網通遼(內蒙古)8月14日電 記者顏愛勇

8月10日-11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代表、烏海市第八屆人大代表,原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侯鳳岐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告人楊秀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

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11月份,被告人侯鳳岐利用先後擔任原巴彥淖爾盟杭錦後旗旗長、巴彥淖爾盟副盟長、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副市長、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烏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巴彥淖爾市富源集團等公司和相關人員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840萬餘元。另外,檢察機關指控,侯鳳岐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人民幣2980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侯鳳岐妻子楊秀娥明知侯鳳岐違法收受他人財物而予以幫助窩藏、轉移合計人民幣2498萬餘元,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侯鳳岐及其辯護人、被告人楊秀娥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侯鳳岐、楊秀娥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市直幹部近3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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